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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清环保: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2-04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环保”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2 月 2 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
董事长马铭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金
收购湖南省昌明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51%股权及相关方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湖南

省昌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明国际”)分别签署《关于湖南省昌明环
保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债权转让协议》,拟以现金收购湖南省昌明环保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明环保”)51%股权及相关方债权(其中昌明环保 51%股权
的转让款 10,200,000 元,相关债权转让款 2,143,275 元)。其中,公司以 6,000,000
元收购永清集团持有昌明环保的 30%股权,以 1,260,750 元收购永清集团因向昌
明环保提供借款而形成的债权 1,260,750 元,合计 7,260,750 元;公司以 4,200,000
元收购昌明国际持有昌明环保的 21%股权,以 882,525 元收购昌明国际因向昌明
环保提供借款而形成的债权 882,525 元,合计 5,082,525 元。

    因永清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已获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现金收购湖南省昌明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51%
股权及相关方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