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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利光电:2013年半年度报告2013-08-2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2013 年 08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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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敏

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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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 9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0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3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35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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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                指   广州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前身

鸿利光电、本公司、公司              指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股东大会                            指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报告期、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13 年半年度

新会计准则                          指   2006 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CSA                                 指   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

重盈工元                            指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莱帝亚                          指   深圳市莱帝亚照明有限公司

广州佛达                            指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莱帝亚                          指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宣城鸿利光电                        指   宣城市鸿利光电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鸿利光电                        指   香港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佛山科思栢丽                        指   佛山市科思栢丽光电有限公司

普之润                              指   射阳县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众而和                              指   射阳县众而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广发信德                            指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称为"Light-emitting Diode",指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可以将电能转
LED                                 指
                                         化为光能的半导体器件

LED 封装                            指   用环氧树脂或有机硅把 LED 芯片和支架包封起来的过程

LAMP LED、直插式 LED、支架式 LED    指

SMD LED、贴片式 LED、表面贴装 LED   指   全称为"Surface Mounted Device LED",指表面贴装器件 LED

PCS                                 指   计量单位,片、件、块的意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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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鸿利光电                       股票代码                300219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鸿利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UANGZHOU HONGLI OPTO-ELECTRONIC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ONGLITRONI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注册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890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89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honglitronic.com

电子信箱                        stock@honglitronic.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邓寿铁                                  刘冬丽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电话                               020-86733958                            020-86733958

传真                               020-86733777                            020-86733777

电子信箱                           stock@honglitronic.com                  stock@honglitronic.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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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元)                                  318,488,104.26             257,238,424.46                    23.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806,000.12              31,279,790.09                    -30.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8,478,991.90              30,235,009.04                    -38.88%
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0,898,960.44              59,020,434.58                     -3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666                    0.2404                     -3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88                    0.1274                    -3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88                    0.1274                    -30.30%

净资产收益率(%)                                          2.82%                      4.23%                     -1.4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2.39%                      4.09%                     -1.7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010,029,239.75             964,718,055.68                     4.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776,753,736.84             762,311,716.72                     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1644                    3.1056                     1.89%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4,049.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1,403,156.51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6,735.83

已实现的递延收益                                                         2,436,393.8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8,024.0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732.84

合计                                                                     3,327,008.2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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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21,806,000.12        31,279,790.09         776,753,736.84      762,311,716.72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21,806,000.12        31,279,790.09         776,753,736.84      762,311,716.72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

七、重大风险提示

    1、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降价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LED行业属于新兴行业,技术进步明显,产品更新换代迅速,在生产成本逐年降低的同时,产品价格也出现

了下降的趋势,这也是半导体元器件行业的普遍规律。公司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在同期原材料价格降低、

公司规模效应作用下,公司产品的单位固定成本降低,公司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相对稳定的毛利率水平,但市场竞争加剧及

技术进步仍然有可能导致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公司优势产品白光LED具有较强的市场应用前景,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公司人力成本的上

升,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保持公司LED产品的竞争优势。

    3、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主要欠款客户均为合作多年的长期客户,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往亦未发生拖欠货款的情况。同时,公司已制订

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并已按会计政策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发生呆坏账的可能性较小。若

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产生较

大影响。



                                                                                                                   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技术更新的风险

    本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并在公司成立之初便成立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以推动公司新技术

的开发及产业化,确保公司的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的稳定增长。

    公司一直致力于LED封装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技术水平和工艺质量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鉴于LED行业

发展迅速,若公司不能及时更新技术,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或者由于研发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而导致的技术开发失

败或新技术无法产业化,将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的成长步伐,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5、规模扩大的管理风险

    虽然公司拥有了业内领先的管理团队和人才储备,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来稳定和壮大优秀人才队伍,但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的扩大以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公司管理团队和人才储备不能随着业务增长而同步提升,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公司奉行“爱才之德,知才之能,用才之长,用共有理想集聚人才”的人才观,将积极采取多种人才管理措施,加

强公司人才储备,减少核心管理团队的变动。




                                                                                                           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3年上半年,随着LED照明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商用照明和民用照明市场发展迅速,基于对 LED照明应用市场爆发的

预期,LED照明企业开始加速渠道布局和产能扩充,带动了产业链上中游环节的产能释放。公司抓住市场机会,相继推出了

“鸿”系列COB产品、第三代新型EMC工艺封装系列产品、第二代白光陶瓷系列产品等高可靠性、高品质LED器件产品,并加

大对传统照明转向LED照明的制造厂商类大客户开发力度,使得公司2013年上半年有效释放了产能,实现营业收入31,848.8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81%。然而因LED照明市场竞争剧烈,产品销售价格下降,以及公司2012年迁入新工业园后运营费

用上升等使得毛利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2,304.8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62%。

    报告期内,进一步加强管理体系建设, 提高公司产品品质保证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在今年ISO/TS16949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同时,增加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审核,并在四月份成功导入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现正处

于认证审核阶段。同时,顺利通过了广州市清洁生产审核现场验收,并被评为“广州市清洁生产审核优秀企业”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1,861.40 万元,同比增加15.83%,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5.84%。共获得专利授权20项,

其中发明专利3项;新增专利申请30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项。同时,公司SMD2835和3014白光系列产品通过了美国“能源

之星”(Energy Star) IESNA LM-80-08标准6000小时的测试。

    报告期内,公司成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获得广东省半导照明产业联合体创新中心“中国LED行业最具竞

争力品牌”称号。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848.81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3.81%;利润总额为2,832.29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8.26%;净利润为2,304.85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62%。影响业务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随着LED照明产品价格持续走

低,商用照明和民用照明市场发展迅速,LED照明市场需求提升,公司有效释放了产能,营业收入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然而

因LED照明市场竞争剧烈,产品销售价格下降,以及公司2012年迁入新工业园后运营费用上升等使得毛利率有所下降,该等

因素导致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比去年同期有一定的减少。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12月25日,公司作为牵头人,与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组成联合体和珠海城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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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公共绿色照明LED路灯灯具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二标段)》(合同编号:2012-GG003-DL03)。该合同已于2013年1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正处于施工期。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LED器件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通用照明、背光源、汽车信号/照明、特殊照

明、专用照明、显示屏等众多领域,为国内领先的白光LED封装企业。其中LED器件收入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A、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201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LAMP LED                    1,586.20                 1,949.51                       -18.64%
SMD LED                     21,479.16                17,208.41                      24.82%
LED 通用照明产品            5,674.08                 4,223.11                       34.36%
LED汽车照明产品             2,969.96                 2,275.56                       30.52%
合计                        31,709.40                25,656.59                      23.59%

     LED通用照明产品营业收入同比上升34.36%,主要原因是广州莱帝亚加大力度拓展国内国外LED照明市场所致。LED汽车

照明产品收入同比上升30.52%,主要原因是广州佛达大力开拓汽车照明国际市场所致。
     B、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地     区                   201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201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东北                        185.32                   218.29                         -15.10%
华北                        647.53                   524.33                         23.50%
华东                        5,843.97                 4,874.26                       19.89%
华南                        14,906.70                12,613.75                      18.18%
华中                        364.00                   124.14                         193.22%
西北                        4.56                     31.48                          -85.51%
西南                        618.47                   386.29                         60.11%
国外销售                    9,138.85                 6,884.04                       32.75%
合计                        31,709.40                25,656.59                      23.59%

     C、LED器件产品按发光颜色划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201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白光                        19,221.86                15,300.40                      25.63%
红光                        879.66                   834.55                         5.41%
蓝光                        611.97                   633.30                         -3.37%
其它                        2,351.87                 2,389.67                       -1.58%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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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3,065.36                    19,157.92                      20.40%

   其中,LAMP    LED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201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白光                           516.99                       833.49                         -37.97%
红光                           237.40                       220.03                         7.90%
蓝光                           173.28                       177.71                         -2.49%
其它                           658.53                       718.28                         -8.32%
合计                           1,586.20                     1,949.51                       -18.64%

   其中,SMD LED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201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白光                           18,704.87                    14,466.90                      29.29%
红光                           642.26                       614.52                         4.51%
蓝光                           438.69                       455.59                         -3.71%
其它                           1,693.34                     1,671.40                       1.31%
合计                           21,479.16                    17,208.41                      24.82%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日用电子器具制
                  317,093,991.58        239,643,801.09        24.42%            23.59%          40.30%         -9.00%
造业

分产品

LAMP LED           15,861,965.19         13,322,596.14        16.01%           -18.64%          -8.44%         -9.35%

SMD      LED      214,791,575.29        163,415,551.10        23.92%            24.82%          43.36%         -9.84%

通用照明           56,740,813.16         45,038,457.59        20.62%            34.36%          56.57%         -11.26%

汽车照明           29,699,637.94         17,867,196.26        39.84%            30.52%          32.28%         -0.80%

分地区

东北                   1,853,183.97         917,626.39        50.48%           -15.11%         -13.53%         -0.90%

华北                   6,475,344.15       4,741,769.37        26.77%            23.50%          13.81%          6.24%

华东               58,439,694.46         45,751,401.03        21.71%            19.89%          32.57%         -7.49%

华南              149,066,952.26        116,889,945.55        21.59%            18.18%          38.69%         -11.60%

华中                   3,640,031.35       2,830,931.43        22.23%           193.21%         209.13%         -4.00%

西北                     45,563.71           37,111.96        18.55%           -85.53%         -82.06%        -15.73%


                                                                                                                       1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西南                   6,184,680.73    5,029,532.81     18.68%          60.10%          98.75%        -15.81%

国外销售              91,388,540.95   63,445,482.55     30.58%          32.75%          47.08%         -6.76%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前 5 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前五大材料供应商采购额合计占公司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为37.31%,与上年同期相比,有三家为新进入公

司材料采购额前五名的供应商,该三家供应商的采购额占比分别在12%、6%、5%左右,公司将继续保持与原供应商的战略合
作关系,并加大对优质供应商的开发力度。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维持合理的采购比例,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

总额的3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45%,与上年同期相比,新进入销售额前五名的客户有两家,

销售额占比分别在2.50%和1.58%左右。公司将继续加强维护老客户关系,并加大新客户的开拓力度。公司前五大客户维持了
合理的销售比例,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3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6家子公司:广州莱帝亚、宣城鸿利光电、深圳莱帝亚、香港鸿利光电为全资子公司;广州佛达、

重盈工元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莱帝亚、香港鸿利光电现正办理注销手续。


(1)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名称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12月26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0万元




                                                                                                            1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实收资本                                         人民币5,000万元

           股东结构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注册地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302房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马成章

           经营范围      研究、开发及销售灯具灯饰;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440101000186976


B、主要经营情况

    广州莱帝亚成立于2011年12月26日,主要从事LED照明产品的研发、销售和生产,主要产品包括:LED灯条、日光灯管、

筒灯、面板灯和射灯等。
    报告期内,广州莱帝亚从多方面进行渠道拓展,以工程商为主的模式进行渠道铺设,于今年6月在天猫网开设“莱帝亚
照明”网络专营店,以实体店与网店相结合的形式拓展市场。报告期末,广州莱帝亚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净利润

             9,389.05             5,027.02              135.65                 131.63                98.73


(2)宣城市鸿利光电贸易有限公司

             名称                                     宣城市鸿利光电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3月5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200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200万元

股东结构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地                       安徽省宣城市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扩区日新西路、西城路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李明

经营范围                 LED发光器件、灯饰及其他光电产品批发及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341800000123057(1-1)

    截至报告期末,宣城鸿利光电尚无实际经营。


(3)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1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名称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9月11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300万元

股东结构                           公司持有62%的股权,董金陵持有30%的股权,刘信国持有8%的股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地                                  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东风大道西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马成章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批发、零售汽车LED信号灯;货物进出口;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44121000014241


B、主要经营情况

    广州佛达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州市花都区民营科技企业,主要从事汽车LED信号灯和汽车LED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的前后LED信号灯(行车、刹车、转向、倒车、雾灯)和LED汽车照明产品。
    2013年,广州佛达在产品研发方面,继续向汽车照明方面拓展,产品涉及汽车前雾灯、驱动灯、工作灯、汽车前照灯。

报告期末,广州佛达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914.33              3,007.91              470.38                478.70              359.02


(4)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名称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6月9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3,000万元

股东结构                 公司持有80%的股权,郑俊持有10%的股权,刘永锋持有5%的股权,何敏婉持有5%的股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地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301房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刘玉生

经营范围                 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及相关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节能项目评估,企业节能
                         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分析。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440108000042977

B、主要经营情况

    重盈工元主要业务为合同能源管理(EMC),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及相关咨询服务。是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评审符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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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
        报告期末,重盈工元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003.21                       30.54                -60.90                 -60.90               -60.90


        (5)深圳市莱帝亚照明有限公司

              深圳莱帝亚成立于2009年1月5日,注册资本3400万人民币。主要从事LED照明产品的研发、销售和生产,主要产品包括:

        LED灯条、日光灯管、筒灯、面板灯和射灯等。
              为了整合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2013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莱帝亚照明有限公司的议案》。深圳莱帝亚的资产出售给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广州莱帝亚,公
        司的LED通用照明业务由广州莱帝亚负责实施。

              截至本报告期末,深圳莱帝亚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6)香港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香港鸿利光电注册于2011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为50万港币。
              截至报告期末,香港鸿利光电没有实际经营,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7、研发项目情况
              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进展情况、拟达到的目标:

序号              项目                                   研究内容                            拟达到的目标                  进展情况

