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柏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9-10-28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及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德
汇”)拟向关联方汇智德辰租赁办公场所,是基于新德汇业务经营发展所需,新
的办公地址符合新德汇的业务发展和经营规划,且有利于新德汇统一管理,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租赁价格以同地区、同时段、相似
配套水平的房屋报价为参考,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办公场所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
可,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
二、关于增加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增加 2019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关联交
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相关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
增加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我们同意
该事项的实施。
独立董事:卢永华、曲晓辉、蔡志平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