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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超纤:关于高管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2019-11-07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19-072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管股份减持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持有公司股份3,0476,925股(持股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1.79%)的公司董事总经理段伟东先生和持有公司股份5,817,150股(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0.34%)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鸿凯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5月1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7,60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46%)和不超过1,400,000
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82%)。
    近日,公司收到段伟东先生、赵鸿凯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
函》,获悉段伟东先生、赵鸿凯先生于2019年11月5日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4,148,030股、400,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
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董事总经理段伟东先生、赵鸿凯先生披露的上述股份减持总数量已过半,现将
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段伟东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5      9.61元/股       4,148,030股       0.2435%

  赵鸿凯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5      9.605元/股       400,000股        0.0235%

   合计        ——          ——           ——          4,548,030股       0.266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476,925        1.79%          26,328,895        1.5453%

           其中:有限售条件
 段伟东                       22,857,693         1.34%         22,857,693        1.3416%
                 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7,619,232        0.45%          3,471,202        0.2037%

             合计持有股份      5,817,150         0.34%          5,417,150        0.3180%

           其中:有限售条件
 赵鸿凯                        4,362,862        0.2561%         4,362,862        0.2561%
                 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54,288        0.0854%         1,054,288        0.061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段伟东先生、赵鸿凯先生将履行承诺,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
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日,段伟东先生、赵鸿凯先生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
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段伟东先生、赵鸿凯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属于
其个人行为,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减持时
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段伟东先生、赵鸿凯先生减持计划实
施等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段伟东先生、赵鸿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