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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通科技: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3-08-15  

						   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8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3年9月6日下午13:30在江苏省常熟市通林路28号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签到时间:2013 年 9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3: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9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 年 9 月 5 日 15:00 至 2013 年 9 月 6 日 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 年 9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3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2013 年 9 月 6 日 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通林路 2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现场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3 年 9 月 2 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13 年 9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公司召开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审议的议案共一项,如下: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3 年 8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3 年 9 月 4 日,上午 10:00-11:30 ,下午 14:30-17:30;信函登
       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江苏省常熟市通林路 28 号),邮编:
      2155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3 年 9 月 4 日 17: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
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5211             亿通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 “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证券代码:365211;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议案一,本次股
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议    案                        对应申报价格(元)


  议案一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1 股表示同意,2 股表示反对,3 股表示弃权。
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             1股                 2股                 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计票规则: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
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密码
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
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
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
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
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
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申请数字证书的流程:需要领取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参见深交所网站
( http://ca.szse.cn)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后,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
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
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5 日 15:00 至 2013 年 9 月 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
投票为准;

    2、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对同一表决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
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
票不符合规定的,计为“弃权”;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通林路 28 号 (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5500

    2、联系人:王诤君     殷丽

    3、电话:0512-52816252
   4、传真:0512-52818006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
      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15 日
附件一: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编
附件二: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
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
本单位承担。

       表决指示:(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同意”用“”表示; “反对”用“”表示;
“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事项
                                                             同意      弃权    反对

 1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股东签字:                                                         ;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股东持股数:                                                       ;

委托人股票账号: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日期:                                                             ;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