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01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0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01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1 7、股权登记日:2022 年 01 月 04 日。 8、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莉女士 9、(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 人(户),共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99,140,648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的 23.4161%,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23.9069%。其中,中小股东 1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额为 17,147,648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的 4.0501% , 占 公 司 扣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后 发 行 在 外 股 份 总 数 414,695,556 股 的 4.1350%。(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 8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额为 399,6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的 0.0944%,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0.0964%。其中,中小股东 8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399,600 股,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的 0.0944%,占公司扣除已 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0.0964%。(3)合计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0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为 99,540,248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的 23.5104%,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24.0032%。其中,中小股东 9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17,547,248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的 4.1445%,占公司扣 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4.231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本次会议。受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10、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2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参会的关联股东李莉回避表决,其余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9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17,547,248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445%,占公司扣除已 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4.2314%。其中,中小股东 9 人 (户),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17,547,248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4.1445% , 占 公 司 扣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后 发 行 在 外 股 份 总 数 414,695,556 股的 4.2314%。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251,9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8.3171%;反对 26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5017%;弃权 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251,9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171%;反对 26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1.5017%;弃权 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12%。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182,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6403%;反对 35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3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89,2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9598%;反对 3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2.04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二级子公司天津北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186,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6444%;反对 35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35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93,2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7.9826%;反对 35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2.01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若英、翟玲玲 3、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1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