                                     突破 GaN 基大功率白光LED 的产业化关键技
                                                                                   1、国产化大功率LED产品发光效率
                                     术。在外延结构、芯片工艺、封装工艺等方面产
                                                                                   ≥85lm/W (350mA);
       大 功 率 白 光 LED 关 键 制 生若干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为国内                                          已达到开发技术水
 1                                                                                 2、色温3000-6000K,显色指≥80;
       造技术研究                    封装以及应用企业提供优质价廉的大功率白光                                          平并实现产业化。
                                                                                   3、热阻<10℃/W;
                                     LED 芯片和封装产品,提高半导体器件国产化水
                                                                                   4、700mA加速老化,48小时衰≤5%。
                                     平
                                     以42寸液晶电视为主要研究对象,开发满足客户
                                                                                                                       已达到开发技术水
 2     TV专用LED背光模组             需求的长寿命、低功耗、超薄、高亮度、广色域 已达到>75%NTSC技术水平。
                                                                                                                       平并实现产业化。
                                     的LED背光模组。
                                     开发满足客户特种照明需求的,高光效、低成本、已达到光源光效Ra≥80技术水平。
       COB 功 率 型 LED 关 键 制                                                                                       已达到开发技术水
 3                                   体积小、方便安装的COB功率型LED,研究集成 1、3000k≥110lm/W;
       造技术开发                                                                                                      平并实现产业化。
                                     型大功率LED制造过程中的共性技术问题。         2、6000k≥120lm/W.
                                                                                   1、陶瓷LED器件:热阻≤6℃/W;光效
                                     研究陶瓷基LED制造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题,通 ≥120lm/W;
       陶 瓷 基 LED 的 制 造 技 术                                                                                     获取自主知识产权,
 4                                   过研究开发新的陶瓷支架、优化产品封装结构、 2、陶瓷集成封装LED器件:热阻≤4℃
       开发                                                                                                            并实现产业化。
                                     改善物料间的匹配、提高产品的可靠性。          /W;光效≥110lm/W;
                                                                                   3、产能≥18KK。
 5     植物照明                      开发出针对叶系、花系、根茎系等植物的LED照1、已研发出采用单颗满足植物所需全 项目目标已达到并


                                                                                                                               1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明光源。                                         色谱光源;                          实现产业化
                                                                             2、针对部分植物已有植物生长所需色
                                                                             谱光源方案。
    高 可 靠 定 向 性 LED 室 内 开发高效大功率LED器件的封装技术,开发将大 开发大功率LED器件的技术,技术指
6   照 明 光 源产 业 化关 键 技 功率LED器件应用于室内照明的高可靠定向性 标光效≥135lm/W,显色指数≥85,色温 已通过中期验收
    术                      LED照明光源及其低成本产业化制造技术。            2700-3500K,寿命≥30000小时。
    基 于 大 规模 集 成电 路 的 研究开发基于大规模集成电路的新型高效大功率                                       COB产口已产业化并
7   新 型 高 效 大 功 率 LED 芯 LED芯片的封装技术,开发芯片模块和基于模块 封装白光后出光效率达到≥130lm/W。 逐步得到市场订单
    片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封装的器件产品。                                                                     认可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未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
     情况。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2013年,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的回暖以及中央和各地扶持政策护航,行业形势稳步向上。半导体照明相关政策密集出台,
     政策环境持续向好,为LED产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根据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到2015

     年,60W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全部淘汰,市场占有率将降到10%以下;节能灯等传统高效照明产品市场占有率稳定在70%左
     右; LED功能性照明产品市场占有率达20%以上;景观照明市场占有率达80%以上。LED照明节能产业产值年均增长30%左右,

     2015年达到4500亿元(其中LED照明应用产品1800亿元)。
          2013年以来,LED产业技术突破突飞猛进,尤其是 LED产品的光效得到大幅提升,技术突破和成本降低成为照明市场的

     双动力,在各种利好因素的推动下,行业整体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据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CSA)初步测算,
     2013年上半年,我国 LED 产业整体产值同比增长25%左右。同时,下游应用市场的开启带动了上中游的产能释放。据工信部

     数据,2013年1-4月,规模以上企业发光二极管产量达到524.96亿只,同比增长46.70%。
          公司主要从事LED器件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通用照明、背光源、汽车信号/照明、特殊照

     明、专用照明、显示屏等众多领域。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白光LED封装企业,一直以来专注于LED照明市场,去年底决定在巩固
     LED照明的基础上,引进新的团队开拓LED背光市场。已基本完成LED封装生产基地、LED汽车信号/照明生产基地、LED通用照

     明业务的产业链布局,目前公司LED业务主要涉及四大板块,鸿利光电主要是LED封装业务、广州莱帝亚主要是LED通用照明
     业务、广州佛达主要是LED汽车信号/照明业务、重盈工元主要通过合同能源管理(EMC)方式提供“封装-应用-节能”的“一

     体化服务”。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少消耗一度电,多还原一分绿”的企业使命,根据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
     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的进展。实现营业收入31,848.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81%;实现净利润2,304.85万元,比上年同

     期下降30.62%。




                                                                                                                         1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受宏观经济影响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

    2013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国内外需求增加。由于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企业面临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公司在

维护原有国际国内LED照明市场份额的同时,今年国内LED照明渠道建设工作调整为以工程商为主的模式开展,并在天猫开通

莱帝亚照明旗舰店,以实体店及网店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推进渠道建设工作,以扩大国内LED照明市场份额。

    2、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降价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LED行业属于新兴行业,技术进步明显,产品更新换代迅速,在生产成本逐年降低的同时,产品价格也出现

了下降的趋势,这也是半导体元器件行业的普遍规律。公司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在同期原材料价格降低、

公司规模效应作用下,公司产品的单位固定成本降低,公司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相对稳定的毛利率水平,但市场竞争加剧及

技术进步仍然有可能导致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公司优势产品白光LED具有较强的市场应用前景,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公司人力成本的上

升,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保持公司LED产品的竞争优势。

    4、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主要欠款客户均为合作多年的长期客户,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往亦未发生拖欠货款的情况。同时,公司已制订

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并已按会计政策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发生呆坏账的可能性较小。若

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产生较

大影响。

    5、技术更新的风险

    本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并在公司成立之初便成立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以推动公司新技术

的开发及产业化,确保公司的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的稳定增长。

    公司一直致力于LED封装及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技术水平和工艺质量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鉴于LED行业

发展迅速,若公司不能及时更新技术,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或者由于研发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而导致的技术开发失

败或新技术无法产业化,将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的成长步伐,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6、规模扩大的管理风险

    虽然公司拥有了业内领先的管理团队和人才储备,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来稳定和壮大优秀人才队伍,但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的扩大以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公司管理团队和人才储备不能随着业务增长而同步提升,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公司奉行“爱才之德,知才之能,用才之长,用共有理想集聚人才”的人才观,将积极采取多种人才管理措施,加

强公司人才储备,减少核心管理团队的变动。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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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61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23.1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925.8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 4,123.12 万元,以前年度使用 27,802.69 万元,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累计已使用 31,925.81 万元,其中募投
项目使用资金按此计算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应为 14,690.19 万元。公司 201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实际余额为 14,547.92 万元,比
应有余额少 142.27 万元,原因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累计产生利息收入 1,475.28 万元;累计发生手续费支出 2.91 万元;新工业园建设使用超募资金利息 112.35 万元。
    2、将募投项目“LED 照明技术及产业化”结余募集资金 629.42 万元及利息收入 17.62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将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840.53 万元及利息收入 14.72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向              (含部分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2)                                        益
                             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型表面贴装 LED 建设项目 否         32,563.85 32,563.85 4,091.61     19,343.61     59.4% 2012 年 06 月 30 日        848.88 否          否

LED 照明技术及产业化项目 否             2,800        2,800       0     2,170.58    77.52% 2012 年 05 月 30 日          18.9 否          否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2,912.8     2,912.8    31.51    2,072.27    71.14% 2012 年 12 月 31 日              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8,276.65 38,276.65 4,123.12     23,586.46      --              --              867.78       --          --

超募资金投向

扩建工业厂房                          6,739.35    6,739.35       0     6,739.35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1,600        1,600       0        1,6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8,339.35    8,339.35       0     8,339.35      --              --                           --          --

合计                           --      46,616       46,616 4,123.12   31,925.81      --              --              867.78       --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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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因其实施场所广州市(花都)光电子基地的土建工程验收时间较长,且该项目的设备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安装环境要求较高,为了该项目实施有更好的效果,本公司决定调整该项目建设进程,项目完成时间调整为 2012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年 12 月 31 日。该项调整建设进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除“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之外的募投项目均按招股说明书的计划进行。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2011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中的 1,600 万元用于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风神大道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支行银行贷款,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7 月 1 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1,600 万元。2011 年 11 月 25 日,本公司第一届
用进展情况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扩建广州花都光电子基地工业性厂房的议案》,为了更
                           好地发挥广州花都光电子基地规模效应,减少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总投资额 8,788.14 万元,新建建筑面积
                           约 45,323.00 平方米厂房、办公楼、生活配套设施,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6,739.35 万元。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扩建广州花都光电子基地工业性厂房的项目中实际已使用超募资金 6,739.35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2011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及置换情况                 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拨 2,458.53 万元,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同
                           等金额的自筹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

                           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2011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暂时
动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中的 4,6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此 4,600 万元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适用

                               1、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莱帝亚照明有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LED 照明技术及产业化项目”,在实施过
                           程中充分结合其现有的设备配置与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经验,对募投项目的研发和生产环节进行优化,使得研发测
                           试和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投入较计划投入减少。同时由于技术的发展进步,购置的新型 LED 照明产品生产设备,
                           单台设备年产能较原计划购置的设备有明显提高,因此能在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投入减少的情况下实现设计年产
                           能目标。截至 2012 年 9 月 14 日,“LED 照明技术及产业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629.42 万元及利息收入 17.62 万
                           元。201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莱帝亚照明有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LED 照明技术及产
的金额及原因
                           业化项目”结余资金 629.42 万元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由公司实施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进口设备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同时,国内
                           设备生产水平的提高,可满足公司需求,公司优先采购了具有交期短、价格便宜、本地化服务等优势的国产设备;
                           再者,随着设备技术水平的提高,在保证设备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购了功能更齐全的设备。因此有
                           效减少了募集资金的支出。截至 2013 年 1 月 18 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840.53 万元及利息收入
                           14.72 万元。2013 年 2 月 25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公司实施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840.53 万元及利息收入用于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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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承诺募投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计划投资 本报告期        截至报告期末累
       项目名称                                                项目进度                             项目收益情况
                       总额      投入金额     计实际投入金额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投资 2.65 亿元通过广州莱帝亚实施建设 LED 产
 以自筹资金投资建
                                                                            品应用与开发的生产基地。该项投资计划已于 2011 年 12 月 14 日
 设 LED 产品应用与      26,500            0                0           0%
                                                                            在巨潮资讯网站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所需
 开发的生产基地
                                                                            土地尚未进入招拍挂程序。

         合计           26,500            0                0      --                                     --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

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3年5月14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45,46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7,363,980.00元。根据股东大会通过

的决议,公司于2013年6月21日实施了上述分派方案。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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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2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 担保额                         实际担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协议签署                  担保类型      担保期
                                       露日期           度                        保金额                                 完毕   联方担保
                                                                     日)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0
                                                                                  额合计(A4)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 担保额                         实际担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协议签署                  担保类型      担保期
                                       露日期           度                        保金额                                 完毕   联方担保
                                                                     日)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2 年 08 月 10 日      20,000                          0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0                                                        0
                                                                                  际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20,000                                                          0
                                                                                  保余额合计(B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                                             0                                                        0
                                                                                  合计(A2+B2)


                                                                                                                                2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                               20,000                                               0
                                                                             计(A4+B4)

其中: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A、科研、技术合作协议

              (1)2008年10月28日,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订立《技术合作意向书》,约定双方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共同组建公司新

         产品研发中心,利用华南理工大学现有条件进行大功率LED热控制等技术研究,公司负责技术研发、中试、产业化以及市场

         拓展等方面工作,合法过程中开发的发明专利归双方共同所有,实用新型专利归公司所有,合同有效期自2008年11月1日至

         2018年11月1日。

              (2)2010年1月13日,公司与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订立《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双方共同参与研究开发广州市科

         技计划项目“大功率LED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广州地铁LED绿色节能示范工程”,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向公司拨付广州市

         科技局下发的项目经费150万元,合作期间获得的技术成果归双方共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合同正在实施过程中。

              (3)2009年3月10日,公司与中山大学理工学院、广州亮而丽灯饰有限公司订立《合作协议书》,三方决定合作开发

         并申报2009年度广州市重大科技专项“大功率LED室内照明灯及路灯技术产业化”项目,此项目所获政府资助经费按40%、40%

         和20%的比例分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如系独立完成的,则归该方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他方有使用权,

         三方共同完成的,按照贡献大小共享。

              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已通过专家审查。

              (4)2011年8月19日,公司与广州晶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订立《合作协议书》,双方决定合作开发并申报2011年度广

         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功率型LED核心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此项目所获政府资助经费按65%、35%的比例分配,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如系独立完成的,则归该方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他方有使用权,双方共同完成的,按照贡献大

         小共享。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合同正在实施过程中。

                                                                                                                   2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2011年9月5日,公司与广州市香港科大霍英东研究院、晶科电子(广州)有限公司订立《合作协议书》,三方决

