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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院:关于正式通过2018年度苏州市市级先进技术研究院考评并获得专项奖补资金的公告2019-10-23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9-059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式通过2018年度苏州市市级先进技术研究院考评
                   并获得专项奖补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考评及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鼓励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
业设立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7]56号文)要求,经市政
府审定,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公布首批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
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企业名单的通知》(苏府[2017]159号文),苏州电
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批准列入首批苏州市自主品

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企业名单。市级财政统筹各相关专项资
金,设立“苏州市培育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专项奖补资
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自2017年至2021年实行五年。各市(区)政府根据属地
原则,每年对本地区的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最高按研发投入的20%(最高2000万
元)给予财政补助(具体请参见公司公告2018-003)。

    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收到2018年度先进技术研究院专项奖补资金1238万
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未经审计),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68%,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苏州市吴中区财务局、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8
年度苏州市市级先进技术研究院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吴财企[2019]29号),
根据上述苏府[2017]56号文和《吴中区先进技术研究院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正式通过经信局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公司2018年度先进
技术研究院的质询、考评,经区政府批准,公司取得了2018年度先进技术研究院
专项奖补资金1238万元。该笔奖补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1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该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有关。苏州市市级先进技术研究院专项奖补资金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不属于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238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
按照规定确认收入计入递延收益;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区分与公司日
常活动是否相关,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
司收到的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公司日常活动相
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

确认为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1238万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上市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约1238
万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上市公司2019年度利润产生的具体影响需以审计机
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

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一直坚持自主创新的道路,不断提高创新能力,本次通过考评并获得专
项奖补资金,今后公司将按照要求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有效集
聚创新要素,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苏州市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经
济转型升级作出更大贡献。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2、有关政府奖励、补助的批文;

    3、深交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