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208 股票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19-030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5)。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及否决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 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2019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5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 36 楼 1 号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贾玉兰;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7)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30,808,81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3.84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30,136,5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5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 份 67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21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2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544,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7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 议: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246,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2,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5141%;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562,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828%。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246,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2,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5141%;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562,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828%。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246,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2,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5141%;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562,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828%。 4、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226,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39%;反对 58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61%;弃权 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829%;反对 58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078%;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246,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2,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5141%;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562,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82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246,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2,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5141%;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562,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828%。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246,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2,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5141%;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562,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82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246,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2,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5141%;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562,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828%。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