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19-051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5.00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须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05月16日下午15:3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19年0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05 月1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05月16日15:00。 1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 科技园总部中心13号楼公司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定海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9年0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备注:以下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数)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 份167,474,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约37.5249%。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4,408,024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约0.9877%。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为 36 人,代表股份 171,882,6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约 38.5126%。其中,出席会议 2 的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为 2 人,代表 股份 150,803,6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约 33.7896%;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为 30 人,代表股份 20,216,8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约 4.53%。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与会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1,879,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998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13,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1,879,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998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3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13,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1,879,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998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13,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1,879,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998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4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13,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1,879,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998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13,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5 表决结果:同意 171,879,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998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13,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7.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1,879,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998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13,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8.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6 表决结果:同意 21,075,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985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01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13,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股东廖定海、廖文回避表决本议案。 9.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743,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985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01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13,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股东廖定海、廖文、欧阳业恒、黄宏矩回避表 决本议案。 7 10.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1,879,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998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13,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职工代表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1,879,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998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13,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8 12.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925,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9857%;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01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13,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股东廖定海、廖文、欧阳业恒回避表决本议案。 13.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1,879,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998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13,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 表决结果:通过。 14.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1,879,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99.998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13,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轶、梁深 3、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 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中海达卫 10 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5 月 16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