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荣股份:关于与海德堡代理销售协议签订完成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1-07-23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德堡代理销售协议签订完成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荣股份”)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德堡签订
代理销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 Heidelberger Druckmaschinen AG
(中文名称“海德堡印刷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堡”)签订新的代理
销售协议,通过签订《双向代理协议》,共同开发海德堡和长荣股份的中国市场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中国市场互相推广对方的产品;通过签订《分销协
议修订协议》,延长公司与海德堡之间原有协议的有效期限,继续由海德堡的销
售和服务团队在海外全球市场销售长荣股份产品。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海德堡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
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完成了与海德堡印刷机械股份公司之间《分销协议
修订协议》的签署;并于同日完成了与海德堡负责中国市场的全资四级子公司海
德堡印刷设备(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堡北京”)及海德堡香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堡香港”)之间《双向代理协议》的签署。

    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Heidelberger Druckmaschinen AG(中文名称“海德堡印刷机械股份



                                     1
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公司
    公司住所:Kurfürsten-Anlage52-60,Heidelberg,Baden-Württemberg,
69115,Germany
    商业注册号:HRB330004
    经营范围:提供印前设备,包括计算机直接制版(CTP)、丝网印刷计算机
直接制版(CTS);提供印中设备,包括数码印刷、单张纸胶印、柔版印刷、标
签印刷等。
    海德堡 2020/2021 财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海德堡
资产总额为 216,900 万欧元,资产净额为 10,900 万欧元,2020/2021 财年税后
净利润为-4,300 万欧元。
    (二)海德堡印刷设备(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17740874T
    法定代表人:黄连光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 号 1 号楼三层 301-1 室
    经营范围:印刷设备及零部件、软件和耗材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
卖除外);提供上述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培训、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
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售后服务;展示服务;印刷软件
的开发;国际贸易咨询;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代理记账。(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海德堡北京 2020/2021 财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德
堡北京资产净额为 1,930.80 万欧元,2020 年度税后净利润为 778.60 万欧元。
    (三)Heidelberg Hong Kong Limited(中文名称“海德堡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黄连光
    公司编号:0487387




                                    2
    住址:香港九龙官塘巧明街 100 号友邦九龙大楼 906 室
    经营范围:工业机械和设备
    海德堡香港 2020/2021 财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海
德堡香港资产净额为 1,007.20 万欧元,2020/2021 财年税后净利润为 24.30 万
欧元。
    海德堡及海德堡北京、海德堡香港均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
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不存在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不确定事
项。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分销协议修订协议》
    《分销协议修订协议》是对海德堡与长荣股份于 2014 年度签订的《2014 分
销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进行修订,《2014 分销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海德堡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海德堡的销售和服务团队将在除中国和日本
外的全球市场独家销售双方约定的模切机和糊盒机产品。海德堡应当向终端客户
提供与产品有关的培训、维护及维修服务。海德堡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分
销或代理任何与产品构成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产品,但是根据海德堡与第三方此前
已签订的分销协议销售的产品除外。
    2、长荣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在中国和日本以外的全球市场,长荣将不能直
接或通过除海德堡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销售《产品分销协议》中指定的产品。长
荣应能够按照约定的规格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内提供产品。
    本次签订的《分销协议修订协议》中,除延续执行上述协议相关约定之外,
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甲       方:海德堡印刷机械股份公司
    乙方(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Masterwork Machinery GmbH(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以下简称
“长荣德国”)
    1、《2014 分销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有效期续期五年,自 2021 年 4 月 1 日
始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
    2、《2014 分销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通知沟通条款修改为“所有本协议项




                                     3
下的通知和沟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或专人送达
的方式送达至任一方向另一方书面通知的收件人或地址。”
    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协议经各方有效签署后追溯生效。本协议的修改仅应
通过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每一方签署后生效。
    公司与海德堡签订的原有协议情况具体参见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海德堡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印后包装资产业务等交易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90)。
    (二)《双向代理协议》
    甲方(1):海德堡印刷设备(北京)有限公司
    甲方(2):海德堡香港有限公司
    乙    方: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形式
    甲乙双方合作并共同开发海德堡和长荣产品的中国市场(包括中国内地和香
港特别行政区)。海德堡(即在中国内地是海德堡北京,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海
德堡香港)将作为长荣的代理,长荣将作为海德堡的代理相互推广对方的产品。
    海德堡将作为以上区域针对长荣产品的独家商业代理,由海德堡向其客户销
售长荣的产品。长荣将作为以上区域中海德堡产品的独家商业代理,由长荣向其
客户销售海德堡的产品。
    2、代理义务
    代理(即海德堡与长荣在其各自职责中)应积极向区域内的海德堡客户和长
荣客户推广和营销对方产品,争取与海德堡/长荣客户在区域内销售交易,并以
其他方式开发产品市场。在此过程中,代理方应以审慎的商业行为维护委托方的
利益,并尽一切合理努力进一步提升委托人的销售收入。
    3、委托人义务
    委托人将提供代理人适当合理的支持,并提供必要的信息、数据、材料和样
品。未经海德堡参与,长荣不得就其产品直接联系海德堡客户;未经长荣参与,
海德堡不得就海德堡产品直接联系长荣客户。一旦海德堡/长荣客户从合同所列
出的客户名单中删除,长荣和海德堡可自由直接联系此类客户,而无需另一方的
参与。




                                    4
    4、交易佣金
    对于直接促成了产品在区域内与长荣客户/海德堡客户的交易,代理有权收
取佣金。此类已成交客户的后续订单,如果代理人没有直接参与促成,则代理不
应再收取佣金。
    对于可收取佣金的交易,海德堡向长荣支付的佣金金额为签约的海德堡产品
销售净价的 0.75%,长荣向海德堡支付的佣金为签约的长荣产品销售净价的
0.75%。
    5、本协议有效期两年。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与海德堡签订分销协议,利用其销售和服务团队在海外全球市场独
家销售双方约定的产品,提升了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影响力,促进了公
司海外市场开拓及产品销售,对公司增加销售收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公司与海
德堡在海外代理销售的合作基础上,通过签署《双向代理协议》,扩大了双方合
作领域,是双方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体现,能够强化各自国际市场地位,并
为客户提供性价比最高、最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六、备查文件
    1、《分销协议修订协议》
    2、《双向代理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