定合作开发并申报第二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LED产业项目“基于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的新型高效大功率 LED 芯片技

术开发及其应用产品产业化”,此项目所获政府资助经费按57%、35%和8%的比例分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产权,

如系独立完成的,则归该方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三方共同完成的,归三方共同拥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合同正在实施过程中。

    (6)2012年5月8日,公司与广州市光机电技术研究院等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决定合作开发并申报“十二五”国

家科技计划材料领域2013年度备选项目——“十城万盏”广州市城市快速路智能化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项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如系独立完成的,则归该方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共同的发现和发明,其知识产权归

共同方所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合同正在实施过程中。

    (7)2013年4月9日,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等签定了《合作协议》。共同承担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LED项目——

室内半导体照明器件、电光源产品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子课题“2.2.1LED室内普通照明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事项,公司

为项目责任单位。如项目申报成功,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立项,公司将获得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总经

费的55%。

    截至本报告末,本协议正处于申报审批阶段。

    (8)公司与华南师范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州莱帝亚、广州佛达等签定了《合作协议》。协议各

方共同承担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战略新兴产业专项资金LED项目专题二:LED产业共性与关键技术集成事项。公司

为项目责任单位。如项目申报成功,获广东省立项,公司将获得广东省政府资金补助的55%,广州莱帝亚获得15%,广州佛达

获得5%。

    截至本报告末,本协议正处于申报审批阶段。

B、许可使用合同

    2011年8月19日,Intematix Corporation向公司出具了专利承诺函,其承诺:“1、我司坚信我司生产的硅酸盐荧光粉

不会侵犯任何其他厂家的专利,鸿利光电使用我司的荧光粉产品后若出现任何问题,或者发生任何专利侵犯事件,而导致第

三方的控诉,英特美公司将会尽力应诉保护鸿利光电;2、我司坚信绿色铝酸盐荧光粉产品(GAL)不会侵犯任何其他厂家的

专利,鸿利光电使用我司的绿色铝酸盐荧光粉产品(GAL)后若出现任何问题,或者发生任何专利侵犯事件,而遭到第三方

的控诉,英特美公司将会尽力应诉保护鸿利光电;3、我司坚信红氮荧光粉产品不会侵犯任何其他厂家的专利,鸿利光电使

用我司的红氮荧光粉产品后若出现任何问题,或者发生任何专利侵犯事件,而遭到第三方的控诉,英特美公司将会尽力应诉

保护鸿利光电。”

C、控股股东为公司担保合同:

    2011年11月25日,李国平、马成章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粤保字(公

                                                                                                          2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第201111170088号),为《基本额度授信合同》(编号:兴银粤授字(公证)第201111170088号)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限额为8,5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11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30日,担保的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两年。

            截至报告期末,本合同正在履行中。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关联方担保事项。

       D、采购合同

            公司与ASM(先进自动器材有限公司)的长期供货协议

            2010年1月21日,发行人与ASM Assembly Automation Ltd.(先进自动器材有限公司,下称“ASM”)订立《合作协议书》,

       约定如果发行人需添置设备且ASM能提供该种机器设备时,发行人将选购和使用ASM公司的设备,ASM承诺给发行人合理的价

       格、良好的售后服务以及协助发行人共同处理技术上的问题。

       E、销售合同

            2012年12月25日,公司作为牵头人,与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组成联合体和珠海城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珠

       海市公共绿色照明LED路灯灯具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二标段)》(合同编号:2012-GG003-DL03)。该合同已于2013年1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正处于施工期。


       六、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不适用       不适用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截止本报告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公司控股股                                                                                  期末,正在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2、           作出承诺
                   东和实际控                                                                2010 年 08          履行,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              至承诺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制人李国平                                                                月 28 日            人未出现违
                              在任职期间内每年直接和间接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行完毕。
资时所作承诺       与马成章                                                                                      反承诺的情
                              份总数的 25%。3、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况发生。
                              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陈 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2010 年 08 作出承诺 截止本报告
                     雁升、广发 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月 28 日       至承诺履 期末,承诺



                                                                                                                       2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信德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也                  行完毕。 履行完毕。
             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的 50%。

             1、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截止本报告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
                                                                                             期末,正在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作出承诺
公司股东雷                                                               2010 年 08          履行,承诺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的 50%。2、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至承诺履
利宁                                                                     月 28 日            人未出现违
           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           行完毕。
                                                                                             反承诺的情
           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况发生。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

             1、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作出承诺 截止本报告
公司股东黄                                                                 2010 年 08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的 50%。2、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至承诺履 期末,承诺
育川                                                                       月 28 日
             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           行完毕。 履行完毕。
             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

间接持有公 1、自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众而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司股权的其 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间接持有的
                                                                                                      截止本报告
他董事、监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期末,正在
事与高级管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作出承诺
                                                                              2010 年 08              履行,承诺
理人员吴     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                  至承诺履
                                                                              月 28 日                人未出现违
乾、杨玉详、不超过所持有股份的 50%。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                  行完毕。
                                                                                                      反承诺的情
李荣军、刘 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况发生。
俊莲、钟金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离职后半年
文和丁峰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国平、马成章分别出具《关于与广州市
             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
                                                                                                      截止本报告
             诺:为杜绝出现同业竞争等损害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控股股东和                                                                                            期末,正在
             鸿利光电")的利益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本人出具本承诺函,并                自股权关
实际控制人                                                                 2010 年 07          履行,承诺
             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一条  在本人作为鸿利光电的股东期间,           系解除之
李国平、马                                                                 月 18 日            人未出现违
             本人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日起五年
成章                                                                                           反承诺的情
             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鸿利光电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本人今后
                                                                                               况发生。
             如果不再是鸿利光电的股东的,本人自该股权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内,
             仍必须信守前款的承诺。

公司股东众 公司股东众而和、普之润、雷利宁、黄育川、周家桢、广发信德、陈                               截止本报告
而和、普之 雁升分别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与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避免 2010 年 07 持有公司 期末,正在
润、雷利宁、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分别对发行人作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 月 18 日        股份期间 履行,承诺
黄育川、周 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鸿利光电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人未出现违


                                                                                                      2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家桢、广发 争的业务及活动。                                                                           反承诺的情
                     信德、陈雁                                                                                            况发生。
                     升

                                  全体发起人对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有关税收事宜已作出承
                                                                                                                           截止本报告
                     公司发起人 诺,"由于公司税务主管部门同意各发起人免缴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正在
                     李国平、马 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公司暂未代扣代缴相关税款。如果今后国家有
                                                                                                   2010 年 08              履行,承诺
                     成章、雷利 关税务主管部门就上述事项要求本人补交税款或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长期
                                                                                                   月 28 日                人未出现违
                     宁、黄育川、愿意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补缴税款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
                                                                                                                           反承诺的情
                     周家桢       关部门要求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本人愿意按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
                                                                                                                           况发生。
                                  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给予补偿"。

                                  由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员工主要为流动性较强的外来工,绝大                             截止本报告
                     控股股东和 多数员工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不易                               期末,正在
                     实际控制人 全面贯彻执行,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被要求为公司员工补缴此前欠缴 2010 年 08                    履行,承诺
                                                                                                                长期
                     李国平、马 的住房公积金或承担相应的住房补贴费用,或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月 28 日                     人未出现违
                     成章         李国平、马成章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反承诺的情
                                  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况发生。

                                                                                                                           截止本报告
                                  深圳莱帝亚使用"LED 照明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节余资金 629.42 万元及                           期末,正在
                     鸿利光电、 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深圳莱帝亚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 2012 年 09 2013 年 09 履行,承诺
                     深圳莱帝亚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 月 24 日         月 23 日   人未出现违
                                  等高风险投资。                                                                           反承诺的情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况发生。
所作承诺                                                                                                                   截止本报告
                                                                                                                           期末,正在
                                  公司使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840.53 万元及利息收入永
                                                                                                   2013 年 01 2014 年 01 履行,承诺
                     鸿利光电     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
                                                                                                   月 29 日     月 28 日   人未出现违
                                  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反承诺的情
                                                                                                                           况发生。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2012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



                                                                                                                           2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12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有融资需求,暂未签订担保合同。




                                                                                                            2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公积金
                          数量        比例(%)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1,735,209    69.96%                           -34,026,554.00 -34,026,554.00 137,708,655.00     56.10%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170,224,653    69.35%                           -34,026,554.00 -34,026,554.00 136,198,099.00     55.4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4,585,139      5.94%                          -12,658,840.00 -12,658,840.00    1,926,299.00     0.78%

    境内自然人持股      155,639,514    63.41%                           -21,367,714.00 -21,367,714.00 134,271,800.00     54.70%

4、外资持股                      0         0%                                       0               0              0         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         0%

5、高管股份               1,510,556      0.62%                                      0             0.00   1,510,556.00     0.6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3,730,791    30.04%                           34,026,554.00   34,026,554.00 107,757,345.00     43.90%

1、人民币普通股          73,730,791    30.04%                           34,026,554.00   34,026,554.00 107,757,345.00     43.9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245,466,000      100%                                       0               0    245,466,000       100%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3年3月16日,根据公司法人股东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陈雁升在公司发行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

    其所持有公司首次发行前股份的50%解除限售;2013年5月18日,根据公司法人股东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
    陈雁升、雷利宁、黄育川、周家桢在公司发行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其所持有公司首次发行前股份的50%解除限售。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006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 报告期内增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条件的股份
                                                    (%)      股数量       减变动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数量

马成章                           境内自然人          27.35%    67,135,900       0          67,135,900         0

李国平                           境内自然人          27.35%    67,135,900       0          67,135,900         0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6%    12,658,840       0             0         12,658,840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
                                 其他                 1.86%     4,569,300       0             0           4,569,30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
                                 其他                 1.44%     3,544,572       0             0           3,544,572
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1%     2,484,692       0             0           2,484,692

射阳县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9%     2,180,272 -2,963,446      1,208,456          971,816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
                                 其他                 0.86%     2,099,918       0             0           2,099,918
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81%     1,979,995       0             0           1,979,995

黄育川                           境内自然人           0.79%     1,929,076    -85,000          0           1,929,076

                                                  公司发行人股东李国平的配偶马黎清是公司另一发行人股东马成章的侄女。公司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
                                                  公司未知其他上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658,840               人民币普通股                12,658,840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569,300               人民币普通股                 4,569,300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544,572               人民币普通股                 3,544,57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84,692               人民币普通股                 2,484,692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99,918               人民币普通股                 2,099,918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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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1,979,995           人民币普通股           1,979,995

黄育川                                                                    1,929,076           人民币普通股           1,929,076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802,206           人民币普通股           1,802,206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19,916           人民币普通股           1,419,916

孙慧明                                                                    1,1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 公司发行人股东李国平的配偶马黎清是公司另一发行人股东马成章的侄女。公司股东
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
说明                                              公司未知其他上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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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股票期权情况

           1、持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期初持有的股 本期获授予 期末持有的股
                                              期初持股数 本期增持股 本期减持股 期末持股数 权激励获授予 的股权激励 权激励获授予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股)      份数量(股)份数量(股) (股)      限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数
                                                                                                   量(股)       数量(股)   量(股)

李国平        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          67,135,900                           67,135,900

马成章        副董事长           现任          67,135,900                           67,135,900

郭康贤        独立董事           现任

吴震          独立董事           现任

张平          独立董事           现任

雷利宁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2,014,076                 503,520    1,510,556

惠伦          董事               现任

田阳          董事               现任

陆洁          董事               现任

吴乾          董事               离任

杨玉详        监事会主席         离任

李荣军        监事               现任

刘俊莲        监事               现任

李泽锋        监事               离任

陈淑芬        监事               现任

钟金文        副总经理           现任

丁峰          副总经理           离任

邓寿铁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

孙昌远        财务总监           现任

刘玉生        副总经理           现任

Jerry Ma      副总经理           现任

杨永发        副总经理           现任

合计                     --              --   136,285,876            0    503,520 135,782,356                 0           0               0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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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股票期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和解聘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杨玉详              监事会主席          任期满离任    2013 年 02 月 25 日    换届

吴乾                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3 年 02 月 25 日    换届

丁峰                副总经理            任期满离任    2013 年 02 月 25 日    换届

李泽锋              职工代表监事        离职          2013 年 06 月 09 日    辞职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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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0,974,368.59                        340,202,187.3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应收票据                                              1,785,147.70                          1,988,318.15

    应收账款                                            157,127,150.36                        121,132,472.56

    预付款项                                             19,484,338.30                          8,736,393.3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12,531,452.38                          6,918,899.4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0.00

    存货                                                101,833,404.15                         73,443,753.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92,000.00                            292,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6,331,174.43                          5,526,414.36

流动资产合计                                            600,359,035.91                        558,240,438.45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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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3,910,845.94                         3,988,501.49

    固定资产              364,948,344.32                       362,979,385.84

    在建工程                         0.00                                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8,024,409.95                        28,493,142.2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932,720.43                         1,070,666.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53,883.20                         9,945,920.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9,670,203.84                       406,477,617.23

资产总计                 1,010,029,239.75                      964,718,055.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0.00                       2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39,516,665.56                        77,511,096.98

    预收款项               17,340,063.90                        10,501,660.1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0.00                                0.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6,956,852.46                        11,645,361.77

    应交税费                4,419,580.55                         4,494,817.77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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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0.00                            36,666.67

    应付股利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8,625,230.69                        20,997,243.2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176,858,393.16                       145,186,846.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43,554,324.80                        45,599,188.67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554,324.80                        45,599,188.67

