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10-23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0-051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为控股子公司银行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九天)向相关银行申请的不超过14,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4,000万元。授权担保的有效期为2年,自担保合同(或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取消前期
部分担保事项并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与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以下简称“苏州
农商行泰兴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苏农商银保字(B10202008863)第05488号的《江苏苏州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江苏九天与苏州农商行泰兴支行签订的合
同编号为苏农商银承字(C10202008863)第05488号的《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所形成的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0年10月22日,江苏九天与苏州农商行泰兴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苏农商银承字
(C10202008863)第05488号的《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
上述担保合同开始生效。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苏州农商行泰兴支行 。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金额:壹仟壹佰万元整 。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4、保证范围:
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担保事项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6.61亿元;担保余额为
3.43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年度)18.84亿元的18.21%;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2019年度)18.84亿元的1.06%。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
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
2、《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