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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成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14-12-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股份”或“上市公司”)本次
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深证上〔2013〕
323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捷成股份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并购重组分道审核
中快速审核通道要求进行了逐条说明,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查内容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
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
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
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为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视精彩”)100%股权和东阳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吉祥”)
100%股权。参照中国证监会《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属
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次购买的标的公司属于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
音制作业,本次交易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
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重点支持推
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
否构成借壳上市
    (1)本次交易类型
    本次交易类型为捷成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视精彩 100%股权、瑞
吉祥 100%股权,捷成股份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视精彩、瑞吉祥属于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因此本次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并购,但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有共同的下游客户广播网络和电视台,因此本次交易属于产
业并购。
    (2)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徐子泉为捷成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徐子泉,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因此,
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未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创业板企业不得实施借壳上市的交易行为。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捷成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视精彩 100%股权和瑞吉祥
10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4、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参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
〔2013〕323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通过尽职调查和对本次交易方案等信
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
    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和企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
的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和企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为产业并
购,不属于同行业并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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