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方电热: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2021-05-13  

                         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审核函〔2021〕020118 号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有关规定,我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
披露要求,请对以下事项予以落实:
    2018-2020 年发 行人动力锂电池材料业务产 能利用率为
85.66%、96.68%和 36.12%,毛利率分别为 30.48%、-9.65%和 18.84%,
其中,2019 年毛利率和 2020 年产能利用率跌幅较大,发行人回
复主要由于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东方九天核心管理层调整以及
新冠疫情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此外,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年
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以下简称空调 PTC 项目)、
年产 350 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 电加热器项目(以下简称汽车
PTC 项目),分别将现有 3,200 万支空调 PTC 电加热器和 25 万套
汽车用 PTC 电加热器的产能提升至 6,000 万支和 375 万套,产能
分别提升 1.875 倍和 15 倍。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2019 年和 2020 年毛利率和产能利
用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动力
锂电池材料业务产能利用率和毛利率情况,说明影响发行人动力
锂电池材料业务产能利用率和毛利率下降的原因是否已消除、是
                              1
否仍持续影响上述业务,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3)结合空调 PTC 项目、汽车 PTC 项目分别将产能扩大 1.875
倍和 15 倍的情况,说明未来相关市场是否存在发展不及预期、下
游客户需求不足、产品成熟度及认可度不足、潜在竞争者进入、
技术发展或更新迭代导致产能利用不及预期等情形。
    请发行人结合上述内容充分披露动力锂电池材料业务、空调
PTC 项目、汽车 PTC 项目可能涉及的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
回复内容需先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若回复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
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并在回复内容披露后同步提交募集说
明书(注册稿)及相关文件,同时报送诚信记录核查表,并在收
到《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
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1 年 5 月 1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