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20-047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贾玉兰女士。 6、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4)。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15,902,55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12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7,8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5,804,7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0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无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股 份 740,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8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参与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1.01 签订设备购销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33,3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84%;反对 36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60%;弃权 9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1283%;反对 36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7501%;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02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 RKEF 一期(4x33MVA 镍铁矿热炉)新增项目 施工总承包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48,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708%;反对 3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1140%;反对 35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8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03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 2x65MW 燃煤电厂新增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07,3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149%;反对 39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8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6162%;反对 39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3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04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 RKEF 一期新增特种冶炼设备(工艺变更)补 充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48,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708%;反对 3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1140%;反对 35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8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05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 RKEF 一期(4x33MVA 镍铁矿热炉)工程工艺 变更施工总承包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34,2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840%;反对 36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2499%;反对 36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7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06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 2x65MW 燃煤电厂新增设备(扩容)补充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07,3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149%;反对 39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8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6162%;反对 39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3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07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 2x65MW 燃煤电厂工程扩容增加总承包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34,2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840%;反对 36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2499%;反对 36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7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08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入园企业证件办理代理服务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34,2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840%;反对 36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2499%;反对 36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7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09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入园企业协议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34,2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840%;反对 36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2499%;反对 36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7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10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土地租赁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07,3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149%;反对 39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8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6162%;反对 39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3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11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入园企业基础服务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34,2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840%;反对 36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2499%;反对 36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7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关联股东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程远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贾玉兰女士、贾晓钰先生、戴一鸣先生回避表决。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