负债合计                                                  220,412,717.96                       190,786,035.2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45,466,000.00                       245,466,000.00

    资本公积                                              409,869,215.13                       409,869,215.13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902,345.50                        15,902,345.5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05,516,176.21                        91,074,156.0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76,753,736.84                       762,311,716.72

    少数股东权益                                           12,862,784.95                        11,620,303.7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89,616,521.79                       773,932,020.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010,029,239.75                       964,718,055.68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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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5,782,317.93                        273,902,882.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62,147.70                          1,800,580.48

    应收账款                                       158,090,009.78                        122,473,211.02

    预付款项                                        14,039,210.21                          3,923,778.2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8,720,846.15                          3,241,486.67

    存货                                            78,596,244.17                         58,277,468.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345,514.82                             67,357.88

流动资产合计                                       498,636,290.76                        463,686,765.2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10,463,299.81                        108,463,299.81

    投资性房地产                                     3,910,845.94                          3,988,501.49

    固定资产                                       349,345,854.05                        347,973,886.5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8,024,409.95                         28,493,142.2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502,666.7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8,283,577.83                          8,454,701.10


                                                                                                  3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1,530,654.28                       497,373,531.17

资产总计                     1,000,166,945.04                      961,060,296.3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0.00                       2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0.00                                0.00

    应付账款                  122,587,495.77                        67,070,363.06

    预收款项                    8,237,778.40                         5,548,392.19

    应付职工薪酬                4,955,919.72                         8,492,034.42

    应交税费                    4,060,061.02                         3,614,614.80

    应付利息                             0.00                           36,666.67

    应付股利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64,441,618.94                        72,886,933.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204,282,873.85                       177,649,004.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0.00                                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41,475,606.14                        43,518,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475,606.14                        43,518,000.00

负债合计                      245,758,479.99                       221,167,004.6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45,466,000.00                       245,466,000.00

    资本公积                  409,043,636.79                       409,043,636.79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902,345.50                        15,902,345.50

    一般风险准备



                                                                            3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未分配利润                                                       83,996,482.76                         69,481,309.4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54,408,465.05                        739,893,291.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000,166,945.04                       961,060,296.39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3、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318,488,104.26                        257,238,424.46

    其中:营业收入                                                  318,488,104.26                        257,238,424.4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93,654,011.69                        218,966,608.00

    其中:营业成本                                                  239,460,488.08                        171,222,729.7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94,610.99                           925,940.47

           销售费用                                                  20,340,199.04                         22,002,000.00

           管理费用                                                  33,672,872.53                         28,903,618.65

           财务费用                                                   -3,274,333.49                        -5,878,279.51

           资产减值损失                                               1,460,174.54                          1,790,598.6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124,469.9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00                           -124,469.95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834,092.57                         38,147,346.51


                                                                                                                   4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加:营业外收入                                                   4,022,965.56                          1,356,345.82

    减:营业外支出                                                    534,200.44                              24,328.2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4,049.42                             11,328.2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322,857.69                         39,479,364.04

    减:所得税费用                                                   5,274,376.33                          6,259,044.7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048,481.36                         33,220,319.31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806,000.12                         31,279,790.09

    少数股东损益                                                     1,242,481.24                          1,940,529.22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888                                0.127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888                                0.1274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23,048,481.36                         33,220,319.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1,806,000.12                         31,279,790.0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42,481.24                          1,940,529.22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4、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266,495,723.69                        214,585,466.38

    减:营业成本                                                   209,378,506.22                        150,115,337.8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59,646.45                           882,373.78

        销售费用                                                    12,003,920.92                         14,004,185.70

        管理费用                                                    24,917,280.64                         22,559,816.42

        财务费用                                                    -3,998,539.76                         -5,503,992.60

        资产减值损失                                                  910,440.55                           1,601,061.9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124,469.9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00                           -124,469.9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824,468.67                         30,802,213.25

    加:营业外收入                                                   3,900,073.23                          1,085,652.80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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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营业外支出                                               212,991.85                               24,328.2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0,741.84                               11,328.2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5,511,550.05                        31,863,537.76

     减:所得税费用                                              3,632,396.70                            4,779,530.6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879,153.35                        27,084,007.10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891                                0.11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891                                0.1103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21,879,153.35                        27,084,007.10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5、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95,901,962.46                250,562,096.6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5,756,987.21                    3,022,449.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989,562.70                 14,235,064.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648,512.37                267,819,610.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7,389,512.84                130,701,459.5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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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7,988,234.56                   41,866,414.4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363,768.77                   20,476,966.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08,035.76                   15,754,335.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4,749,551.93                   208,799,176.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898,960.44                   59,020,434.5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0                            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1,6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1,6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1,701,571.41                  145,041,338.23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701,571.41                  145,041,338.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01,571.41                 -143,441,338.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253,455.11                   13,066,894.4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253,455.11                   43,066,894.44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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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53,455.11                -43,066,894.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71,752.65                     111,900.5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227,818.73               -127,375,897.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0,202,187.32                462,445,526.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0,974,368.59                335,069,628.45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1,592,760.05                199,436,181.03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897,256.61                 28,900,805.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0,490,016.66                228,336,986.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6,854,028.03                109,168,968.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408,719.45                 31,145,063.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322,427.62                 17,765,805.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485,795.39                    7,821,385.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0,070,970.49                165,901,222.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19,046.17                 62,435,764.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1,6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1,6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8,854,780.99                129,954,728.48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000,00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854,780.99                129,954,728.48


                                                                                                               4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854,780.99                        -128,354,728.4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253,455.11                       13,066,894.4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253,455.11                          43,066,894.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53,455.11                         -43,066,894.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31,374.81                             43,273.0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120,564.74                        -108,942,585.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3,902,882.67                        397,721,599.2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5,782,317.93                        288,779,013.36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所有者权益合
                                                          减:                          一般
                         实收资本(或股                          专项                                                  少数股东权益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其他                        计
                              本)                               储备
                                                           股                           准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245,466,000.00 409,869,215.13                 15,902,345.50           91,074,156.09          11,620,303.71 773,932,020.4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245,466,000.00 409,869,215.13                 15,902,345.50           91,074,156.09          11,620,303.71 773,932,020.4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4,442,020.12           1,242,481.24    15,684,501.36
(减少以“-”号填列)




                                                                                                                                          4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净利润                                                                                  21,806,000.12           1,242,481.24   23,048,481.36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
计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7,363,980.00                           -7,363,98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7,363,980.00                           -7,363,980.00
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5,466,000.00 409,869,215.13                 15,902,345.50          105,516,176.21          12,862,784.95 789,616,521.79

          上年金额
                                                                                                                                单位:元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减:                          一般                                           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或股                          专项                                                  少数股东权益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其他                        计
                            本)                               储备
                                                        股                            准备



                                                                                                                                        4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2,733,000.00 471,235,715.13     11,309,901.90      122,035,721.59       2,550,112.34 729,864,450.96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产生的追溯调整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2,733,000.00 471,235,715.13     11,309,901.90      122,035,721.59       2,550,112.34 729,864,450.9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22,733,000.00   -61,366,500.00    4,592,443.60      -30,961,565.50       9,070,191.37   44,067,569.47
(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47,270,678.10       3,113,493.64   50,384,171.74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
                                                                               47,270,678.10       3,113,493.64   50,384,171.74
计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
                                                                                                   5,956,697.73    5,956,697.73
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1,000,000.00    1,00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4,956,697.73    4,956,697.73

(四)利润分配            61,366,500.00                     4,592,443.60      -78,232,243.60                      -12,273,3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4,592,443.60       -4,592,443.6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12,273,300.00                      -12,273,300.00
的分配

4.其他                   61,366,500.00                                       -61,366,500.0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
                          61,366,500.00   -61,366,500.00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61,366,500.00   -61,366,500.00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4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5,466,000.00 409,869,215.13              15,902,345.50          91,074,156.09        11,620,303.71 773,932,020.43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金额
                 项目                实收资本(或股                   减:库 专项                   一般风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存股 储备                     险准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245,466,000.00 409,043,636.79                 15,902,345.50            69,481,309.41      739,893,291.7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245,466,000.00 409,043,636.79                 15,902,345.50            69,481,309.41      739,893,291.7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14,515,173.35       14,515,173.35
号填列)

(一)净利润                                                                                                 21,879,153.35       21,879,153.35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7,363,980.00       -7,363,98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363,980.00       -7,363,98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5,466,000.00 409,043,636.79                    15,902,345.50              83,996,482.76      754,408,465.05

          上年金额
                                                                                                                                  单位:元

                                                                                        上年金额
                 项目                实收资本(或股                      减:库 专项                   一般风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存股 储备                     险准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2,733,000.00 470,410,136.79                    11,309,901.90             101,789,117.03      706,242,155.7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2,733,000.00 470,410,136.79                    11,309,901.90             101,789,117.03      706,242,155.7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122,733,000.00    -61,366,500.00                  4,592,443.60             -32,307,807.62       33,651,135.98
号填列)

(一)净利润                                                                                                      45,924,435.98       45,924,435.98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45,924,435.98       45,924,435.9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61,366,500.00                                    4,592,443.60             -78,232,243.60      -12,273,3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4,592,443.60              -4,592,443.6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2,273,300.00      -12,273,300.00

4.其他                                61,366,500.00                                                             -61,366,500.0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61,366,500.00    -61,366,5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61,366,500.00    -61,366,5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4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5,466,000.00 409,043,636.79            15,902,345.50          69,481,309.41    739,893,291.70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肆仟伍佰肆拾陆万陆仟元
              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44012100001983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历史沿革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广州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光电子公司”)

       系经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花发改基核[2005]6号文批准、并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0100100号国家鼓励发展的
       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确认,由自然人李国平和马成章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5月31日领取了广州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花都分局颁发的440121200225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鸿利光电子公司初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由李国平、
       马成章各认缴人民币50万元。项目建设(包括厂房、办公楼和宿舍)已取得了广州市花都区发展计划局编码为040182372500524

       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号为060100405929024和070100397229001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
       投资项目备案证。

              经鸿利光电子公司2007年3月19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由李国平、马成章分别以货币资金计人民币950万元出资
       认缴鸿利光电子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鸿利光电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李国平、

       马成章分别持有50%的股权。
              经鸿利光电子公司2009年12月8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同意,由广州市众而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射阳县众

       而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计人民币2,880,000元,认缴鸿利光电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86,161元;由广
       州市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射阳县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计人民币3,000,000元,认缴

       鸿利光电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23,084元;雷利宁以货币资金出资计人民币975,000元,认缴鸿利光电子公司新增注册
       资本人民币300,000元;周家桢以货币资金出资计人民币975,000元,认缴鸿利光电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元;黄

       育川以货币资金出资计人民币975,000元,认缴鸿利光电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元。鸿利光电子公司已于2009年
       12月25日换领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花都分局颁发的44012100001983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鸿利光电

       子公司注册资本已变更为人民币22,709,245元。其中李国平、马成章分别持有鸿利光电子公司44.04%的股权,广州市众而和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鸿利光电子公司3.90%的股权,广州市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鸿利光电子公司4.07%的股权,
       雷利宁、周家桢、黄育川分别持有鸿利光电子公司1.32%的股权。
              经鸿利光电子公司2010年2月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决议、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筹)2010年2月22日召开的创

                                                                                                                       5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立大会同意,鸿利光电子公司以业经审计的2009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77,996,910.79元(系鸿利光电子公司母公司
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76,231,213.85元),按1.0232:1.0000的

比例折成76,230,280股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
改制后,本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为76,230,280.00元,由各股东按原持有鸿利光电子公司股权所享有所有者权益的份额持有本

公司的股份,其中:李国平持有33,567,95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4.0350%;马成章持有33,567,95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
额的44.0350%;广州市众而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2,974,66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9022%;广州市普之润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持有3,098,60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0648%;雷利宁持有1,007,03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3210%;周家桢持
有1,007,03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3210%;黄育川持有1,007,03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3210%。本公司已于2010年2

月25日换领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4012100001983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230,280元。

    经本公司2010年3月1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由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认购本公司6,329,420股
股份、认缴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329,420.00元;由陈雁升以货币资金认购本公司9,173,300股股份、认缴本公司新增

注册资本人民币9,173,300.00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1,733,000元。
    经本公司2010年8月28日召开的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26号文

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000,000股,并于2011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本公司于2011年6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40121000019831号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2,733,000元。
    经本公司2012年4月9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12年4月18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

122,733,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增加
122,733,000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股本122,733,000元。本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广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4012100001983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5,466,000元。
    3、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为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所处行业为电子行业。
    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批发、零售:LED发光器材、灯饰及其它光电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方式仅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为:LED光源,LED灯饰。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自然人李国平、马成章分别直接持有本公司27.3504%的股权,同时,李国平、马成章通过射阳县众而和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及射阳县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本公司0.0295%的股权,作为一致行动人的李国平、马成章合计持有本
公司54.7598%的股权,对本公司具绝对控制权。因此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国平、马成章共同控制 。

    5、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经公司2013年8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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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

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
息。


3、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

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
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

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
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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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
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
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
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

益。
       本期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期末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

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
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
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
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

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
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

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

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
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对同一子公司的股权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买入再卖出,或卖出再买入的应披露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该即期近似汇率指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汇率。

       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
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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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
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者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
的即期汇率或者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
(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与初始确认
金额扣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

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
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

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
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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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
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

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实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

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
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

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
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
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进行折现。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

