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光电 公告编号:2014-03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 文。网站地址为:chinext.cninfo.com.cn;chinext.cs.com.cn;chinext.cnstock.com;chinext.stcn.com; chinext.ccstock.cn。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田阳 董事 因公出差国外 雷利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 审计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1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共计派发人民币 7,389,358.50 元。因股权激励事项,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84.595 万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因此实施红利分配时确定的权益登记 日公司总股本将调整为 246,311,950 股,届时公司每股获派的现金红利将被摊薄,即为 7,389,358.50 元 ÷246,311,950=0.03 元(含税)。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鸿利光电 股票代码 30021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邓寿铁 刘冬丽 电话 020-86733958 020-86733958 传真 020-86733777 020-86733777 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电子信箱 stock@honglitronic.com stock@honglitronic.com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年比上年增 2012 年 2011 年 201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735,417,172.74 530,055,555.46 530,055,555.46 38.74% 549,053,825.88 549,053,825.88 营业成本(元) 552,935,347.21 364,446,269.50 364,446,269.50 51.72% 364,590,701.16 364,590,701.16 营业利润(元) 64,764,897.04 55,256,698.23 55,256,698.23 17.21% 87,197,959.98 87,197,959.98 利润总额(元) 75,878,109.15 59,601,619.20 64,781,225.05 17.13% 89,768,991.75 99,798,610.6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61,040,268.34 47,270,678.10 51,689,109.13 18.09% 73,034,625.28 80,871,811.36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50,263,222.62 43,649,049.90 43,651,860.57 15.15% 73,620,390.51 73,620,390.51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08,459,512.58 85,892,371.72 85,892,371.72 26.27% 27,645,056.89 27,645,056.89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4419 0.3499 0.3499 26.29% 0.2252 0.2252 量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9 0.21 19.05% 0.33 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9 0.21 19.05% 0.33 0.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2% 6.36% 6.94% 0.58% 14.71% 16.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6.2% 5.88% 5.88% 0.32% 14.82% 14.82%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年末比上年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201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期末总股本(股) 245,466,000.00 245,466,000.00 245,466,000.00 0% 122,733,000.00 122,733,000.00 资产总额(元) 1,055,382,670.16 964,718,055.68 960,682,444.36 9.86% 896,642,732.18 893,384,061.74 负债总额(元) 240,535,054.53 190,786,035.25 163,881,959.82 46.77% 166,778,281.22 145,053,811.6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814,847,615.63 762,311,716.72 784,507,956.89 3.87% 727,314,338.62 745,092,147.76 的所有者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3.3196 3.1056 3.196 3.87% 5.926 6.0708 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22.79% 19.78% 17.06% 5.73% 18.6% 16.24% 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3、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公积金 数量 比例(%)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1,735,209 69.96% -31,494,721 -31,494,721 140,240,488 57.13%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171,735,209 69.96% -31,494,721 -31,494,721 140,240,488 57.1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4,585,139 5.94% -13,185,605 -13,185,605 1,399,534 0.57% 境内自然人持股 157,150,070 64.02% -18,309,116 -18,309,116 138,840,954 56.56% 4、外资持股 0 0% 0 0 0 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3,730,791 30.04% 31,494,721 31,494,721 105,225,512 42.87% 1、人民币普通股 73,730,791 30.04% 31,494,721 31,494,721 105,225,512 42.8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245,466,000 100% 0 0 245,466,000 100%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2,114 14,027 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马成章 境内自然人 27.35% 67,135,900 67,135,900 李国平 境内自然人 27.35% 67,135,900 67,135,900 质押 19,000,000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8% 8,794,986 0 交通银行-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 其他 1.21% 2,974,417 0 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1% 2,484,692 0 董金陵 境内自然人 0.97% 2,391,982 2,391,982 中国银行-银华优势企业(平衡 其他 0.76% 1,868,500 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 其他 0.76% 1,867,599 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射阳县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7% 1,649,754 0 雷利宁 境内自然人 0.62% 1,510,556 960,567 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发行人股东李国平的配偶马黎清是公司另一发行人股东马成章的侄 女;股东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资子公司;股东雷利宁为公司总经理;股东董金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佛 达信号总经理。