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天喻信息 公告编号:2015-02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会议审 议的《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 年度董事长薪酬考核方案》、《关于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刘拥纲参与全资子公司武汉天喻通 讯技术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事项的议案》为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事项。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现场会议 于 2015 年 5 月 5 日下午 2 点 30 分在公司 310 多功能会议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5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4 日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18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23,071,5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代理人 7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4,937,6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9.9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1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8,133,9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 1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 1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8,133,9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新访主持。公司董事张新访、童 俊、朱松青、武力、李科、田祖海、余明桂,监事李士训、王彬,高级管理人员 刘春、江绥、孙静以及见证律师张萍、伍怡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 以 223,071,56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 2. 以 223,071,56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以 223,071,56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以 223,071,56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8,133,934股同意票(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5. 以 223,071,56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6. 以 223,071,56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5 年度董事长薪酬考核方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8,133,934股同意票(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7. 以 223,071,56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8,133,934股同意票(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8. 以 223,071,56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关于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8,133,934股同意票(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9. 以 223,071,56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关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刘拥纲参与全资子公司武汉天喻 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事项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8,133,934股同意票(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3 股份总数的0%)。 10. 以 223,071,56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11. 以 223,071,56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 以 223,071,56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 以 223,071,56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 以 223,071,562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萍、伍怡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二〇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4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