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喻信息: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5-04-0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信息”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喻信息《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固有局限性,故内部控制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天喻信息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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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即武汉天喻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擎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天喻
信通制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信通”)、湖北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武汉
果核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货币资金管控、销售
与收款、业务外包、合同管理、对子公司的管控、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
易、对外投资、担保业务、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政府补助信息报送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业务合同生命周期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
财务报表是否产生重大错报;期间费用及员工借款管理;移动支付服务业务单元
银行通道业务合规及代收付业务资金安全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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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利润总额的 10%,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 500 万元
净资产的 3%,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 2,500 万元
财务报告错报
重大缺陷
金额大于等于
营业收入总额的 3%,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 3,000 万元
资产总额的 2%,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 3,000 万元
利润总额的 10%,且绝对 利润总额的 5%,且绝对金
金额小于 500 万元 额大于等于 300 万元
净资产的 3%,且绝对金额 净资产的 1.5%,且绝对金
小于 2,500 万元 额大于等于 1,300 万元
财务报告错报
重要缺陷 且大于等于 营业收入总额的 1.5%,且
金额小于 营业收入总额的 3%,且绝
绝对金额大于等于 1,500
对金额小于 3,000 万元
万元
资产总额的 2%,且绝对金 资产总额的 1%,且绝对金
额小于 3,000 万元 额大于等于 1,500 万元
利润总额的 5%,且绝对金额小于 300 万元
净资产的 1.5%,且绝对金额小于 1,300 万元
财务报告错报
一般缺陷
金额小于
营业收入总额的 1.5%,且绝对金额小于 1,500 万元
资产总额的 1%,且绝对金额小于 1,500 万元
注:①如同属上述四个指标的缺陷衡量范围,采用孰低原则;
②上述指标均采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如数据为负值,
取其绝对值计算。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外部审计机构、上市公司监管机构或其他外部机构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舞弊;
重大缺陷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差错更正;
外部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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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或影响程度大于等于利润总额的 10%,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 500 万元
直接财产损失或影响程度小于利润总额的 10%且大于等于 5% ,且绝对金额小于 500
重要缺陷
万元,大于等于 300 万元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或影响程度小于利润总额的 5%,且绝对金额小于 300 万元
注:上述指标采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如数据为负值,取其绝对
值计算。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公司重要业务事项、环节和高风险领域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对公司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缺乏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决
策程序,导致公司出现重大损失;
重大缺陷
公司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受到政府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
扣或吊销许可证及执照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或重大损失;
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造成经营活动难以正常进行。
公司重要业务事项、环节和高风险领域相关的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对公
司经营造成重要影响;
公司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决策程序不
完善或不规范,导致公司出现重要损失;
重要缺陷
公司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受到除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
可证及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公司受到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处罚、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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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发现1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的具体情况如下:
(1)缺陷性质及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喻信通因部分废水未按要求通过厂区内正常污水管网排
放,受到地方环保部门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缺陷属于执行缺陷。
(2)缺陷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缺陷,天喻信通已进行整改,并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
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主要通过:1、查阅天喻信息的各项业务制
度及管理制度,三会会议资料,信息披露文件,各类原始凭证等;2、与天喻信
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
行沟通;3、查阅分析天喻信息内控制度安排,从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及其实施情况、内部控制的监督等方面,对天喻信息的内部控制合规性和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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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天喻信息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
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天喻信息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天喻信息的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保荐代表人:周依黎 王世平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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