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8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
审核,经讨论,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资产抵押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并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及资产抵押的背景情况,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万和集
团、广东中宝及万和配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
需要,该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
一致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华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所审计人员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
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完成了相关的审计工作。为
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吴向能 熊锐 蔡镇顺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