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①主要业务回顾 2013年,受全球经济回暖、LED照明产品性价比大幅提升等有利因素的影响, LED照明市场需求良好, 公司围绕2013年经营计划,积极扩充公司产能并有效释放,在主营业务方面取得了稳定的增长。同时,公 司承担的LED照明工程项目业绩也逐步显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541.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38.74%;实现营业利润6,476.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1%;实现利润总额7,587.81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17.13%;实现净利润6,372.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2%。 报告期内,公司成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获得广东省半导体照明产业联合体创新中心“中 国LED行业最具竞争力品牌”称号。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如下工作: 1、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为适应公司新的发展需要,公司一方面从业内引进高层次管理、技术人才 ,另一方面对公司内部管理 人员进行资源整合,改革原有的管理模式,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进行了重大调整,按管理职能划分为营 销中心、制造中心、工程技术中心、资材中心、综合管理中心等,有效地整合了公司资源,提高了资源利 用率和决策效率。同时,公司在原有ERP系统平台基础上,根据LED行业特点,进行了二次开发,加强了生 产各环节的管控力度,有效提升了生产工单结案效率和产品良品率,从而提升了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2、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的力度,提升公司研发实力 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鸿”系列COB产品、植物生长灯陶瓷C3535系列产品、第三代新型EMC工艺 封装EMC3535系列产品,以及高光效、高稳定性、低衰减的鸿曦COB LM<系列产品,国内首创舞台灯光源 COB LED等产品。2013年度研发支出3,707.54 万元,占年度营业收入的5.04%。2013年期间,公司及子公 司共获得专利授权65项,其中4项为发明专利,54项为实用新型专利;已受理专利申请66项,其中发明专 利受理15项。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共获得专利授权248项,其中已授权发明专利15项;共有84项专利 已受理,其中已受理发明专利33项。 3、着力品牌推广,建设稳定、有效地营销管理体系 LED器件: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已形成以广州总部为基地,在苏州、杭州、厦门、深圳、重庆设立直销 中心,营销网络覆盖全国,能够对客户的要求实现快速反应、快速答复;国外市场方面,主要采用直销的 方式,将公司LED器件产品销售给国外LED照明制造工厂或经销商,目前产品已销往了欧美、中东、东南亚 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LED应用产品:国内市场方面,进行了战略调整,主要以工程渠道为主,以产品买卖、合同能源管理(EMC) 等多种方式承担LED照明工程项目。加强与国内品牌汽车厂的合作,推动LED汽车照明产品在国内汽车原装 市场的应用;国外市场方面,采用直销模式,进一步细化市场管理,加大了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针对性 地进行产品开发,并扩大相关产品认证范围。 4、着力建设持续、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 公司以“保证不把不良品流到下一站,不给别人犯错的机会”为质量方针,从行业和自身实际出发, 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部分LED器件产品国内率先通过美国环保总署(EPA)认可的第三方IES LM-80 6000小时的测试。 报告期内,公司在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的同时增加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审核, 并在2013年9月成功通过了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2013年7月及10月,公司分别被评为“广 州市清洁生产审核优秀企业”;“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公司多项产品已取得欧盟CE认证、D-MARK认证, 美国UL、FCC认证,并满足欧盟RoHS指令、REACH法规中的相关质量要求。后续,公司将不断完善品质管理 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为公司与国内外品牌企业的合作奠定基础。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展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预期项目目标,具备满足目前市场需求的研 发能力。项目实现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设计的研发能力。公司于2013年1月将上述募投项目结 余资金840.53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新型表面贴装LED建设项目”主要是SMD LED元器件的生产,已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预期产能 目标。公司于2013年8月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12,810.39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②主营业务分析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白光LED封装企业,主要从事LED器件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 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应用于通用照明、背光源、汽车信号/照明、特殊照明、专用照明、显示屏等众多领域。 201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营业收入 2012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LED器件产品 50,389.73 39,104.82 28.86% 通用照明产品 16,013.77 9,097.65 76.02% 汽车照明产品 6,681.87 4,615.24 44.78%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200.56 0.00 - 合 计 73,285.93 52,817.71 38.75% 公司LED器件产品2013年度营业收入按发光颜色划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营业收入 2012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白光 42,113.70 30,761.40 36.90% 红光 1,833.36 1,706.21 7.45% 蓝光 1,169.25 1,423.25 -17.85% 其它 5,273.43 5,213.98 1.14% 合计 50,389.74 39,104.82 28.86% 其中,LAMP LED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营业收入 2012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白光 999.63 1,426.60 -29.93% 红光 513.08 479.43 7.02% 蓝光 323.50 412.01 -21.48% 其它 1,567.70 1,580.91 -0.84% 合计 3,403.91 3,898.95 -12.70% 其中,SMD LED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营业收入 2012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白光 41,114.07 29,334.80 40.15% 红光 1,320.28 1,226.78 7.62% 蓝光 845.75 1,011.24 -16.37% 其它 3,705.73 3,633.05 2.00% 合计 46,985.83 35,205.87 33.46%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3)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4)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 的说明 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541.