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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旺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19-047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与变更日期
    1、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适用于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
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财政部于 2017 年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
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及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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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对财务报表以下相关科目列示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
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 资产负债表格式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
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
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
化;
    2、利润表格式调整: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
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2)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
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
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调整:
    (1)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
较数据,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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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度可比
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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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
慎性原则,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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