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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荣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11-23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0-188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48 号)核准,截至 2017 年 3 月 27 日,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实际已非 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96,159,25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1,429,998.5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币 35,405,568.5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6,024,429.95 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7TJA2001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
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
    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能化印刷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112,259.44
      2     智能化印刷设备研发项目                            33,343.00
                          合计                              145,602.44


                                       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
    1、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增资 3.23 亿元人民币,以按
照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印刷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智能化印
刷设备研发项目”顺利实施。
    2、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计
划,使用不超过 14 亿元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有效期自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该事项经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9,693,065.53 元人民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9,693,065.53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
    4、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智能化印刷设备研发项目”的部分实施方式
进行变更,投资 20,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绿色包装材料有
限公司”建设智能印刷、包装材料生产演示基地。该事项经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已规划募集资金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已规划募集资
金部分闲置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 万元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
目专用账户。
    6、2018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智能化印刷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进行
变更,使用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天津长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引进光学膜生产装备并实现相关生产线的部分国产化目标。该事项经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该
用途已进行变更,详见本公告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具
体情况之 13。
    7、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
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
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经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增资 4 亿元人民币,其中增加
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增加资本公积 2 亿元人民币,以按照计划推进募集资金


                                    3
投资项目“智能化印刷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智能化印刷设备研发项目”顺
利实施。
    9、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使用已规划募集资金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已规划募集
资金部分闲置资金 3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 万元归还并存入募集资
金项目专用账户。
    10、2018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
能化印刷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48,251 万元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11、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 亿元
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
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经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2019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 万元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13、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市场形势
及行业前景,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天津长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拟用于投资长荣
光电的募集资金 6,000 万元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14、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15、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
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
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经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结合募投项目“智能化
印刷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增加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
该 项 目 的实 施 主体 , 并对 部 分设 备 方案 进 行调 整 优 化, 设 备调 整 涉及 金 额
15,793.00 万元。该事项经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17、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7 年非公开发
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16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立长荣绿色包装建设智能印刷、包
装材料及生产演示基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 2,193,018.04 元(含累计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二)截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承
                                                               实际投资       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资总额    诺投资总额
                                                                 金额         进度
                                  (调整前)    (调整后)



                                          5
    智能化印刷设备生产线建设
1                              112,259.44   58,008.44    37,365.20    64.41%
              项目
2   智能化印刷设备研发项目     33,343.00    13,343.00    13,246.75    99.28%
    设立长荣绿色包装建设智能
3   印刷、包装材料及生产演示       0        20,000.00    19,965.24    100.00%
              基地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        54,251.00    54,251.00    100.00%

            合计:             145,602.44   145,602.44   124,828.19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
部分闲置的情况,截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4,828.19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26,196.74 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提
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
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6)。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运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按计划分步投入使用,因此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

                                       6
闲置的情况。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升公司
发展速度,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 基准利率 4.35%计算 ,预计最高可节约 财务费用
435.00 万元/年。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
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五、承诺事项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
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7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
    2、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4、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3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