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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潜能恒信: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陈永武-离任)2022-04-23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离任-陈永武)


   本人作为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 2021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
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
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董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本人因届满离任,目前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职务。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公司在 2021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每
项会议议案本人均认真审阅,并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021 年度,本
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并针对公司的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任期内,本人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 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 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 严
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并进
行了事前认可及发表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1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两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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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
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一
直依照公司各项专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
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各次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
行了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多
次亲自到公司办公和经营所在地实地考察。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在审议所有董事会议案的过程中,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
查,重要议案进行会前电话沟通,独立、公正的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尽可能
做出准确判断,确保所通过的议案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二)公司具体事项工作情况
    依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对董事会决
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同时结合公司
发展,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
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特别关注于相关议
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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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在 2021 年度董
事会任职期间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四)培训和学习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加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
认真学习证监会、北京市证监局、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此外本人积极参加公
司组织的各种培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认识和理解, 推动
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
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任期内,本人将一
如既往的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
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公司相关人员在 2021 年度对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
此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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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陈永武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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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