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且预期
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时,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7)将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说明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的依据

10、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账款--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其他应收款--金额 50 万元以上(含)。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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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将其划入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下同)                                  2%                                           2%

6-12 个月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 年以上                                                   100%                                        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

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四大类。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计价方法:加权平均法
    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

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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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

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
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盘存制度: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
    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

    包装物
    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


12、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
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

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

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
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当以
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并

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3)除企业合并形成
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

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
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对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3)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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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

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按照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
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

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以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
发生减值的,按照类似投资当时市场收益率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

投资减值准备;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3、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

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3)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4)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单项资产或资产组的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如果与某项租入固定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本公司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需按租赁
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加上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

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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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法在租赁期内分摊。对于可合理确定租赁届满时将会取得其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其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
确定租赁期满时能够取得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年                                    5%                 3.17%——4.75%

机器及生产设备               5-10 年                                     5%                9.50%——19.00%

运输设备                     5年                                         5%                          19.00%

生产性工具器具               3-10 年                                     5%                9.50%——31.67%

办公设备                     5年                                         5%                          19.00%

管理设备及其他               5年                                         5%                          19.00%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
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
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1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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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

工程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

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
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
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
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
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
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7、生物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生物资产,尚未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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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油气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油气资产,尚未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1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

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
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

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
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

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
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
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

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

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
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年末都进行减值测试。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
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上述资产

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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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
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

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6)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核算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
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

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

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1、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尚未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22、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

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
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

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3、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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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
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
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

本公积。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

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
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
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
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

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
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
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
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4、回购本公司股份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

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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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


25、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

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
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依据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并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

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4)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1)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
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

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

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4)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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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予以确认:(1)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

按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

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用于补偿
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

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a、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2/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b、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

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
可能转回;2/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c、本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见上述(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28、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收取的租金确认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支出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

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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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

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
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

产折旧。


(3)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

29、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资产确认标准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1)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2)与受让方签订

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3)该项转让很可能在一年内完成。


(2)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公司将该项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该
项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
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30、资产证券化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涉及资产证券化的业务,尚未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31、套期会计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涉及套期保值的业务,尚未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32、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是否变更

    □ 是 √ 否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是否变更
    □ 是 √ 否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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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是否变更
   □ 是 √ 否


3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前期会计差错

   □ 是 √ 否


(1)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 是 √ 否


(2)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 是 √ 否


34、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除前述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外,本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税项

1、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17%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
房产税                                                                                  1.2%、12%
                          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土地使用税                取得使用权的土地面税                                          3 元/平方米

堤围费                    收入总额                                                      0.1%、0.01%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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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收优惠及批文

    (1)企业所得税率的优惠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于2012年2月27日印发的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广东

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粤科高字[2012]33号“关于公布广东省2011年第一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
被认定为广东省2011年第一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并取得了编号为GF20114400032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所得税

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
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12年度执行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办公厅于2011年2月24日印发的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广东省
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粤科高字[2011]20号“关于公布广东省201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佛达”)被认定为广东省201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并取得了编号为
GR20104400004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所得税优惠期满,高新技
术企业复审工作正在进行,广州佛达2013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率暂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执行。

    (2)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

扣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报告期内本公司研究开发费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
发费的50%加计扣除。


3、其他说明

    (1)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率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州佛达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暂按25%执行。
    (2)报告期内增值税税率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增值税率未发生变化
    (3)报告期内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收政策,增值税出口退税税率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税率未发生变化
    (4)报告期内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未发生变化。
    (5)报告期内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未发生变化。
    除上述情况之外,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其它主要税种的税率及税收优惠没有发生变化。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 元



                                                                                                            6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从母公司所有
                                                                                     实质上                          少数股 者权益冲减子
                                                                                     构成对                          东权益 公司少数股东
                                                                                     子公司 持股 表决权 是否 少数 中用于 分担的本期亏
子公司 子公司                         注册资                            期末实际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经营范围                     净投资 比例     比例   合并 股东 冲减少 损超过少数股
 全称     类型                            本                             投资额
                                                                                     的其他   (%)    (%)    报表 权益 数股东 东在该子公司
                                                                                     项目余                          损益的 年初所有者权
                                                                                       额                             金额   益中所享有份
                                                                                                                              额后的余额

                                               LED 日光灯、LED 灯条、
                                               LED 悬吊灯、LED 镜前
深圳市                                         灯、LED 天花灯、LED
                         日用电子
莱帝亚 有限责                         34,000,0 隔栅灯(不含除油、酸洗、 33,671,30
                  深圳   器具生产                                                             100%   100% 是
照明有 任公司                         00.00    喷漆)的生产及销售;灯        0.69
                         与销售
限公司                                         饰的销售;国内商业,物
                                               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

广州市
                                               研究、开发及销售灯具灯
莱帝亚                   日用电子
         有限责                       50,000,0 饰;批发和零售贸易(国 50,000,00
照明科            广州   器具研发                                                             100%   100% 是
         任公司                       00.00    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0.00
技有限                   与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司

香港鸿
利光电 有限责
                  香港   -            -        -                                              100%   100% 是
有限公 任公司
司

                                               LED 发光器件、灯饰及其
宣城市                   LED 发光
                                               他光电产品批发及零售;
鸿利光                   器件、灯饰
         有限责                       2,000,00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2,000,000.
电贸易            宣城市 及其他光                                                             100%   100% 是
         任公司                       0.00     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00
有限公                   电产品批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司                       发及零售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的其他说明
             2011年11月18日,本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香港鸿利光电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对其投

         入资金,该公司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2013年3月5日,本公司在安徽宣城注册成立宣城市鸿利光电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该公司尚未开展经营

         活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注册地 业务性 注册资             经营范围        期末实 实质上      持股    表决权 是否 少数股东 少数股 从母公司所有


                                                                                                                              6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类型               质       本                           际投资 构成对         比例     比例     合并     权益         东权益 者权益冲减子
                                                                         额        子公司    (%)      (%)      报表                  中用于 公司少数股东
                                                                                   净投资                                            冲减少 分担的本期亏
                                                                                   的其他                                            数股东 损超过少数股
                                                                                   项目余                                            损益的 东在该子公司
                                                                                     额                                              金额     年初所有者权
                                                                                                                                              益中所享有份
                                                                                                                                               额后的余额

广州市佛达                     电子器             研发、生产、批发、
             有限责                     3,000,0                        791,999                                        7,098,719.
信号设备有            广州     具生产             零售:汽车 LED 信                           62%       62% 是
             任公司                     00.00                                .12                                                91
限公司                         与销售             号灯;货物进出口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的其他说明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 元

                                                                                                                                            从母公司所有
                                                                                   实质上                                       少数股 者权益冲减子
                                                                                   构成对                                       东权益 公司少数股东
                                                                      期末实 子公司                  表决 是否                  中用于 分担的本期亏
             子公司            业务性 注册资                                                持股比                少数股东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际投资 净投资                  权比 合并                  冲减少 损超过少数股
              类型               质       本                                                例(%)                     权益
                                                                        额         的其他            例(%) 报表                 数股东 东在该子公司
                                                                                   项目余                                       损益的 年初所有者权
                                                                                     额                                          金额       益中所享有份
                                                                                                                                            额后的余额

广州市重盈                                        合同能源管理、节
             有限责            合同能 30,000,                          24,000, 24,000,                            5,764,065
工元节能科            广州                        能技术的研究、开                            80%     80% 是
             任公司            源管理 000.00                           000.00      000.00                                 .04
技有限公司                                        发及相关咨询服务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的其他说明


         2、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涉及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的业务。


         3、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1.本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
             (1)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于2013年3月5日在安徽宣城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宣城市鸿利光电贸易有限公司,因此本公司将其财务报表纳
         入合并范围。

              (2)由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7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通过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
   (3)本期由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3.母公司拥有其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原因

   报告期内,不存在母公司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4.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原因

   报告期内,不存在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单位: 元

                    名称                                 期末净资产                     本期净利润

宣城市鸿利光电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0.00                       0.00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的其他说明

   本期净利润系指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自合并日至期末实现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5、报告期内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6、报告期内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7、报告期内出售丧失控制权的股权而减少子公司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出售丧失控制权的股权而减少的子公司。


8、报告期内发生的反向购买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反向购买的情况。


9、本报告期发生的吸收合并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吸收合并的情况。


                                                                                                            7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向全资子公司香港鸿利光电有限公司投入资本,香港鸿利光电有限公司尚未开展经营活动,因此报
告期末不存在财务报表的外币折算事项。


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              --         540,143.56          --             --                239,510.94

人民币                     --              --         441,336.09          --             --                123,682.21

美元                       10,297.50 617.87%            63,625.16        10,834.50 628.55%                   68,100.25

欧元                        2,766.92 805.36%            22,283.67          2,766.92 831.76%                  23,014.13

港币                        5,843.50 79.66%              4,654.64          5,843.50 81.09%                    4,738.49

卢布                       40,000.00 20.61%              8,244.00        40,000.00 20.61%                     8,244.00

台币                            0.00 0                       0.00        54,694.00 21.45%                    11,731.86

银行存款:                 --              --      300,434,225.03         --             --             339,962,676.38

人民币                     --              --      272,581,777.82         --             --             323,753,846.44

美元                    4,227,201.88 617.87%        26,118,612.26      2,271,433.13 628.55%              14,277,092.94

欧元                       57,255.55 805.36%           461,113.30        23,428.26 831.76%                 194,866.90

港币                    1,311,706.35 79.66%          1,044,839.70      2,120,035.45 81.09%                1,719,030.45

澳元                       39,936.56 570.61%          227,881.95           2,729.32 653.63%                  17,839.65

合计                       --              --      300,974,368.59         --             --             340,202,187.32


2、交易性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分类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1,785,147.70                         1,988,318.15



                                                                                                                 7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1,785,147.70                       1,988,318.15


(2)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以及期末公司已经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据
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公司已经背书给其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据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2013 年 01 月 22 日至   2013 年 07 月 22 日至
       长城汽车股份限公司                                                           2,855,585.77
                                2013 年 04 月 23 日     2013 年 10 月 23 日

深圳市佳比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 04 月 03 日     2013 年 07 月 03 日         2,018,500.00

                                2013 年 01 月 28 至     2013 年 07 月-28 至
  宁波凯耀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1,400,000.00
                                2013 年 05 月 29 日     2013 年 11 月 29 日

  贵州恒辉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2013 年 05 月 24 日     2013 年 11 月 24 日         1,400,000.00

                               2013 年 01 月 29 日至   2013 年 07 月 29 日至
  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                                                          1,003,000.00
                                2013 年 05 月 24 日     2013 年 11 月 22 日

               合计                      --                     --                  8,677,085.77           --

   已贴现或质押的商业承兑票据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已贴现或质押的商业承兑汇票。


4、应收股利

   □ 适用 √ 不适用


5、应收利息

   □ 适用 √ 不适用




6、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7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61,521,957.39        99.56% 4,394,807.03         2.72% 124,599,545.79         99.43% 3,467,073.23           2.78%

组合小计                          161,521,957.39        99.56% 4,394,807.03         2.72% 124,599,545.79         99.43% 3,467,073.23           2.78%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712,101.26         0.44%    712,101.26        100%       712,101.26         0.57%    712,101.26              100%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62,234,058.65         --      5,106,908.29      --      125,311,647.05         --      4,179,174.49        --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0万元以上(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                        --                 --                 --                  --                --             --

       6 个月以内                 134,998,585.62       83.58%           3,007,708.69       116,726,169.02        93.68%       2,334,523.38

       6-12 个月                   21,517,610.03       13.32%               276,838.76       3,559,668.27         2.86%         177,983.41

       1 年以内小计               156,516,195.65       96.90%           3,284,547.45       120,285,837.29        96.54%       2,512,506.79

       1至2年                       2,307,814.62        1.43%               230,781.46       2,018,204.32         1.62%         203,296.15

       2至3年                       2,597,812.86        1.61%               779,343.86       2,206,048.42         1.77%         661,814.53

       3 年以上                      100,134.26         0.06%               100,134.26          89,455.76         0.07%          89,455.76

       合计                       161,521,957.39        --              4,394,807.03       124,599,545.79        --           3,467,073.23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中山西格玛科技照明有限公司         134,970.00          134,970.00                    100% 已结案,尚在执行过程中

重庆卓晖照明有限公司               241,690.26          241,690.26                    100% 已结案,尚在执行过程中

惠州市舒士照明有限公司             335,441.00          335,441.00                    100% 正涉及诉讼

合计                               712,101.26          712,101.26          --                          --


(2)本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应收账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应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5)应收账款中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                        非关联方                 7,330,250.82 6 个月以内                                   4.52%

第二名                        非关联方                 7,128,482.83 6 个月以内                                   4.39%

第三名                        非关联方                 5,773,555.73 6 个月以内                                   3.56%

第四名                        非关联方                 4,854,278.15 6 个月以内                                   2.99%

第五名                        非关联方                 4,623,774.39 6 个月以内                                   2.85%

合计                                      --          29,710,341.92             --                              18.31%


(6)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以应收款项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列示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7、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2,916,831.17         100%      385,378.79        2.98% 7,173,045.51             100%      254,146.05       3.54%

组合小计                 12,916,831.17         100%      385,378.79        2.98% 7,173,045.51             100%      254,146.05       3.54%

合计                     12,916,831.17         --        385,378.79        --       7,173,045.51      --            254,146.05       --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0万元以上(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

6 个月以内                    1,167,527.10             9.04%            192,636.60       6,453,428.52        89.97%              129,068.57

