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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源股份: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2-20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联合”)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北神狐时代云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神狐”)拟与中建投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开展最高额

8,000.00 万元人民币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为确保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的顺
利开展,湖北神狐以其拥有的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提供抵押担保、以应收账款提
供质押担保;优世联合以其持有的湖北神狐 22.8125%的股权、优世联合全资子
公司北京优世互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湖北神狐 35.625%的股权提供
质押担保。同时,董事会授权相关方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并办理相关手

续。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神狐时代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KMN8D22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瑞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师园路鸿景 DVD 光学头生产车间(1 栋)厂房
二楼 202 室
       成立日期:2016 年 05 月 20 日
       经营范围:电子、通信、网络技术与自动化控制技术研发;计算机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为用户提供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通讯设备、
办公设备租赁;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智能化工程安装;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

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湖北神狐主要从事 IDC 及云计算业务,主要为行业用户提供服务器、相关
IT 设备的租赁、托管管理及云管理服务业务。目前湖北神狐与中国电信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采用合营运营方式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光谷华师园
IDC 数据中心,共同开展 IDC 机房合作运营,主要为行业用户提供机架出租、服

务器托管、出售带宽、提供运营环境等业务服务。
    股权结构图: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9 年 9 月 30 日/2019 年 1-9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项       目
                        月份(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4,432,272.31                 355,006,564.63
   负债总额                   97,456,943.47              194,889,183.55

    净资产                   156,975,328.84              160,117,381.08
   营业收入                   22,353,376.00                           0

   营业利润                   -3,359,800.11               -7,226,396.17

    净利润                    -3,142,052.24               -5,362,762.2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权人(甲方):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人(乙方):湖北神狐时代云科技有限公司
    1、抵押物:
    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2、抵押担保的主债权:
    甲方依据主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3、抵押担保范围:
    3.1 债务人基于主合同应支付的租金、首付款、保证金、租赁手续费及其他
应付款项;
    3.2 因上述应付款项而发生的所有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等)、违约金、赔偿
金、甲方垫付的费用、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代理费等)及其他债务人应付款项。
    4、抵押物的登记、变更及注销
    4.1 本合同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到相应的登记部门依
法办妥抵押物登记手续。

    4.2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办理变更登记的,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发生
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3 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共同办理抵
押登记注销手续。
    5、抵押权的实现

    5.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1)债务人未按照主合同规定的期限、金额和币种向甲方支付租金、首付
款、保证金、租赁手续费和其他应付款项;
    (2)根据主合同的约定甲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其他情形;

    (3)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破产、关闭、停产、合并、转产、股权变更、
重整等情况影响债务人按主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保证金、租赁手续费、首付款和
其他应付款项;
    (4)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
损失而形成的对甲方的债务,债务人未清偿的。

    5.2 甲方行使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与乙方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债务,或以抵押物拍卖、变卖后所
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
应向本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企业)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或乙方(自然人)签字后生效。

    (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质权人(甲方):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出质人(乙方):湖北神狐时代云科技有限公司
    1、质押标的:应收账款
    2、质押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主合同而对主合同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

权。
    3、担保范围:
    (1)主合同债务人基于主合同应支付的租金、首付款、保证金、租赁手续
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2)因上述应付款项而发生的所有利息(包括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

甲方垫付的费用、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财
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
代理费等)及其他主合同债务人应付款项。
    4、专用账户

    乙方开设专用账户,甲方有权对该专用账户进行监管。质押应收账款的回款
资金应直接支付至该账户,为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5、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
    5.1 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权利凭证和其它资料(包括基础合同等),乙方
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保管。

    5.2 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担保义务后,甲方应当及时将该权利凭证
和其它资料返还乙方。
    5、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
应向本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合同的效力:本合同于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优世联合《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质权人(甲方):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出质人(乙方):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质押的权利

    乙方持有的湖北神狐时代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22.8125%
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 3650 万元)以及该股权因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等
派生的股权。
    2、质押担保的主债权
    被质押担保的债权为甲方依据主合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3、质押担保范围
    3.1 主合同债务人基于主合同应支付的租金、首付款、保证金、租赁手续费
及其他应付款项;
    3.2 因上述应付款项而发生的所有利息(包括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
甲方垫付的费用、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财

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
代理费等)及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4、股权质押登记及登记文件的保管
    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权质押登记证书由甲方保管。因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如有)由乙方承担。
    5、质押股权凭证的返还
    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到登记机关办理
解押手续。

    6、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
应向本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企业)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或乙方(自然人)签字后生效。
    (四)北京优世互联《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质权人(甲方):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出质人(乙方):北京优世互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质押的权利

    乙方持有的湖北神狐时代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35.625%
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 5700 万元)以及该股权因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等
派生的股权。
    2、质押担保的主债权
    被质押担保的债权为甲方依据主合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3、质押担保范围
    3.1 主合同债务人基于主合同应支付的租金、首付款、保证金、租赁手续费
及其他应付款项;
    3.2 因上述应付款项而发生的所有利息(包括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
甲方垫付的费用、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财

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
代理费等)及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4、股权质押登记及登记文件的保管
    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权质押登记证书由甲方保管。因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如有)由乙方承担。
    5、质押股权凭证的返还
    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到登记机关办理
解押手续。

    6、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
应向本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企业)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或乙方(自然人)签字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线上办公、教育、娱乐等需求爆发性增长,
云计算资源的需求快速增加。湖北神狐主要从事 IDC 及云计算业务,主要为行
业用户提供服务器、相关 IT 设备的租赁、托管管理及云管理服务业务。湖北神

狐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湖北神狐武汉数据中心的尽快交付使用,满足市场
需求;开展本次业务可以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融资结构,为企业
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及整体
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融资租赁业务的顺利开展,且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湖北神狐时代云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
保,主要是为解决其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其经营效率。本次担保事项是在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进行,风险可控。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实施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8,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84%。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