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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士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下午 14 时在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 A 栋 1606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3 月 4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
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英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全体监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
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监事 2018 年度薪酬、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由公司支付,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盈利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据此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5,608.5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完成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
整事项,因而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