6-12 个月                    11,369,387.63            88.02%            148,870.55         350,516.44            4.89%            17,525.82

1 年以内小计                 12,536,914.73            97.06%            341,507.15       6,803,944.96        94.86%              146,594.39

1至2年                          350,516.44             2.71%               35,051.64          15,892.55          0.22%              1,589.26

2至3年                             29,400.00           0.23%                8,820.00       353,208.00            4.92%           105,962.40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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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916,831.17         --     385,378.79   7,173,045.51       --           254,146.05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4)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其他应收款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5)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性质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6)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的比例(%)

广州市花都空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920,000.00 1-2 年                         22.61%

待转固定资产                     非关联方                  2,763,411.71 6 个月以内                     21.39%

珠海城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649,005.52 6 个月以内                     20.51%

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           非关联方                  1,148,707.42 6 个月以内                      8.89%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社保款)         非关联方                    649,858.36 6 个月以内                      5.03%

               合计                         --            10,130,983.01           --                   78.43%


(7)其他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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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9)以其他应收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列示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9,484,338.30             100%                      8,631,293.35              98.8%

1至2年                                     0.00              0%                        105,100.00               1.2%

2至3年                                     0.00              0%                                 0.00              0%

3 年以上                                   0.00              0%                                 0.00              0%

合计                              19,484,338.30       --                              8,736,393.35        --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时间          未结算原因

先域微电子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非关联方           9,756,020.00    1 年以内          设备款

昆山全岳商贸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88,000.00    1 年以内          设备款

先进光电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60,000.00     1 年以内          设备款

广州市花都区吉顺模具加工部                          非关联方            568,826.00     1 年以内          模具款

杭州中为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67,200.00     1 年以内          设备款

合计                                                   --             12,740,046.00        --              --


(3)本报告期预付款项中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预付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4)预付款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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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9,227,584.99                   39,227,584.99     17,149,435.97                          17,149,435.97

在产品                        15,096,036.36                   15,096,036.36     15,311,915.34                          15,311,915.34

库存商品                      45,258,423.99                   45,258,423.99     39,916,393.47                          39,916,393.47

周转材料                       2,251,358.81                    2,251,358.81      1,066,008.47                           1,066,008.47

合计                      101,833,404.15                     101,833,404.15     73,443,753.25                          73,443,753.25


(2)存货跌价准备

   □ 适用 √ 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存货的说明
   (1)期末存货中用于债务担保的账面价值为0元

   (2)期末未发现存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期末存货余额中无资本化利息金额。


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一年内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                  292,000.00                   292,000.00        292,000.00                  292,000.00
                合计                          292,000.00                   292,000.00        292,000.00                  292,000.00


11、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6,331,174.43                                 4,987,958.87

预缴税金                                                                             0.00                                538,455.49

                       合计                                                6,331,174.43                                 5,526,414.36

   其他流动资产说明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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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将预计能够后期用于抵扣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预缴税金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1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3、持有至到期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14、长期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15、对合营企业投资和联营企业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16、长期股权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17、投资性房地产

(1)按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4,961,852.03                                            4,961,852.03

1.房屋、建筑物                         4,961,852.03                                            4,961,852.03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合计               973,350.54        77,655.55                           1,051,006.09

1.房屋、建筑物                           973,350.54        77,655.55                           1,051,006.09

三、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值合计           3,988,501.49       -77,655.55                           3,910,845.94

1.房屋、建筑物                         3,988,501.49       -77,655.55                           3,910,845.94

五、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           3,988,501.49       -77,655.55                           3,910,845.94

1.房屋、建筑物                         3,988,501.49       -77,655.55                           3,910,845.94

                                                                                                 单位: 元

                                                                                本期

本期折旧和摊销额                                                                                 77,655.55

投资性房地产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额                                                                           0.0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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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说明报告期内改变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有关情况,说明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和
预计办结时间

    1)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没有改变计量模式。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经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花发改基核[2005]6号文批准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0100100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确认,并取得广州市花都区发展计划局编码为040182372500524的广东省投
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号为060100405929024和070100397229001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

案证,本公司在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东风大道以西兴建了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后基于国有土地管理部门暂停办理广州
市花都区汽车城土地所有权的权属证明。由此本公司兴建的上述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等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根据广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
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以及相关改造编制指引要求,上述本公司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所占用土地已纳

入广州市“三旧”改造范围及2010年度实施计划。并于2011年1月10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作出《关
于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粤地政[2011]1号),同意本公司进行“三旧”改造。 2011

年3月11日,公司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114-2011-000002),
约定公司受让位于花都区汽车城东风大道以西面积约14,917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公司已即时缴纳土地出让金1,825,841元,

并已着手办理已兴建的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18、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425,077,106.46                         19,300,867.83     1,778,807.41     442,599,166.88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97,942,743.73                                  0.00              0.00    197,942,743.73

      机器设备             161,006,921.13                          8,791,588.97     1,416,184.95     168,382,325.15

      运输工具               4,810,317.20                           276,085.24               0.00      5,086,402.44

生产性工具器具              54,029,015.57                         10,053,094.48      305,605.56       63,776,504.49

办公设备                     7,288,108.83                           180,099.14        57,016.90        7,411,191.07

            --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新增          本期计提            本期减少          本期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合计:          61,791,519.91                         16,629,658.94     1,067,688.50      77,353,490.3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4,758,942.00                          3,132,688.49              0.00      7,891,630.49

      机器设备              37,234,230.45                          8,094,690.23      756,870.84       44,572,049.84

      运输工具               3,580,985.27                           264,667.64               0.00      3,845,652.91

生产性工具器具              13,710,250.02                          4,529,523.30      266,917.02       17,972,856.30

办公设备                     2,507,112.17                           608,089.28        43,900.64        3,071,300.81

            --            期初账面余额                                --                            本期期末余额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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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363,285,586.55                    --                            365,245,676.53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93,183,801.73                    --                            190,051,113.24

      机器设备               123,772,690.68                    --                            123,810,275.31

      运输工具                    1,229,331.93                 --                              1,240,749.53

生产性工具器具                40,318,765.55                    --                             45,803,648.19

办公设备                          4,780,996.66                 --                              4,339,890.26

四、减值准备合计                   306,200.71                  --                               297,332.21

      机器设备                     136,864.15                  --                               136,864.15

      运输工具                      46,737.26                  --                                 46,737.26

生产性工具器具                      19,777.95                  --                                 19,777.95

办公设备                           102,821.35                  --                                 93,952.85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362,979,385.84                    --                            364,948,344.32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93,183,801.73                    --                            190,051,113.24

      机器设备               123,635,826.53                    --                            123,673,411.16

      运输工具                    1,182,594.67                 --                              1,194,012.27

生产性工具器具                40,298,987.60                    --                             45,783,870.24

办公设备                          4,678,175.31                 --                              4,245,937.41

   本期折旧额16,629,658.94元;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0.00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3,910,845.94


(5)期末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预计办结产权
   项目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证书时间

             经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花发改基核[2005]6 号文批准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0100100 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确认,并取得广州市花都区发展计划局编码
             为 040182372500524 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号为
             060100405929024 和 070100397229001 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本公司在广州
             市花都区汽车城东风大道以西兴建了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后基于国有土地管理部门暂停
             办理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土地所有权的权属证明。由此本公司兴建的上述厂房、办公楼、职工
             宿舍等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
                                                                                                         尚无预计办结
             干意见》(粤府[2009]78 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
老厂区房屋                                                                                               产权证书的确
             [2009]56 号)以及相关改造编制指引要求,上述本公司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所占用土地已
                                                                                                         切时间
             纳入广州市“三旧”改造范围及 2010 年度实施计划。并于 2011 年 1 月 10 日,经广东省人民政
             府同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作出《关于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
             (粤地政[2011]1 号),同意本公司进行“三旧”改造。 2011 年 3 月 11 日,公司与广州市国土资
             源和房屋管理局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114-2011-000002),约
             定公司受让位于花都区汽车城东风大道以西面积约 14,917 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公司已即时缴
             纳土地出让金 1,825,841 元,并已着手办理已兴建的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的房屋产权登记
             手续。


19、在建工程

   □ 适用 √ 不适用


20、工程物资

   □ 适用 √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清理

   □ 适用 √ 不适用


22、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3、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8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30,569,291.42                     0.00                     0.00              30,569,291.42

办公软件                             2,183,012.27                     0.00                     0.00               2,183,012.27

土地使用权                          28,386,279.15                     0.00                     0.00              28,386,279.15

二、累计摊销合计                     2,076,149.17            468,732.30                        0.00               2,544,881.47

办公软件                              771,903.90             184,737.00                        0.00                 956,640.90

土地使用权                           1,304,245.27            283,995.30                        0.00               1,588,240.57

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28,493,142.25            -468,732.30                       0.00              28,024,409.95

办公软件                             1,411,108.37            -184,737.00                       0.00               1,226,371.37

土地使用权                          27,082,033.88            -283,995.30                       0.00              26,798,038.58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28,493,142.25            -468,732.30                                         28,024,409.95

办公软件                             1,411,108.37            -184,737.00                       0.00               1,226,371.37

土地使用权                          27,082,033.88            -283,995.30                       0.00              26,798,038.58

本期摊销额 468,732.30 元。


(2)公司开发项目支出

       本期开发支出占本期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0%。
       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的比例0%。
       公司开发项目的说明,包括本期发生的单项价值在100万元以上且以评估值为入账依据的,应披露评估机构名称、评估
方法


25、商誉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期初减值准备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期末减值准备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73,209.05      173,209.05          0.00        0.00          173,209.05       173,209.05

合计                                     173,209.05      173,209.05          0.00        0.00          173,209.05       173,209.05

       说明商誉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2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8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其他减少额       期末数         其他减少的原因

会员费                                 1,568,000.00            65,333.30             0.00   1,502,666.70

装修费             1,070,666.68          842,223.30        190,836.25          292,000.00   1,430,053.73

合计               1,070,666.68        2,410,223.30        256,169.55          292,000.00   2,932,720.43         --

   长期待摊费用的说明

   本公司将1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45,897.42                           45,930.11

坏账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873,060.04                          691,040.80

应付职工薪酬的所得税影响                                                   1,894,310.45                       1,944,837.00

递延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6,741,020.59                       6,839,878.30

商誉减值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43,302.26                           43,302.26

合并抵消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所得税影响                                      256,292.44                          380,932.50

小计                                                                       9,853,883.20                       9,945,920.97

递延所得税负债: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62,400.00                           62,400.00

可抵扣亏损                                                                 7,434,268.78                       4,186,800.30

合计                                                                       7,496,668.78                       4,249,200.30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数                   期初数                                备注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莱帝亚照明有限公司预计在
2013 年                        6,254,594.06            3,616,150.77
                                                                      2013 年度注销,其税前可弥补亏损将在 2013 年到期。

2014 年

2015 年



                                                                                                                        8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16 年                      171,208.15             171,208.15

2017 年                      399,441.38             399,441.38

2018 年                      609,025.19

合计                       7,434,268.78          4,186,800.30                               --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互抵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组成项目

                                                                                                               单位: 元

                                  报告期末互抵后的      报告期末互抵后的      报告期初互抵后的      报告期初互抵后的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      可抵扣或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      可抵扣或应纳税暂
                                          负债                时性差异               负债                 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53,883.20                                 9,945,920.97


28、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单位: 元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账面余额
                                                                       转回              转销

一、坏账准备                  4,433,320.54        1,460,174.54                0.00               0.00       5,893,495.08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06,200.71                  0.00              0.00           8,868.50        297,332.21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173,209.05                  0.00              0.00               0.00        173,209.05

合计                          4,912,730.30        1,460,174.54                0.00           8,868.50       6,364,036.34


29、其他非流动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3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保证借款                                                                   0.00                            20,000,000.00

合计                                                                       0.00                            20,000,000.00




                                                                                                                       8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31、交易性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2、应付票据

    □ 适用 √ 不适用


3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1 年以内                                                      138,869,952.17                      76,131,056.81

1 年至 2 年                                                      593,034.76                        1,297,082.97

2 年至 3 年                                                        53,678.63                         82,957.20

合计                                                          139,516,665.56                      77,511,096.98


(2)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款项情况


(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4、预收账款

(1)预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6 个月以内                                                      16,381,947.32                      9,476,197.74

6-12 个月                                                          531,152.62                       294,636.09

1-2 年                                                             426,963.96                       730,826.32

合计                                                            17,340,063.90                     10,501,660.15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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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报告期预收账款中预收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预收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款项情况


(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预收账款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11,645,361.77       39,060,562.43                43,749,071.74               6,956,852.46
贴

二、职工福利费                            0.00         656,636.74                      656,636.74                     0.00

三、社会保险费                            0.00        4,255,475.55                    4,255,475.55                    0.00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0.00        1,960,946.97                    1,960,946.97                    0.00

医疗保险费                                0.00        1,679,039.22                    1,679,039.22                    0.00

年金缴费                                  0.00                  0.00                          0.00                    0.00

失业保险费                                0.00         174,447.65                      174,447.65                     0.00

工伤保险费                                0.00             98,452.49                    98,452.49                     0.00

生育保险费                                0.00         342,589.23                      342,589.23                     0.00

四、住房公积金                            0.00         488,895.35                      488,895.35                     0.00

六、其他                                  0.00             15,331.05                    15,331.05                     0.00

合计                             11,645,361.77       44,476,901.12                49,165,410.43               6,956,852.46

