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聚龙: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振山)2022-04-29
聚龙股份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振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勤勉尽责的义务,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参与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有议案均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
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行使
表决权的情形,并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 年度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
无异议。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 以通讯表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列席股东大
董事会 席董事 决方式参 次未亲自出
事姓名 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席董事会
王振山 7 7 5 0 0 否 1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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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股份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本
人履职期内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意见
类型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4 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保
会第二十二 同意
20 日 及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0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第二十三
月 28 日
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8 月 关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会第二十五 同意
27 日 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10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会第二十六 同意
月 28 日 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1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
会第二十七 同意
月 29 日 用的解决措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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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职期内,共召集、
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主要对上一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的专业职责。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共召集、参
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内审工作计划和内审部工作报告、公司定期报
告和各季度内审部提交的《内审报告》事项等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专业的审核
意见,评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对公司的影响。形成
工作报告上报公司董事会。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报告
期内,共召集、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一年度的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对其薪酬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
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治理情况,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
和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公司
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相关报道,对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能够做到及时的了解和掌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完成了以下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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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公司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对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必要时均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问询、交流,通过查阅有
关资料,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风险事件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解,促使公司
更加注重规范运作。
3、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规定,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 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尽职尽责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2 年,本人将继续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振山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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