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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泽信息: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2022-08-15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6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东孙伯荣先生与罗博先生近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委
     托生效后,孙伯荣先生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0 股;同时,罗博先生通过
     《表决权委托协议》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6,721,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96%。
           2、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与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



           一、表决权委托事项概述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孙伯荣先生与公司副
     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罗博先生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在公
     司股份减持(如有)的过渡期内,为便于公司后续经营管理,提高重大决策的质
     量与效率,孙伯荣先生同意在委托期限内,将直接持有的全部 16,721,320 股公司
     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
     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以下统称“表决权”)不可撤销、排他及唯一地委托
     给罗博先生行使,且罗博先生系唯一的、排他的受托人。本次委托生效后,孙伯
     荣先生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0 股;罗博先生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拥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6,721,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6%。具体变动情
     况如下:
人员名称                   本次委托前                            本次委托后
                                    表决权数     表决权比                持股比   表决权数   表决权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例                    例         量         例
 罗博                0      0.00%           0       0.00%           0     0.00% 16,721,320      3.96%
孙伯荣     16,721,320       3.96%   16,721,320      3.96%   16,721,320    3.96%          0      0.00%
    注:罗博先生通过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 股,但已放弃相应

    股份的表决权。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委托方):孙伯荣
         乙方(受托方):罗博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鉴于条款
         1.1     甲方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执行法院裁定,被动减持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信息”)1,626 万股股份;且不排除在遵守现行有效的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持天泽信息股份之可能性;
         1.2     乙方为天泽信息现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1.3     在股份减持的过渡期内(如有),为便于天泽信息后续经营管理,提
    高重大决策的质量与效率,甲方同意将直接持有的全部 16,721,320 股天泽信息股
    份(以下简称“委托股份”,委托股份占天泽信息总股本的 3.96%)的全部表决
    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
    权利委托给乙方行使。
         2、主要内容
         1.1     委托范围
         1.1.1    甲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委托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
    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以
    下统称“表决权”)不可撤销、排他及唯一地委托给乙方行使,且乙方系唯一的、
    排他的受托人。
         1.1.2    委托期限内,乙方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思,根据届时有效的天泽信息章
    程,以甲方的名义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权利:
         (1)召集、召开和出席股东大会;
       (2)代为行使股东提案权,提议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及其他议案;
       (3)代为行使投票权,对股东大会每一审议和表决事项代为投票,但涉及
股份转让、股份质押等直接涉及委托股份的处分事宜的事项除外;
       (4)法律法规或天泽信息章程规定的除收益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但涉
及股份转让、股份质押等直接涉及委托股份的处分事宜的事项除外。
       1.1.3    双方同意,乙方在行使委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时,无需另行取得甲方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但相关事项需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在相关文件上签章或进
行其他类似配合工作的,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
作。
       1.1.4    双方同意,在乙方明确给出投票指示(即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下,乙方有权转委托第三方作为乙方的代理人出席天泽信息股东大会、按照乙方
指示投票并签署相关会议文件,无需另行取得甲方同意或授权;但相关事项需甲
方出具授权文件、在相关文件上签章或进行其他类似配合工作的,甲方应于收到
乙方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
       1.1.5    在本协议签署后,如因天泽信息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拆分
股份、配股等事项而导致甲方增持天泽信息股份的,委托股份数量同时作相应调
整,受托股份因上述事项而相应增加的股份的表决权,也将自动并不可撤销地依
照本协议的约定委托至乙方行使。
       1.2     委托期限
       1.2.1    本协议项下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
       1.2.2    委托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面撤销本协议项下委
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双方协商书面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委托。

       三、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的签署和执行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表决权委托前后,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表决权委托协议》。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