     应付职工薪酬中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0.00元。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金额0.00元,非货币性福利金额0.00元,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补偿0.00元。

     应付职工薪酬预计发放时间、金额等安排
     以上所述本期末预提的工资、奖金等在2013年7月份发放。


36、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值税                                                                   -86,749.35                           1,052,328.93

企业所得税                                                             3,469,863.67                           3,007,277.07

个人所得税                                                              671,909.76                             103,365.44

城市维护建设税                                                          161,187.14                             161,322.49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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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69,080.20                    69,138.35

地方教育附加                                                          46,053.47                    46,092.22

堤围费                                                                66,271.07                    52,068.34

印花税                                                                21,964.59                      3,224.93

合计                                                               4,419,580.55                  4,494,817.77


37、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0.00                    36,666.67

合计                                                                       0.00                    36,666.67


38、应付股利

   □ 适用 √ 不适用


39、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押金保证金                                                        2,346,886.98                   2,149,118.25

暂借款                                                                    0.00                    430,602.53

应付暂收款                                                        4,102,674.13                  18,052,466.94

其他                                                              2,175,669.58                    365,055.52

合计                                                              8,625,230.69                  20,997,243.24


(2)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款项情况


(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说明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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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预计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2、其他流动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3、长期借款

   □ 适用 √ 不适用


44、应付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45、长期应付款

   □ 适用 √ 不适用


46、专项应付款

   □ 适用 √ 不适用


47、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LCD 背光模组专用 LED 光源的研制                             10,000,000.00              10,000,000.00

大功率白光 LED 关键制造技术与产业化                          5,880,000.00               5,880,000.00

贴片式大功率 LED 关键技术研究                                5,000,000.00               5,000,000.00

大功率 LED 室内照明及路灯技术产业化                          1,563,606.14               4,000,000.00

半导体照明封装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                           2,000,000.00               2,000,000.00

照明用 SMD LED 产品扩大产能和质量改进技术改造项目            2,000,000.00               2,000,000.00

片式发光二极管产业化技术                                     1,700,000.00               1,700,000.00

广州地铁 LED 绿色节能示范工程                                1,500,000.00               1,500,000.00

功率型 LED 核心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                            1,300,000.00               1,300,000.0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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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专用 LED 光源的研制及产业化                                              1,125,000.00                  1,125,000.00

大尺寸 LED-TV 平板显示背光源模组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540,000.00                     540,000.00

半导体照明灯具共性技术研究                                                    500,000.00                     500,000.00

高可靠定向性 LED 室内照明光源产业化关键技术                                   667,000.00                     273,000.00

技改项目                                                                      200,000.00                     200,000.00

基于大规模集成电路的新型高效大功率 LED 芯片技术开发及其
                                                                             3,500,000.00                  3,500,000.00
应用产品产业化

陶瓷 LED 封装技术及其在照明领域的应用研究                                    1,800,000.00                  1,800,000.00

花都区重点项目扶持专项资金                                                   1,500,000.00                  1,500,000.00

用于汽车信号及照明的大功率 LED 光源的研制及产业化                             700,000.00                     700,000.00

大功率 LED 汽车工作照明灯                                                    1,470,000.00                  1,470,000.00

LED 圆柱形警示灯集成灯研发                                                    200,000.00                     200,000.00

欧洲客运巴士、集装箱卡车专用 LED 汉堡包型组合灯                               118,718.66                     121,188.67

大阳摩托合作项目                                                               60,000.00                      60,000.00

LED 前照灯远近光模组集成技术开发                                              230,000.00                     230,000.00

合计                                                                        43,554,324.80                 45,599,188.67


48、股本

                                                                                                               单位:元

                                                       本期变动增减(+、-)
                    期初数                                                                                    期末数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45,466,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45,466,000.00

    股本变动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有增资或减资行为的,应披露执行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验资报告文号;运行不足
3年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前的年份只需说明净资产情况;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应说明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情况


49、库存股

    □ 适用 √ 不适用


50、专项储备

    □ 适用 √ 不适用


51、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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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409,869,215.13                 0.00                    0.00    409,869,215.13

合计                                 409,869,215.13                 0.00                    0.00    409,869,215.13

    资本公积说明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减少系本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2、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5,902,345.50                 0.00                    0.00      15,902,345.50

合计                                  15,902,345.50                 0.00                    0.00      15,902,345.50


53、一般风险准备

    □ 适用 √ 不适用


54、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91,074,156.09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91,074,156.0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806,000.12            --

应付普通股股利                                                               7,363,98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105,516,176.21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年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年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年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年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年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未分配利润说明,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如果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经股东大会决议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应明确

予以说明;如果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经股东大会决议在发行前进行分配并由老股东享有,公司应明确披露应付股利中老股东享
有的经审计的利润数

    根据公司201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2 年12月31日的总股
本245,46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363,980元。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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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317,093,991.58                           256,565,907.91

其他业务收入                                            1,394,112.68                               672,516.55

营业成本                                              239,460,488.08                           171,222,729.73


(2)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日用电子器具制造          317,093,991.58           239,643,801.09      256,565,907.91          170,810,972.33

合计                      317,093,991.58           239,643,801.09      256,565,907.91          170,810,972.33


(3)主营业务(分产品)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LAMP LED                   15,861,965.19            13,322,596.14       19,495,133.84           14,550,658.42

SMD LED                   214,791,575.29           163,415,551.10      172,084,056.75          113,988,565.62

通用照明                   56,740,813.16            45,038,457.59       42,231,083.67           28,764,985.28

汽车照明                   29,699,637.94            17,867,196.26       22,755,633.65           13,506,763.01

合计                      317,093,991.58           239,643,801.09      256,565,907.91          170,810,972.33


(4)主营业务(分地区)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东北                        1,853,183.97               917,626.39        2,182,916.96            1,061,193.96

华北                        6,475,344.15             4,741,769.37        5,243,253.99            4,166,497.92

华东                       58,439,694.46            45,751,401.03       48,742,627.64           34,510,341.18

华南                      149,066,952.26           116,889,945.55      126,137,521.24           84,283,525.23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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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                                  3,640,031.35            2,830,931.43             1,241,423.30            915,773.68

西北                                    45,563.71                  37,111.96             314,838.85            206,923.25

西南                                  6,184,680.73            5,029,532.81             3,862,900.22           2,530,621.26

国外销售                          91,388,540.95              63,445,482.55            68,840,425.71          43,136,095.85

合计                             317,093,991.58             239,643,801.09           256,565,907.91        170,810,972.33


(5)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 元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一名                                                                  9,291,143.36                                2.92%

第二名                                                                  8,512,102.62                                2.67%

第三名                                                                  7,974,572.85                                 2.5%

第四名                                                                  5,678,627.53                                1.78%

第五名                                                                  5,016,255.60                                1.58%

合计                                                                   36,472,701.96                               11.45%


56、合同项目收入

   □ 适用 √ 不适用


57、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缴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                                963,540.44                399,147.31 7%

教育费附加                                    401,628.88                321,028.06 3%

地方教育附加                                  286,614.27                       0.00 2%

堤围费                                        342,827.40                205,765.10 0.1%、0.01%

合计                                        1,994,610.99                925,940.47                    --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说明
   计缴标准详见本附注三税项之说明。


58、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0,692,572.79                              12,608,101.91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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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                                879,211.06                           1,249,164.01

展览费                               1,672,415.40                          2,247,216.66

运输费                               2,141,598.27                          2,310,441.03

业务宣传费                            173,043.04                            131,620.58

办公费                                357,575.38                            261,982.43

汽车费                                560,289.53                            544,784.95

差旅费                                687,115.02                            542,103.70

电话费等其他小额费用                 3,176,378.55                          2,106,584.73

合计                                20,340,199.04                         22,002,000.00


59、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发支出                            18,614,017.44                         16,069,840.14

职工薪酬                             5,156,739.08                          5,895,875.31

折旧费                               1,723,082.06                           691,937.76

水电费                                372,895.13                            285,612.60

差旅费                                238,094.65                            144,508.39

摊销费                                373,877.10                            908,504.15

汽车费                                454,814.12                            350,448.41

规范运营费用                          122,687.56                            536,486.00

劳动保护费等小额费用                 6,616,665.39                          4,020,405.89

合计                                33,672,872.53                         28,903,618.65


60、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389,678.99                            732,544.45

减:利息收入                        -4,916,992.55                         -6,637,728.05

汇兑损失                             1,046,198.28                            80,743.37

减:汇兑收益                           -29,393.94                           -201,813.24

手续费支出                            233,850.53                             72,192.29

其他                                     2,325.20                            75,781.67

合计                                -3,274,333.49                         -5,878,279.51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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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适用 √ 不适用


62、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0.00                          -74,483.3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0.00                          -49,986.56

合计                                                                      0.00                         -124,469.95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适用 √ 不适用


(3)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比上期增减变动的原因

佛山市科思柏丽光电有限公司                        0.00              -74,483.39 对外转让股权

合计                                              0.00              -74,483.39                --

   投资收益的说明,若投资收益汇回有重大限制的,应予以说明。若不存在此类重大限制,也应做出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63、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1,460,174.54                      1,790,598.66

合计                                                                1,460,174.54                      1,790,598.66


64、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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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0.00                         283.57                            0.0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0.00                         283.57                            0.00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0.00                           0.00                            0.00

接受捐赠                                                     0.00                           0.00                            0.00

政府补助                                             1,388,611.00                   953,626.38                    1,388,611.00

违约及赔偿金收入                                        3,345.00                            0.00                        3,345.00

已实现递延收益                                       2,436,393.86                   262,344.57                    2,436,393.86

其他                                                  194,615.70                    140,091.30                        194,615.70

合计                                                 4,022,965.56                 1,356,345.82                    4,022,965.56


(2)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说明

财政拨款                                      787,411.00                    64,302.00

财政贴息                                      601,200.00                   889,324.38

合计                                         1,388,611.00                  953,626.38                    --

   营业外收入说明

                         政府补助项目                                        本期数                           拨付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进出口贴息资金                                                        601,200.00               花都区财政局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2012年民营企业奖励专项资金                                            650,000.00               花都区财政局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广州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132,911.00               花都区财政局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2012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4,500.00               广州市财政局

合计                                                                                1,388,611.00


65、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64,049.42                   11,328.29                    64,049.4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64,049.42                   11,328.29                    64,049.42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0.00                       0.00                         0.00

对外捐赠                                                    167,270.01                    13,000.00                   167,270.01

其他                                                        302,881.01                         0.00                   302,881.01

合计                                                        534,200.44                    24,328.29                   534,200.44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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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所得税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5,182,338.56                  6,848,353.32

递延所得税调整                                                              92,037.77                  -589,308.59

合计                                                                    5,274,376.33                  6,259,044.73


67、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                                              序号          本期数                 上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             21,806,000.12              31,279,790.09

非经常性损益                                         2             3,327,008.22           1,044,781.05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2-1         18,478,991.90          30,235,009.04

期初股份总数                                         4             245,466,000.00         122,733,000.00

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5                                    122,733,000.00

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6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7                                    7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8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9

报告期缩股数                                         10

报告期月份数                                         11            6                      6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2            245,466,000.00         245,466,000.00

基本每股收益                                         13=1/12       0.0888                 0.1274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14=3/12       0.0753                 0.1232

     [注1]12=4+5+6×7/11-8×9/11-10

       (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68、其他综合收益

     □ 适用 √ 不适用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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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现金流量表附注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政府补助                                                                  1,388,611.00

利息收入                                                                  4,916,992.55

科研项目补助                                                               394,000.00

其他                                                                      7,289,959.15

                        合计                                             13,989,562.70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付现费用支出                                                             13,721,172.89

银行手续费                                                                 236,862.87

捐赠支出                                                                    50,000.00

                        合计                                             14,008,035.76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适用 √ 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适用 √ 不适用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适用 √ 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适用 √ 不适用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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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23,048,481.36               33,220,319.31

加:资产减值准备                                               1,460,174.54                 1,790,598.6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6,629,658.94                 8,328,446.48

无形资产摊销                                                    468,732.30                   504,996.2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56,169.55                   201,951.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64,049.42                   11,044.72
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280,120.99                  732,544.4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24,469.9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2,037.77                 -589,308.5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8,389,650.90               -15,030,818.1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3,849,473.29                -7,919,813.6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9,838,659.76               37,646,004.03

其他                                                                   0.00                         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898,960.44               59,020,434.5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300,974,368.59              335,069,628.4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40,202,187.32              462,445,526.0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0.00                         0.00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0.00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227,818.73              -127,375,897.56


(2)本报告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相关信息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                          --

3.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0.00



                                                                                                     10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                                 --

       3.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1,600,000.00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现金                                                                 300,974,368.59                     340,202,187.32

       其中:库存现金                                                              540,143.56                         239,510.9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00,434,225.03                     339,962,676.3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0.00                               0.00

       二、现金等价物                                                                     0.00                               0.00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0.00                               0.00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0,974,368.59                     340,202,187.32


       7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 适用 √ 不适用


       八、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处理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组织机构代码
                                                                                                      (%)            (%)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                                                日用电子器具生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    马成章                           3,000,000.00         62%            62% 66594182-5
备有限公司                                                      产与销售

深圳市莱帝亚照明                                                日用电子器具生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黄育川                           34,000,000.00       100%          100% 68377363-4
有限公司                                                        产与销售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                                                日用电子器具生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    马成章                           50,000,000.00       100%          100% 58763532-X
科技有限公司                                                    产与销售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      刘玉生       合同能源管理        30,000,000.00        80%            80% 57602370-7


