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廉)2022-04-28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钟廉)
本人作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翰宇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
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现就本人2021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不存在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
认真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
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意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议案
见类型
第 四届 董事 会第三 十
1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次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同意
第 四届 董事 会第三 十 情况的独立意见》
2 2021 年 8 月 26 日
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第 四届 董事 会第三 十 同意
3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同意
选人的独立意见》
第 五届 董事 会第一 次
4 2021 年 12 月 1 日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议
第 五届 董事 会第三 次
5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议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兼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跟踪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1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
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
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
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独立董事:钟廉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