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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中程:关于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2020-10-12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20-039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光伏项目,受菲律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对侧变电站接入
间隔未能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建设完成并实现项目并网发电,并网发电时间存在
一定不确定性;
       二、风电项目,公司已确认收入10.17亿元,毛利4.1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未收到ELPI完成风电项目重新选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向ELPI
发出了《律师公函》,对其告知:根据双方前期签订的《补充协议三》的相关约定,
公司对EPC合同中有关风电项目终止履约;公司要求ELPI于2020年10月20日前安排
人员与公司商谈款项结算等事宜;如ELPI未能及时作出积极回应与处理,公司不排
除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因此,可能存在已确认收入无法全额结算并收回的风
险。
       特此提示投资者予以关注。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披露
了《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9),公司与菲律宾ENERGY
LOGICS PHILIPPINES,INC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ELPI” ) 签 订 了 《 Engineering,
Procurement,and     Construction   (EPC)   Contract   for   a   Pasuquin   Wind
(132MW)-Solar (100MW) Hybrid Project, Philippines》,(以下简称“EPC合同”),
由公司承接位于菲律宾 Ilocos Norte 省 Pasuquin 和 Burgos 地区的132MW风电
+100MW太阳能发电的风光一体化项目,EPC合同金额为43,778万美元。
       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特别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3),于2020年4月9日、2020年8月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合同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2020-032),于2020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菲律宾风
光一体化项目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与前次公告相比,
光伏项目所需的通信调度设备已到达菲律宾港口,线路所属的1号塔已完成施工;风
电项目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向ELPI发出了《律师公函》,对其告知:根据双方前
期签订的《补充协议三》的相关约定,公司对EPC合同中有关风电项目终止履约;公
司要求ELPI于2020年10月20日前安排人员与公司商谈款项结算等事宜;如ELPI未能
及时作出积极回应与处理,公司不排除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一、合同的进展情况
    (一)光伏项目部分
    1、光伏项目施工整体情况
    (1)光伏场施工
    基础浇筑、支架安装、光伏板安装、汇流箱、逆变器安装已全部完工。光伏场
内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箱变等设备单体调试已完成。
    (2)升压站施工
    升压站施工已完成99%。站内一次设备如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隔离开关等
及二次设备如开关柜、保护柜、监控柜等已全部安装完成,单体调试已完成。
    通信调度设备已到达菲律宾港口。由于通信调度设备的调试人员无法入境、对
侧变电站接入间隔未建设完成等原因,升压站未完成整体施工及调试。
    (3)线路
    线路共计94级塔,均已施工完毕。
    (4)并网手续
    截至目 前,ELPI已办 理完 成光伏 项目 并网 所需的 部分 手续资 料, 如System
Impact Study (系 统 影 响 研 究)、 Facilities Study ( 设 施 研 究)、 Connection
Agreement (并网协议)、Transmission Service Agreement(输电服务协议)。
    其他未办手续如Metering Service Agreement(计量服务协议)、FM-OP-RRA-06A
(输电服务申请表)、Relay Setting Sheet Sample(保护定制单)、Statement of
