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02 证券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 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54,950.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聚龙股份 股票代码 30020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洪莎 邹允 办公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 308 号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 308 号 传真 0412-2538311 0412-2538311 1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电话 0412-2538288 0412-2538288 电子信箱 julong_hs@julong.cc zy041@julong.cc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金融电子”与“金融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面向国内外金融领域提供货币 反假、智能清分、自助柜台、金融电子交易、金融信息化系统及第三方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等业务。公司是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以及华夏、民生、兴业等十三家商业银行总行入围供应商,在货币反假、 智能清分、第三方金融服务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金融机具、电子产品销售业务:涵盖商业银行网点柜台、后台及现金处理中心、金库系统等现 钞类终端处理设备,以及智能收银终端等金融电子产品; 第二、金融信息化系统开发及服务运营业务:涵盖基于商业银行网点、金库业务模式的信息化服务平 台,以及第三方现钞处理、金库管理一体化服务运营、供应链金融系统开发及服务等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 683,124,351.15 930,074,766.45 -26.55% 886,822,428.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868,041.01 311,604,517.66 -81.11% 259,528,176.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3,113,986.63 306,120,654.75 -82.65% 242,024,646.2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3,217,430.89 87,985,864.55 130.97% 177,747,488.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57 -80.70% 0.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57 -80.70% 0.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0% 18.16% -14.86% 17.38%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 2,647,359,439.44 2,643,537,191.63 0.14% 1,822,699,012.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85,275,679.32 1,853,085,880.92 -3.66% 1,585,580,177.67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92,147,187.34 129,901,923.47 168,639,273.42 292,435,966.92 2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222,632.07 725,664.56 27,364,458.17 15,555,286.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744,919.43 276,337.06 28,167,187.74 13,925,542.4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012,007.25 -56,532,124.62 26,997,030.52 376,764,532.2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11,500 9,406 权恢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柳永诠 境内自然人 28.21% 155,002,096 125,411,572 质押 123,577,000 新疆科大聚龙 境内非国有 集团股权投资 20.81% 114,368,112 质押 67,480,000 法人 有限合伙企业 周素芹 境内自然人 6.60% 36,288,000 质押 27,000,000 全国社保基金 其他 2.73% 15,000,009 四零一组合 张奈 境内自然人 1.77% 9,720,000 7,290,000 西藏信托有限 公司-西藏信 托-莱沃 41 号 其他 1.05% 5,757,554 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中信证券股份 境内非国有 0.99% 5,452,046 有限公司 法人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 夏新经济灵活 其他 0.69% 3,773,782 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0.67% 3,691,600 公司 光大兴陇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信托- 其他 0.65% 3,594,900 臻享 43 号证券 投资集合资金 3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托计划 上述前十名股东中,柳永诠先生与周素芹女士系母子关系,柳永诠先生与张奈女士系夫妻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系,周素芹女士系新疆科大聚龙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与新疆科大聚龙集团股 动的说明 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控股股东柳长庆先生系夫妻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 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元) 利率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 16 聚龙债 112388 2021 年 05 月 11 日 49,562.03 5.30%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 付情况 年的 5 月 11 日。报告期内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支付 2016 年 5 月 11 日至 2017 年 5 月 4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10 日期间的利息 5.3 元(含税)/张,共支付利息 2,650 万元。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及“16聚龙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于2017 年6月20日出具了《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6聚龙债”AA的信用等级。报告内容已于2017年6月23日披露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chinext.cninfo.com.cn/)。 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2018年6月30日前根据报告期情况对公司债券作出最新跟踪评级,评 级结果将在巨潮资讯网(http://chinext.cninfo.com.cn/)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同期变动率 资产负债率 31.29% 29.10% 2.19% EBITDA 全部债务比 15.82% 47.52% -31.70% 利息保障倍数 3.24 21.42 -84.