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74%;营业成本54,903.28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长51.05%。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主要是2013年公司有效释放了产能,进一步拓展了国内、国外LED通 用照明、LED汽车照明市场,同时,公司承担的LED 照明工程项目业绩逐步显现所致。 (5)分部报告与上年同期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1)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 日用电子器具制造 730,853,722.37 177,318,109.88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2,005,555.76 124,907.17 合 计 732,859,278.13 177,443,017.05 分产品 LAMP LED 34,039,048.38 7,176,142.71 SMD LED 469,858,243.45 97,359,360.09 通用照明产品 160,137,748.68 43,617,148.34 汽车照明产品 66,818,681.86 29,153,458.74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2,005,555.76 136,907.17 合 计 732,859,278.13 177,443,017.05 分地区 东北 4,740,230.71 2,432,845.03 华北 11,900,173.89 2,507,380.49 华东 115,780,820.64 22,267,097.26 华南 374,010,547.63 79,111,436.30 华中 5,399,345.43 1,085,749.46 西北 233,589.32 53,935.59 西南 14,800,076.10 3,628,007.32 国外销售 205,994,494.41 66,356,565.60 合 计 732,859,278.13 177,443,017.05 2)占比 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 730,853,722.37 549,032,761.74 24.88% 38.37% 51.05% -6.3% 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2,005,555.76 1,868,292.20 6.84% 100% 100% 6.84% 分产品 LAMP LED 34,039,048.38 26,653,188.37 21.7% -12.7% -4.88% -6.43% SMD LED 469,858,243.45 369,604,046.63 21.34% 33.46% 51.39% -9.31% 通用照明产品 160,137,748.68 115,521,978.86 27.86% 76.02% 80.8% -1.9% 汽车照明产品 66,818,681.86 37,253,547.88 44.25% 44.78% 35.92% 3.64%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2,005,555.76 1,868,292.20 6.84% 100% 100% 6.84% 分地区 东北 4,740,230.71 2,278,180.74 51.94% -4.09% -12.48% 4.61% 华北 11,900,173.89 9,319,475.48 21.69% 46.42% 56.44% -5.01% 华东 115,780,820.64 92,800,388.48 19.85% 12.45% 23.32% -7.06% 华南 374,010,547.63 292,594,799.92 21.77% 53.14% 72.7% -8.86% 华中 5,399,345.43 4,280,330.17 20.73% -69.6% -66.26% -7.84% 西北 233,589.32 178,214.57 23.71% -64.62% -59.94% -8.92% 西南 14,800,076.10 11,080,884.33 25.13% 92.12% 102.56% -3.86% 国外销售 205,994,494.41 138,368,780.25 32.83% 45.28% 50.98% -2.53% 3)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3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 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6)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公司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简称EMC),是指本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能源管 理合同,由本公司向用能单位提供综合性的节能服务,包括节能诊断、融资、设计、制造、施工和服务等, 而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本公司价款(包括本公司的投入和合理利润)的一种新型业务模式。 本公司EMC业务具有如下特点:本公司EMC业务一般分为建设、节能服务(受益)、移交三个阶段;在 建设期本公司未收取或较少获取价款;在节能服务期(或称受益期),本公司对投入的节能资产具有所有 权,而用能单位具有使用权;在节能服务期,节能资产的日常维护及修理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取得节能 服务价款的方式一般由用能单位在节能服务期内分期支付,且期限较长(一般长于一年);节能服务期满, 本公司无偿或获取少量价款后向用能单位移交节能资产的产权。 针对本公司EMC业务的特点,本公司参照特定方式的租赁业务,制定了如下会计核算政策: ①本公司对因EMC业务发生的建设支出,包括提供产品、设计、检测和工程服务等相关的支出,全部作 为EMC资产的成本计入“固定资产(EMC资产)”,并作为本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管理,采用直线法在节能受 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益期内平均计提折旧,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EMC业务)”,EMC资产在折旧时一般不留残值。在节能服 务期内发生的EMC资产维修和保养费用等日常支出,全部计入损益。节能服务期满,向用能单位移交EMC资 产,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清理方式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②节能服务期内,应收取用能单位支付的价款,视同EMC资产的租赁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EMC 业务)”。每单次收取节能价款的节能单个受益期内,其EMC业务收入在该单个受益内,采用预提或摊销 的方式平均分月计入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EMC业务)”。 (2)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①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及应用指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 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公司 2012 年及以前年 度没有摊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②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金额 对 2012 年合并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资产总额 960,682,444.36 964,718,055.68 -4,035,611.32 负债总额 163,881,959.82 190,786,035.25 -26,904,075.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84,507,956.89 762,311,716.72 22,196,240.17 少数股东权益 12,292,527.65 11,620,303.71 672,223.94 利润总额 64,781,225.05 59,601,619.20 5,179,605.85 所得税 9,994,388.34 9,217,447.46 776,940.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689,109.13 47,270,678.10 4,418,431.03 少数股东损益 3,097,727.58 3,113,493.64 -15,766.06 对 2012 年母公司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资产总额 957,336,863.37 961,060,296.39 -3,723,433.02 负债总额 196,344,117.93 221,167,004.69 -24,822,886.76 所有者权益 760,992,745.44 739,893,291.70 21,099,453.74 利润总额 58,884,328.87 53,655,911.69 5,228,417.18 所得税 8,515,738.29 7,731,475.71 784,262.58 净利润 50,368,590.58 45,924,435.98 4,444,154.60 对 2011 年合并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资产总额 893,384,061.74 896,642,732.18 -3,258,670.44 负债总额 145,053,811.64 166,778,281.22 -21,724,469.