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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裕重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通裕重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
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
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通裕重工《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
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裕重工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截止 2021 年底,公司拥有禹城宝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禹城宝利铸造有限公司、

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宝通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裕重工(广东)供应链

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海杰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

公司、山西鲁晋宝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信商物资有限公司、贵州宝丰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孙)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的经营、

人员、财务、管理等重大方面实施了必要的监管。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

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财务报告、

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影响财务信息真实

性、经营效率和效益性、资金资产安全性、法律法规遵循性等关键业务控制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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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舞弊;(2)对已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
        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    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错进行更正;(3)注册会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
                                                                未构成重大缺陷、
 定性   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中存    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
                                                                重要缺陷标准的其
 标准   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运    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
                                                                他内部控制缺陷。
        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有建立相应的控制程序;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
        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    程的控制无效。
        无效。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错报<合并会计报
                                    0.5%≤错报<合并会计报表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                                表 资 产 总 额 的
                                    资产总额的 1%;合并会计报
        额的 1%;错报≥合并会计报                               0.5%;错报<合并
 定量                               表经营收入总额的 0.5%≤错
        表经营收入总额的 1%;错                                 会计报表经营收入
 标准                               报<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
        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                                总额的 0.5%;错报
                                    总额的 1%;合并 会计报表
        的 5%                                                   <合并会计报表利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合并
                                                                润总额的 3%
                                    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定性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 性失   决策程序效率不
 标准   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    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    高;一般业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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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   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    或系统存在缺陷
        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    流失严重;内部 控制评价的   了;一般岗位业务
        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    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    人员流失严重;一
        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    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    般缺陷未得到整
        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    负面影响的情形。            改。
        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
        形。
 定量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2%<直接损失   直接损失金额≤
 标准   0.5%                        金额≤0.5%                  0.2%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现有的内控体系已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的所有重大方面。

    三、会计师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
具了致同专字(2022)第371A009322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通裕重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
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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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对通裕重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中信证券认为:通裕重
工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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