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7-12
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4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7月12日下午13:3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常熟市通林路28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振洪先生;
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6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江苏亿
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5人,代表股份数3,990.9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1.88%。
2、公司董事、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3、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90.95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90.95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的林尚乾、黄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