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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5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的
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未发现其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
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有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卢宇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平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吴向能                  熊锐                      蔡镇顺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