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2-08-10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中投证券”)作
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亿通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60)核准,亿通科技于
2011 年 4 月 2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50.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25.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187.50 万元,扣除承销佣金和保荐费用
等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费用 3,250.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937.4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字
(2011)第 36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
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3,913.09万元投入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
扩产项目、视频监控项目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一)IPO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计划
序 项目 募集资金投
项目 实施 实施地点 完成
号 投资额 资额
主体 时间
有线电视网
络传输设备
1 11,887.99 11,887.99 公司 江苏省常熟市通林路 28 号 两年
技改及扩产
项目
运维中心建设在亿通科技
视频监控项 办公楼一层;20 个监控机房
2 2,025.10 2,025.10 公司 两年
目 分别分布在各乡镇广电机
房。
其他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
3 - - -
营运资金项
目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实施主 实施地
项目 备注
号 投资额 体 点
使用超募 已经2011年6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1 资金偿还 3,000.00 公司 —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2011年6
银行贷款 月30日前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已经2011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设立深圳 深圳市 第十一次会议及2011年9月29日召开的
2 2,521.38 公司
研发中心 南山区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公告。
太仓市社 已经2011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会治安动 江苏省 第十一次会议及2011年9月29日召开的
3 2,485.39 公司
态监控项 太仓市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并公告。
常熟市社
会治安动 江苏省 已经2012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4 1,276.52 公司
态监控项 常熟市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
目(3期)
亿通科技
江苏省
信息化系
常熟市 已经2012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 统集成平 340.93 公司
通林路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
台建设项
28号
目
备注: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余额为5,400.15万元。
三、本次拟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说明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
完成时间延期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其他项目内容不变。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建设原
计划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达到可使用状态。由于国家“三网融合”还处于试点
实施阶段,相关的配套产品、技术、设备还不十分成熟;在具体的试点实施过程
中,将对相关技术方案、设备选型、运行模式及配套产品等进行调整、升级和完
善。另外由于该项目主要的研发、生产、检测设备需通过国外采购,所购设备型
号也将按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做相应调整,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与客户商讨;项目
的生产、检测车间的布置等方面也将进行更合理、更符合实际的规划调整,以符
合行业的发展需求。
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管理层对项目的实施采取谨慎态度,结合
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拟作项目实施周期的调整,将项目建设周期延期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项目具体内容不变。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管项
目推迟完成时间,但整体项目内容不变,因此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及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规划。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后做出的谨慎决定,
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亿通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
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
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亮 李光增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