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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选举李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谢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郭子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冬霞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刘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 2.01 选举李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刘俊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邓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 3.01 选举段敏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李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5.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拟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7. 《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内容相符, 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运作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采取记名 方式就审议的议案逐项投票表决;贵公司的股东及监事会未在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上提出新的议案。在现场表决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由两名股东代表和贵公司监事进行计票和监 票,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 9:15 至 9:25,9:30-11:30,13:00 至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本次股东大 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贵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 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选举杨鹤峰、李强、谢斐、郭子丽、李冬霞、 刘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如下: (1)杨鹤峰 该议案 1,358,761,060 股同意;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36301 股同意。 (2)李强 该议案 1,358,761,061 股同意;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36302 股同意。 (3)谢斐 该议案 1,358,761,061 股同意;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36302 股同意。 (4)郭子丽 该议案 1,358,761,061 股同意;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36302 股同意。 (5)李冬霞 该议案 1,358,751,060 股同意;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26301 股同意。 (6)刘水 该议案 1,358,751,061 股同意;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26302 股同意。 2. 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选举李莎、刘俊国、邓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如下: (1)李莎 该议案 1,358,751,060 股同意;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26,301 股同意。 (2)刘俊国 该议案 1,358,751,060 股同意;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26,301 股同意。 (3)邓磊 该议案 1,358,751,060 股同意;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26,301 股同意。 3. 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选举段敏、李芳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总表决情况如下: (1)段敏 该议案 1,358,733,061 股同意;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08,302 股同意。 (2)李芳 该议案 1,358,733,060 股同意;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08,301 股同意。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 1,358,103,35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444%), 755,300 股反对,0 股弃权;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8,6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19.1241%),755,300 股反对,0 股弃权。 5. 审 议 通 过 《 关 于 拟 变 更 公 司 名 称 及 证 券 简 称 的 议 案 》 , 该 议 案 1,358,855,55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98%),3,100 股反对,0 股弃权;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930,8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99.6681%),3,100 股反对,0 股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 577,911,3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8695%),755,300 股反对,0 股弃权;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8,6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19.1241%),755,300 股反对,0 股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 1,358,852,15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95%),6,500 股反对,0 股弃权;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927,4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99.3040%),6,500 股反对,0 股弃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治理准则》、《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 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运作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 为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之 签署页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 : 李睿智 负责人: 马卓檀 王 颖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