Readiness for Line(发表准备并网声明)、Letter to NGCP re Bakun AC 3 Yr
Maintenance Plan(签订电网建议检修计划)等,需在NGCP将接入间隔建设完成、
光伏项目工程进入调试阶段后,ELPI将与NGCP召开技术会议,进行上述相关手续的
签订。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光伏项目的影响
    光伏项目土建及安装施工已基本建设完成,待NGCP将对侧变电站接入间隔建设
完成即可进行并网。目前,受菲律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管控措施的影响,公司
对侧变电站接入间隔未能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建设完成并实现项目并网发电,主要
受限情况如下:
    (1)2020年2月2日,菲律宾发布中国公民入境限制令,公司部分项目人员及设
备厂家的售后人员无法前往菲律宾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入境限制令仍未解除,直
接影响了供货厂家进行入场调试工作。
    (2)2020年3月15日,菲律宾进入紧急状态,所有企业禁止开工、商场超市禁
止营业,并实行宵禁。该措施迫使NGCP亦相应停工,导致对侧变电站接入间隔的设
计、采购、图纸审核等工作暂停。
    (3)2020年6月1日,菲律宾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始部分复工复产,但NGCP
审核人员仍采取居家办公方式,因此对侧变电站接入间隔的设计、采购、图纸审核
等工作进度依然缓慢。
    (4)截至2020年10月7日,菲律宾累计确诊病例329,637例,项目所在地北伊罗
戈斯省累计确诊188例,疫情尚未明显向好。
    3、预计的并网发电时间
    若菲律宾疫情能够缓解,解除对中国公民的入境限制及光伏工程所在地的工程
施工、人员往来管控后,结合对侧变电站接入间隔的建设周期和其余调试工作,公
司预计可在3个月内完成光伏项目的并网发电工作。光伏项目并网发电后公司将按照
合同约定与ELPI进行结算并要求其回款。
    公司将根据菲律宾的疫情管控措施的变化情况,及时披露相关工程进展,敬请
投资者予以关注。
    (二)风电项目部分
    1、风电项目的整体情况
    (1)施工情况
    风电项目部分,公司于2017年3月收到业主的开工通知,举行开工仪式之后,施
工单位开始进场前期的准备工作。2017年三季度风电项目的施工单位正式进场,开
展树木的清点、砍树以及进场道路土方开挖及转运工作,并于2017年四季度完成,
工程施工的完工进度为27%。2017年底,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原址存在喀
斯特地貌,导致风电项目无法进一步开展。截至目前,风电项目已经停工两年零九
个月。
    (2)货物存放情况
    2017年初公司对风电项目所需的53台风机进行了采购,其中首批拟发运的16台
风机于2017年底在大丰港港口集港,后续拟发运的24台风机存放于供应商在天津、
承德等地的工厂仓库,剩余13台因工程停工未予以排产。
    2、风电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向ELPI发出了《律师公函》,对其告知:根据双方前期
签订的《补充协议三》的相关约定,公司对EPC合同中有关风电项目终止履约;公司
要求ELPI于2020年10月20日前安排人员与公司商谈款项结算等事宜;如ELPI未能及
时作出积极回应与处理,公司不排除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二、风险提示
    (一)光伏项目部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管控
措施尚未完全解除,综合上述管控措施对工期的影响,公司光伏项目对侧变电站接
入间隔建设完成并实现项目并网发电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相
关风险。
    (二)风电项目部分,公司终止履行并要求ELPI于2020年10月20日前安排人员
与公司商谈款项结算等事宜。截至目前,公司已就风电项目累计确认收入10.17亿元,
毛利4.15亿元。随着公司与ELPI进行商谈,双方达成的最终结算协议可能对公司产
生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1、若ELPI认可全部产值:即对公司已经完成的产值,ELPI全部确认并认可支付
相应款项。该情形下公司不存在收入、利润冲回的风险。
    2、若ELPI认可部分产值:即对公司已经完成的产值,ELPI认可全部成本和部分
利润并认可支付相应款项。该情形下公司存在收入、利润部分冲回的风险。
    3、若ELPI仅认可实际发生成本及损失:该情形下,涉及原址建设发生的勘察设
计、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的成本,公司已于2020年4月9日披露的补充协议中明确ELPI
承担相应的成本及损失,并对毛利部分计提全额减值损失;涉及风机部分,由于实
物只能做退回处理,故存在将原核算收入、利润冲回的风险。
    4、存在ELPI同意结算但无法按期支付款项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
影响公司各期利润的风险。
    此外,若ELPI未能对公司及时作出回应与处理,公司不排除将采取进一步的法
律措施,风电项目存在公司进行法律诉讼维护自身利益的可能性。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