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铁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8-12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节能铁汉
股票代码:3001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刘水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168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节
能铁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
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3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节能铁汉、上市公司 指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水
质权人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 15 号》 指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刘水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403071969********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16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节能铁汉股权之外,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所得价款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协议下欠质
权人的负债本金,有助于信息披露义务人降低自身债务金额及股票质押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对外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次权
益变动后,刘水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40,536,360 股份(占上市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的 23.04%)。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140,700
万元现金认购 469,000,000 股定向发行的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完成股份登
记,增发股份于 2021 年 2 月 9 日上市,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刘水持股比例由 23.04%
稀释至 19.15%。
3、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水先生的通知,其协议转
让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已于 7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
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水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77,536,360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的 16.92%)。
上述事项造成刘水持股比例由 23.04%降至 16.9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需披露本次《简式权益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2 年 7 月 4 日刘水与金俊毅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刘水因股票质押融资协议已到期,同意向金俊毅转让所持有的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 6,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18%),转让价格为 1.815 元/股,
转让价款为 11,434.50 万元,所得价款将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协议下欠质权人
的负债本金,以降低股票质押风险。
上述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已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刘水累计质押 477,536,085 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2%。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前文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刘水
2022 年 8 月 12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节能铁汉 股票代码 30019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水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名称 注册地 白石路 168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刘
水一致行动人张衡直
接持有公司 3,210,0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对外披露了《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前次权益变动后,刘水直
接持有上市公司 540,536,360 股份(占上市公
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的 23.04%)。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国节能环保集
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140,700 万元现金认购
469,000,000 股定向发行的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完成股份登记,增发股份于 2021 年 2
月 9 日上市,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刘水持股比
例由 23.04%稀释至 19.15%。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水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477,536,36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截至 2022 年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6 月 30 日总股本的 16.92%)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国节能环保集
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140,700 万元现金认购
469,000,000 股定向发行的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完成股份登记,增发股份于 2021 年 2
月 9 日上市,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刘水持股比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
例由 23.04%稀释至 19.15%。
方式
2、刘水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已于 7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
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水直接持
有上市公司 477,536,36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的 16.92%)。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是 □ 否 □
增持/减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
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 □ 否 □ 不适用 √
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是 □ 否 □ 不适用 √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
____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刘水
2022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