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0-097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0年12月10日,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
宇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2020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8日(周一)下午15:00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区中区翰宇生物医药园办公大楼一
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少贵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 、 出 席 本 次会 议 的 股东 及 股 东 授 权委 托 代表 共 24 名 , 代表 股 份总 数
388,381,02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2.3568%。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385,621,935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2.05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13人,代表股份2,759,091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0.300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等
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成纪药业为翰宇武汉部分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88,327,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861%;反对53,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786,991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27%;反对53,90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8973%;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88,327,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861%;反对53,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786,991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27%;反对53,90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8973%;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