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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士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3-16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经过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地
了解和核查,独立董事认为: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百分之十五,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
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
等相关文件,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的发放、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拟定符合绩
效考核原则,有利于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2018 年度薪酬、2019 年度薪酬方案。


    七、关于董事 2018 年度薪酬、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 2018 年度薪酬水平、2019 年度薪酬方案以公司规模为基础,参照
同行业企业水平拟定,符合公司薪酬体系及实际发展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董事 2018 年度薪酬、2019 年度薪酬方案。


    八、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
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实
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5,608.5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同意公司注
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
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
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
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
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马敬仁




         蔡敬侠




          刘泽华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