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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旺达: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于群)2022-04-13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于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等法律法规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于2021年11月3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在任期间召开董事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于群              4                  4            0       0         否

       2021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在任期间召开股东                     委 托 出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大会次数                        席次数     数      自出席会
                                                                      议
于群              1                  1            0       0          否

       2021年度,本人本着恪尽职守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两会,认真审阅会
议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好发
                                         1
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度,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
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2021 年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1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上,对关于公司与川
恒股份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关于公司拟与川恒股份等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瓮安
县“矿化一体”新能源材料循环产业项目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四)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可解锁、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关于子公司
以自有资产作抵押向南昌金开资本借款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
话及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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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规
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正。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
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
人员,询问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自我学习情况。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内幕交易防控、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
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积
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七、其他工作
       (一)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综述
       2022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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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以维护公
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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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于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