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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龙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5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于淼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
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 2018 年度的工
作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274.24 万元,同比下降 8.84%,实现营业
利润-14,482.98 万元,同比下降 303.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255.90 万元,同比下降 325.18%。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发
展的实际情况,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
靠的保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理性,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依据内部控制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了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
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
整、运转有效,能够保证公司各项重点活动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报
告内容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监事
会同意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6,589.13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 2019 年第一
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