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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光科技: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徐亚明2021-04-29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诚

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

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 8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8 次,亲自出席 8 次,没

有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形;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3 次。对于公司 2020

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会议议案,

充分核实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本人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活动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积极参与
了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沟通及监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对公司有关重

大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

    1、在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在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续

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

认可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关联交易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独立意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计划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提名陈伟华为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3、在 2020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在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联交易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5、在 2020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签署

<股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

立意见》、《关于签署<股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在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0 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两会审

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

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战略发展委员会对公司的

投资项目和战略部署等发挥了监控和指导作用。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谨慎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计委员会关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为公司选聘审计机构发表相关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

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最后,希望

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新发展,为全面提升企业价值而努

力奋斗。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支

持和有效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亚明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