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3,983.24 -19,624.02 28.74% 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772.45 47,028.97 -125.03% 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1,476.02 96,956.14 -5.65%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公司继续致力于高端金融电子科技产品以及金融信息化产品和服务运营业务,在传统金融电 子设备与系统服务的基础上拓展了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业务。在鞍山建立了第一个试点项目,完成了对鞍 山押运公司的整合,使公司与现金标准库房、现金清分中心形成一个完整链条,从而使公司具备了向银行 机构提供“清分、押运、寄存、配送”一站式集成服务的能力,拓展基于金库业务的数字化金融服务系统 平台。同时进行了人民银行代理发行库试点,依托第三方场地建设,独立运营,实现全程数字化管理和自 动化控制,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款包调转信息验证及信息安全,确保信息安全全部清分信息(包括冠字号) 集成到鞍山银行业现金流通物联网平台建立大数据平台。鞍山市离场式社会化清分中心运行一年以来已取 得阶段性成果,全面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础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与此同时深入研究探讨区 块链技术在本行业的应用,推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人民币流通管理解决方案。发挥公司在银行业金融机构 5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多年来积累的渠道口碑和品牌优势,坚持由高端金融电子产品制造商向金融一体化服务商转型,为人民银 行、商业银行提供基于商业银行网点、后台金库、自助银行、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需求的信息化、智 能化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312.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55%;实现利润总额6,909.01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78.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86.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1.11%。报告 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金融行业标准,该标准是我国首个覆盖所 有类型人民币鉴别设备的技术标准。标准的发布旨在规范现钞处理类金融机具的准入指标,使得各类金融 机构在人民银行指导下规范化的进行现钞鉴别工作。该标准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因此报告 期内各商业银行的采购处于暂停状态,对公司报告期经营业绩带来重大影响。在董事会及高管团队的带领 下公司各项主要业务有序开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金融电子产品收 477,360,597.17 205,472,349.37 43.04% -31.10% -42.98% -8.97% 入 金融信息化系统 开发及服务运营 123,032,528.37 60,438,318.27 49.12% -36.98% -59.60% -27.51% 收入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312.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55%;营业成本38,685.53万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0.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86.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1.11%。主要基 于两个原因:其一,是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金融行业标准 (以下简称“金标”),该标准是我国首个覆盖所有类型人民币鉴别设备的技术标准。标准的发布旨在规 范现钞处理类金融机具的准入指标,使得各类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指导下规范化的进行现钞鉴别工作。“金 标”带来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短期来看基于“金标”的具体管理办法还没有正式下发,因此商业银 6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行在管理办法下发之前处于暂停采购阶段,对公司报告期经营业绩带来重大影响。另一方面,远期来看“金 标”的实施对规范行业准入有重大意义,低质产品及低价扰乱市场情况将得到有效改善。在此基础上,具 有核心研发能力和服务能力的大型机具供应商将继续保持科研创新动力,从而正向促进未来增量机具进一 步升级产品性能、提高现钞处理质量和效率、提升毛利水平。同时,存量机具将带来全面升级替换需求, 在满足“金标”条件下全面提升金融机构现钞处理及鉴别能力,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起到政策驱动作用。 其二,上年同期公司与培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发生系统终端交易业务。报告期内,因培高正在拓展新的省 份,前期组织机构搭建及地推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发生进一步的采购需求,因此同类交易较上年同期有 显著下滑。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 12日起施行。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根据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2月2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 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 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修订后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7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 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 较数据进行调整,该调整对可比期间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公司对2017年1 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不涉及对公司前期比较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宁波多维聚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宁波多维)和辽宁聚龙科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科创)。其中,宁波多维系2017年2月17日聚龙 股份直接增资10,000.00万元,直接持股比例82.65%,间接增资50.00万元,间接持股比例0.41%;聚龙科 创系2017年12月13日聚龙股份直接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38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将其纳入报表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减少辽宁聚龙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通讯)。变更前聚龙股份持有聚龙通讯80% 股权,其中直接持有60%,间接持有20%。2017年12月31日聚龙股份以500万元价格出售聚龙通讯直接持有 股权60%,剩余间接持股比例20%。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不再将其纳入报表 合并范围。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