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翰 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宇药业”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 翰宇药业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39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0.19 元。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754,750,000.00 元,由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30,190,000.00 元后,汇入公司在 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4,560,000.00 元,经公司扣除自行支付 的 中 介 机 构 费 和 其 他 发 行 相 关 费 用 人 民 币 9,534,2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715,025,800.00 元。 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 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150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06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8,326,178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3.30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共 募集资金人民币 659,999,947.40 元,本次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5,947,947.90 元, 其 中 , 公 司 用 自 有 资 金 预 付 发 行 费 1,025,948.87 元 , 扣 除 应 付 发 行 费 14,921,999.03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5,077,948.37 元。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88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人 民 币 697,885,665.86 元,2020 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00 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697,885,665.86 元,尚未使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7,140,134.14 元。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42,180,882.48 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与尚未使用的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 25,040,748.34 元,差异金额系银行存 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47,047,212.23 元,其中人民币 21,263,227.01 元利息收入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 2013 年 10 月 18 日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本金及此利息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中信银行深圳罗湖口岸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余额人民币 78,758.33 元 转入基本户,汇兑损失人民币 633,953.26 元,其他费用支出人民币 30,525.29 元 (包含手续费、函证费等)。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人 民 币 635,279,091.27 元,2020 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00 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635,279,091.27 元,尚未使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798,857.1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尚 未使用的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 9,798,857.10 元,差异金额系银行存款利息收 入人民币 1,698,421.98 元,其他费用支出人民币 3,257.93 元(包含手续费、函证 费 等 ), 2020 年 9 月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已 销 户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人 民 币 11,494,021.15 元转入自有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3 年度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 版经公司 2013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 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版经公司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分别和保荐机构、开户银行 及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存储方式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 4403092218100203520 283,000,000.00 - 已销户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 7442010182600091345 31,300,000.00 - 已销户 招行泰然支行 755917093910502 410,260,000.00 - 已销户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0039294103001688908 - 16,180,874.32 活期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23000823856 - 25,000,000.00 定期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23001006525 - 1,000,000.00 定期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0039294103001982566 - - 已销户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 19200188000265913 - - 已销户 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 活期 OSA11013369207601 - 7.70 (美元) (注 1) 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 活期 OSA11013369207602 - 0.46 (港币) (注 2) 合计 724,560,000.00 42,180,882.48 注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美元户)原币金额为 1.18 美元。 注 2: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港币户)原币金额为港币 0.55 元。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方式(活期、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定期等方式)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271868 582,281,948.37 - 已销户 兴业银行科技园支行 338040100100281598 62,796,000.00 - 已销户 合计 645,077,948.37 -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大华核字[2021]004492 号《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 为,翰宇药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翰宇药业 2020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翰宇药业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翰宇药业亦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现场检查之后,及时 更新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购买科信必成自主研发的 21 项口服 缓控释制剂品种的药品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事 项亦经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投项目专户的注销手续。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人民币和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合计 5,000 万 元人民币,换汇约 6,000 万元港币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翰宇药业(香港)有限公 司的相关资金已经基本使用完毕、投资已经完成,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同 时注销该募投项目专项账户。待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后,广发证券的督导义务 也相应结束。 附表 1、201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万小兵 原烽洲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201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1,502.5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788.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2) =(2)/(1) 变更) 化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 1、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 否 28,300.00 48,789.00 - 50,218.29 102.93 2013 年 12 月 31 日 4,766.40 否 否 2、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建设 否 3,130.00 4,000.00 - 4,205.10 105.13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1,430.00 52,789.00 - 54,423.39 4,766.40 超募资金投向 1、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购 买科信必成自主研发的 21 项口服缓控释制 否 9,000.00 9,000.00 - 5,684.00 63.16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70.65 不适用 是 剂品种的药品项目 2、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设立全资香港 否 4,000.00 4,000.00 - 3,967.59 99.19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2,077.86 不适用 是 子公司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5,713.58 5,713.58 - 5,713.58 100.00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8,713.58 18,713.58 - 15,365.17 - -21,907.21 合计 50,143.58 71,502.58 - 69,788.56 -17,140.81 1、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多肽药物生产一车间和二车间,受医保控费、两票制等一系列医改措施影响,国内市场推广难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度提升,导致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分具体募投项目) 2、全资香港子公司的溴麦角环肽项目因内外部环境变化在本期终止,将前期投入之经销权等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从而导致未达到预 计效益。 1、21 项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的药品项目因部分项目后期临床投入大、部分项目市场环境已发生改变、部分项目后续申报难度大等原 因,继续合作的经济效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与科信必成签订解除协议,将“购买科信必成自主研发的 21 项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 的药品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随着近年市场的发展,糖尿病治疗药物品种得到了极大拓展,市场逐渐向 GLP-1、DPP-4 等主要治疗药物方向倾斜,这部分品种的市 场份额逐年增大。鉴于溴麦角环肽项目后期还需投入大量资金,且根据慢病管理战略,继续投资溴麦角环肽项目的投入产出比已不符合 公司利益预期。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购买研发药 品项目技术的议案》。公司与北京科信必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受让北京科信必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 有的 21 个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的研发药品项目,项目技术转让费总计为人民币 9,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照合同支 付进度款 5,684.00 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设 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人民币和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合计 5,000 万元人民币,换汇约 6,000 万元港币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翰宇药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翰宇”),承载公司国际合作项目投入管理,包括:Cycloset (Bromocriptine,溴麦角环肽)项目、多肽制剂、原料药海外注册和销售项目、客户肽等产品的海外销售项目等。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日,香港翰宇募集资金户设立全资子公司已支出折人民币约 3,967.59 万元。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 加投资的议案》、《关于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转款的议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关于与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款的议案》。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之超募资金追加投资 20,489 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建 设项目追加投资 870 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8 日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713.58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4.26%,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7.99%)及其利息 2,126.3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暨部分项目结项的议 案》。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暨部分项目结项的议案》。公司本次终止对 募投项目-溴麦角环肽的后续投入,继续保持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多肽制剂、原料药海外注册和销售,客户肽产品海外销售的持续投入和香 港翰宇的持续运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414.57 万元,在 2011 年 3 季度用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购买科信必成自主研发的 21 项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的药品项目” 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事项亦经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附表 2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507.7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527.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1、营销网络升级 否 6,279.60 6,279.60 - 5,242.51 83.4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58,228.19 58,228.19 - 58,285.40 100.1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4,507.79 64,507.79 - 63,527.91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合计 64,507.79 64,507.79 - 63,527.9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无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无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资金的议案》。2020 年 9 月 9 日 2020 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亦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额及原因 案》。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建设以来,公司营销网络体系不断得到完善,营销能力逐步得到提升。鉴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营销网络升级两个项 目,基本完成投资目标,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上述两个项目予以结项,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