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45,092,147.76 727,314,338.62 17,777,809.14 少数股东权益 3,238,102.34 2,550,112.34 687,990.00 利润总额 99,798,610.67 89,768,991.75 10,029,618.92 所得税 16,809,030.85 15,304,588.01 1,504,442.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871,811.36 73,034,625.28 7,837,186.08 少数股东损益 2,117,768.46 1,429,778.46 687,990.00 对 2011 年母公司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资产总额 856,224,348.67 859,163,519.11 -2,939,170.44 负债总额 133,326,893.81 152,921,363.39 -19,594,469.58 所有者权益 722,897,454.86 706,242,155.72 16,655,299.14 利润总额 74,241,259.41 66,341,640.49 7,899,618.92 所得税 11,470,273.76 10,285,330.92 1,184,942.84 净利润 62,770,985.65 56,056,309.57 6,714,676.08 2010 年合并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资产总额 378,592,896.05 380,347,123.65 -1,754,227.60 负债总额 179,412,225.77 191,107,076.43 -11,694,850.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98,060,336.40 188,119,713.34 9,940,623.06 少数股东权益 1,120,333.88 1,120,333.88 0 利润总额 80,812,192.57 75,131,733.79 5,680,458.78 所得税 12,739,053.09 11,886,984.27 852,068.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730,663.45 62,902,273.49 4,828,389.96 少数股东损益 342,476.03 342,476.03 0 对 2010 年母公司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资产总额 359,836,103.43 361,590,331.03 -1,754,227.60 负债总额 165,869,634.22 177,564,484.88 -11,694,850.66 所有者权益 193,966,469.21 184,025,846.15 9,940,623.06 利润总额 72,515,093.05 66,834,634.27 5,680,458.78 所得税 10,643,993.73 9,791,924.91 852,068.82 净利润 61,871,099.32 57,042,709.36 4,828,389.96 对 2009 年合并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1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资产总额 210,781,178.71 211,683,337.49 -902,158.78 负债总额 128,659,873.91 134,674,265.79 -6,014,391.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1,343,446.95 76,231,213.85 5,112,233.10 少数股东权益 777,857.85 777,857.85 0 利润总额 38,533,118.17 33,136,948.95 5,396,169.22 所得税 6,856,335.48 6,046,910.10 809,425.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173,263.58 27,586,519.74 4,586,743.84 少数股东损益 -496,480.89 -496,480.89 0 对 2009 年母公司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资产总额 230,814,459.30 231,716,618.08 -902,158.78 负债总额 157,816,549.32 163,830,941.20 -6,014,391.88 所有者权益 72,997,909.98 67,885,676.88 5,112,233.10 利润总额 40,706,681.88 35,310,512.66 5,396,169.22 所得税 6,866,308.72 6,056,883.34 809,425.38 净利润 33,840,373.16 29,253,629.32 4,586,743.84 对 2008 年合并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资产总额 165,397,856.82 165,490,590.22 -92,733.40 负债总额 121,111,545.27 121,729,767.93 -618,222.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3,628,618.71 43,103,129.45 525,489.26 少数股东权益 657,692.84 657,692.84 0 利润总额 25,535,728.73 24,917,506.07 618,222.66 所得税 2,966,628.35 2,873,894.95 92,733.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889,711.80 22,364,222.54 525,489.26 少数股东损益 -320,611.42 -320,611.42 0 对 2008 年母公司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资产总额 184,046,013.17 184,138,746.57 -92,733.40 负债总额 144,350,220.19 144,968,442.85 -618,222.66 所有者权益 39,695,792.98 39,170,303.72 525,489.26 利润总额 23,684,774.58 23,066,551.92 618,222.66 所得税 3,380,590.09 3,287,856.69 92,733.40 净利润 20,204,339.39 19,678,850.13 525,489.26 ③差错更正的批准处理情况 本项差错更正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3)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①本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 A、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2013年3月,本公司出资设立宣城市鸿利光电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3月5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实质控制权, 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3年12月31日,宣城市鸿利光电贸易有限公 司的净资产为 2,003,413.42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3,413.42 元。 B、本期无通过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 C、本期无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 ②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 A、本期无出售股权而减少子公司的情况。 B、因其他原因减少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鸿利光电有限公司自成立日起没有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 该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5日清算完毕,并办妥注销手续。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 ③本期无母公司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④本期无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股权投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