                                                                                                                              10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能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鸿利光电有限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      -            -                   50 万(港币)        100%         100% -
公司

宣城市鸿利光电贸                                                  日用电子器具销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宣城      李明                             2,000,000.00         100%         100% 06360094-3
易有限公司                                                        售


       3、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射阳县众而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 0.67% 股份的股东、本公司职工持股的公司                 69693978-7

       射阳县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 0.89% 股份的股东、本公司职工持股的公司                 69693979-5

       雷利宁                               持有本公司 0.62% 股份的股东、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 15 日起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企业 70804797-1


       5、关联方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联交易定价方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式及决策程序         金额          金额的比例     金额         金额的比例
                                                                                              (%)                       (%)

       佛山市科思柏丽光电有限公司     LED 器件       市场价格                        0.00             0%   270,497.44        0.11%

       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LED 照明产品 市场价格                   31,495.73          0.01%     184,999.14        0.07%


       (2)关联托管/承包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发生向关联方托管、承包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关联租赁情况。




                                                                                                                                 10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 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李国平、马成章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13 年 07 月 26 日 2015 年 07 月 26 日        是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2011年11月25日,李国平、马成章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粤保字(公
证)第201111170088号),为《基本额度授信合同》(编号:兴银粤授字(公证)第201111170088号)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限额为8,5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11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30日,担保的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两年。
    2013年4月27日,本公司归还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短期借款人民币20,000,000.00元。担保合同的主债务履行完毕。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关联方担保事项。


(5)关联方资金拆借

    □ 适用 √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其他关联交易

    除上述所述情况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股份支付情况。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0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股份支付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于2011年11月向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惠州市舒士照明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

335,441.00元及其延迟支付的利息。截至本报告日,该案尚在诉讼审理过程中。该项未决诉讼本公司不会形成或有负债,对
本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未发生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等其他需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已决诉讼、已决仲裁尚在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于2009年12月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中山市西格玛科技照明有限公司支付所结欠货款
134,970.00元及其延迟支付的利息。该案已经结案,尚在执行过程中。该项未执行完毕诉讼本公司不会形成或有负债,对本

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于2011年11月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重庆卓晖照明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241,690.26元及

其延迟支付的利息。该案已经结案,尚在执行过程中。该项未执行完毕诉讼本公司不会形成或有负债,对本公司报告期财务
状况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未发生其他或有负债。


十二、承诺事项

1、重大承诺事项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10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其他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需披露的事项。


2、债务重组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其他涉及债务重组需披露的事项。


3、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其他涉及企业合并需披露的事项。


4、租赁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其他涉及租赁需披露的事项。


5、期末发行在外的、可转换为股份的金融工具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期末发行在外的、行可转换为股份的金融工具需披露的事项。


6、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7、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8、年金计划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其他涉及年金计划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需披露的事项。




                                                                                                       10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其他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其他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62,159,141.19      99.56%        4,069,131.41      2.51% 125,738,674.21 99.44%                 3,265,463.19       2.6%

组合小计                      162,159,141.19      99.56%        4,069,131.41      2.51% 125,738,674.21 99.44%                 3,265,463.19       2.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712,101.26      0.44%          712,101.26       100%       712,101.26      0.56%             712,101.26       100%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62,871,242.45 --                 4,781,232.67 --          126,450,775.47 --                    3,977,564.45 --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0万元以上(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龄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金额
                                                (%)                                                               (%)

   1 年以内

   其中:          --                      --          --                   --                               --          --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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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月以内                153,299,623.59 93.98%          2,766,184.04            118,034,133.93 93.87%            2,147,077.20

6-12 个月                   3,853,755.86   2.62%          192,687.79               3,475,758.06   2.76%            173,787.90

1 年以内小
                          157,153,379.45   96.6%         2,958,871.83            121,509,891.99 96.63%            2,320,865.10
计

1至2年                      2,307,814.62   1.57%          230,781.46               1,933,278.04   1.54%            193,327.80

2至3年                      2,597,812.86   1.76%          779,343.86               2,206,048.42   1.75%            661,814.53

3 年以上                     100,134.26    0.07%          100,134.26                  89,455.76   0.07%             89,455.76

合计                      162,159,141.19    --           4,069,131.41            125,738,674.21    --             3,265,463.19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中山西格玛科技照明有限公司                  134,970.00             134,970.00              100% 已结案,尚在执行过程中

重庆卓晖照明有限公司                        241,690.26             241,690.26              100% 已结案,尚在执行过程中

惠州市舒士照明有限公司                      335,441.00             335,441.00              100% 正涉及诉讼

合计                                        712,101.26             712,101.26         --                     --


(2)本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应收账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应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5)金额较大的其他的应收账款的性质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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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收账款中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                         非关联方                     7,330,250.82 6 个月以内                                          4.5%

第二名                         非关联方                     7,128,482.83 6 个月以内                                      4.38%

第三名                         非关联方                     5,773,555.73 6 个月以内                                      3.54%

第四名                         非关联方                     4,854,278.15 6 个月以内                                      2.98%

第五名                         非关联方                     4,623,774.39 6 个月以内                                      2.84%

             合计                      --                  29,710,341.92             --                                 18.24%


(7)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12,430,290.79                              7.63%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2,560,130.84                              1.57%

              合计                               --                           14,990,421.63                                  9.2%


(8)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账款的转移金额为 0.00 元。

(9)以应收款项为标的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的,需简要说明相关交易安排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业务。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911,468.71 100%          190,622.56 2.49%         3,325,336.90 100%          83,850.23 2.52%

组合小计                       8,911,468.71 100%          190,622.56 2.49%         3,325,336.90 100%          83,850.23 2.52%

合计                           8,911,468.71 --            190,622.56 --            3,325,336.90 --            83,850.23 --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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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0万元以上(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         --                         --            --                   --                         --              --

6 个月以内                 8,493,752.27        94.55%           144,860.92             2,938,220.46            88.36%             57,864.41

6-12 个月                    37,800.00         0.49%              1,890.00              350,516.44             10.54%             17,525.82

1 年以内小计               8,531,552.27        95.04%           146,750.92             3,288,736.90             98.9%             75,390.23

1至2年                      350,516.44         4.58%             35,051.64                  12,600.00           0.38%              1,260.00

2至3年                       29,400.00         0.38%              8,820.00                  24,000.00           0.72%              7,200.00

合计                       8,911,468.71        --               190,622.56             3,325,336.90            --                 83,850.23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10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其他应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5)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性质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6)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比例(%)

   待转固定资产                非关联方                       2,763,411.71 6 个月以内                            31.01%

   珠海城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649,005.52 1-2 年                                29.73%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社保款)    非关联方                          649,858.36 6 个月以内                             7.29%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非关联方                           351,271.00 6 个月以内                             3.94%

   投标保证金                  非关联方                          304,300.00 6 个月以内                             3.41%

                合计                      --                  6,717,846.59            --                         75.38%


   (7)其他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1,250,706.12                         14.03%

                合计                           --                             1,250,706.12                         14.03%


   (8)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其他应收款项的转移金额为 0.00 元。

   (9)以其他应收款项为标的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的,需简要说明相关交易安排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业务。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在被投资
                                                                                     在被投 在被投                     本期
                                                                                                      单位持股                本期
                                                                                     资单位 资单位               减值 计提
被投资单位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比例与表                现金
                                                                                     持股比 表决权               准备 减值
                                                                                                      决权比例                红利
                                                                                     例(%) 比例(%)                     准备
                                                                                                      不一致的


                                                                                                                      11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说明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
                      成本法      791,999.12         791,999.12                     791,999.12      62%      62%
有限公司

深圳市莱帝亚照明有
                      成本法    33,671,300.69     33,671,300.69                   33,671,300.69    100%     100%
限公司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
                      成本法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100%     100%
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
                      成本法    24,000,000.00     24,000,000.00                   24,000,000.00     80%      80%
科技有限公司

宣城市鸿利光电贸易
                      成本法     2,000,000.00              0.00   2,000,000.00     2,000,000.00    100%     100%
有限公司

合计                      --   110,463,299.81 108,463,299.81      2,000,000.00   110,463,299.81     --       --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264,124,141.93                                   213,903,216.41

         其他业务收入                                                   2,371,581.76                                         682,249.97

         合计                                                         266,495,723.69                                   214,585,466.38

         营业成本                                                     209,378,506.22                                   150,115,337.89


         (2)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                 264,124,141.93            208,613,642.92          213,903,216.41           149,669,110.75

         合计                               264,124,141.93            208,613,642.92          213,903,216.41           149,669,110.75


         (3)主营业务(分产品)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LAMP LED                               16,971,509.27          14,072,163.95              20,897,377.48         15,635,933.37



                                                                                                                                     11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SMD      LED                       236,469,425.35          185,341,972.92            189,979,508.03         131,749,740.92

通用照明产品                        10,683,207.31            9,199,506.05              3,026,330.90           2,283,436.46

合计                               264,124,141.93          208,613,642.92            213,903,216.41         149,669,110.75


(4)主营业务(分地区)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国内销售                           238,104,001.15          191,712,383.00            199,662,193.07         141,491,372.39

国外销售                            26,020,140.78           16,901,259.92             14,241,023.34           8,177,738.36

合计                               264,124,141.93          208,613,642.92            213,903,216.41         149,669,110.75


(5)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 元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一名                                                                9,291,143.36                                     3.49%

第二名                                                                8,512,102.62                                     3.19%

第三名                                                                7,974,572.85                                     2.99%

第四名                                                                5,678,627.53                                     2.13%

第五名                                                                5,016,255.60                                     1.88%

合计                                                                 36,472,701.96                                    13.68%


5、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0.00                          -74,483.3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0.00                          -49,986.56

合计                                                                                 0.00                      -124,469.95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适用 √ 不适用




                                                                                                                          11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比上期增减变动的原因

佛山市科思柏丽光电有限公司                   0.00      -74,483.39 2012 年 5 月,本公司将持有的科思柏丽公司股权转让

合计                                         0.00      -74,483.39                            --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21,879,153.35             27,084,007.10

加:资产减值准备                                                                     910,440.55             1,601,061.9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5,553,070.04               7,686,339.34

无形资产摊销                                                                         468,732.30              421,311.8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5,333.30               26,930.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0,741.84               11,044.7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66,755.31              732,544.4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              124,469.9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71,123.27             -637,510.8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318,775.94          -11,788,125.3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4,824,196.50          -10,260,087.4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5,626,668.65             47,433,778.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19,046.17             62,435,764.0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235,782,317.93          288,779,013.3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73,902,882.67          397,721,599.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120,564.74         -108,942,585.87


7、反向购买下以评估值入账的资产、负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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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4,049.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403,156.5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6,735.83

已实现的递延收益                                                          2,436,393.8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8,024.0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732.84

合计                                                                      3,327,008.2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单位: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21,806,000.12         31,279,790.09            776,753,736.84         762,311,716.72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单位: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21,806,000.12         31,279,790.09            776,753,736.84         762,311,716.72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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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3、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单位:元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2%             0.0888           0.08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9%             0.0753           0.0753


4、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较期初数变动 期末数较期初数变
       报表项目                                                                 变动原因说明
                           金额              动幅度

预付款项                   10,747,944.95         123.02% 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购置设备预付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                  5,612,552.92          81.12% 主要系工程保证金及应退税款增加所致

存货                       28,389,650.90          38.65% 主要系公司购入珠海项目存货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1,862,053.75         173.92% 主要系增加了会员资格费所致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100.00% 主要系公司归还到期借款

应付账款                   62,005,568.58          80.00% 主要系采购增加、供应商信用期延长所致

预收账款                    6,838,403.75          65.12% 主要系公司预收货款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4,688,509.31         -40.26% 主要系上年度计提的年终奖发放所致

应付利息                       -36,666.67        -100.00% 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归还,报告期末无利息支出所致

其他应付款                 -12,372,012.55         -58.92% 主要系公司支付部分新厂房工程款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较上年数变 本期数较上年数变
       报表项目                                                                 变动原因说明
                           动金额            动幅度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有效释放了产能,进一步拓展了国内、国
营业收入                  318,488,104.26          23.81%
                                                           外 LED 通用照明、LED 汽车照明市场所致

营业成本                   68,237,758.35          39.85% 主要系收入增加成本增加所致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068,670.52         115.41% 主要系出口货物免抵增值税税额交纳的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2,603,946.02          -44.30% 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124,469.95        -100.00% 主要系公司将持有的联营企业股权对外转让所致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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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                   2,666,619.74             196.60% 主要系研发项目验收递延收益转营业外收入所致

营业外支出                     509,872.15            2095.80% 主要系公司对外捐赠增加及报废固定资产损失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                  -698,047.98             -35.97%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重盈工元少数股东损益减少所致

净利润                     -10,171,837.95             -30.62% 主要系产品销售价格下降,以及公司 2012 年迁入新工业园后
                                                               运营费用上升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9,473,789.97            -30.29% 主要系产品销售价格下降,以及公司 2012 年迁入新工业园后
净利润                                                         运营费用上升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数较上年数 本期数较上年
         报表项目                                                                  变动原因说明
                                 变动金额         数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21,474.14       -30.70% 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739,766.82       -63.96% 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13,439.33       -36.72% 主要系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与分配股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8,148,078.83       -69.20% 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募投项目本报告期
                                                               较上年同期投入变动所致




                                                                                                               11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13年半年报告文件;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