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8-063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鸿利智汇 股票代码 30021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邓寿铁 刘冬丽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传真 020-86733777 020-86733777 电话 020-86733958 020-86733958 电子信箱 stock@honglitronic.com stock@honglitronic.com 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专注于LED封装业务、LED汽车照明业务、互联网车主服务等主营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LED封装业务 主要是为客户提供LED照明解决方案,方案中所需的LED灯珠由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照明、通 用照明、特殊照明、专用照明等众多领域。随着LED照明渗透率不断提升,市场需求保持稳定增长,同时,全球LED封装产业 加速向国内转移,国内LED封装产能的集中度将不断提升,公司该业务板块未来几年将保持稳定增长。 产 品 销售模式 应用领域 行业地位 车规级LED、白光LED、LED灯丝、 直销 汽车照明、通用照明、特殊照明、专用照 技术、产品均处于国内 UV LED、红外LED、光学模组等 明、UV固化、大健康、人脸识别等 领先 2、LED汽车照明业务 主要产品包括LED车灯智能模组、商用车LED智能灯具、乘用车智能灯具等,其中,商用车LED智能灯具主要客户有海拉、 博世、麦格纳等,产品已应用于沃尔沃、奔驰等知名车企的商用车;乘用车智能灯具分为LED智能灯具和非LED智能灯具两大 类,产品包括前组合灯、后组合灯、内饰灯等,主要客户包括吉利集团、长城集团、北汽集团、东风集团、长丰集团等知名 车企。 产 品 销售模式 应用领域 行业地位 LED车灯智能模组 直销 汽车照明等 处于批量生产阶段,目前规模较小 商用车LED智能灯具 直销 商用车照明、装饰 技术、产品均处于国内领先 乘用车智能灯具 直销 乘用车照明、装饰 国内自主车灯领先地位 3、互联网车主服务 主要是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业务和汽车互联网服务业务。通过自有和第三方互联网媒体渠道为金融机构等品牌客户 提供定制化的营销方案策划和广告投放服务,以及为互联网车主提供车辆违章查询、互联网学车、新车报价、车务办理、二 手车估价等免费服务,通过车一百查违章APP和车一百考驾照APP的运营获取客户支付的广告费或交易分成。 在互联网营销业务方面,速易网络主要服务于金融行业的品牌客户。速易网络已经与阳光财险、平安财险、中国人保 寿险、平安人寿、中美大都会人寿、中英人寿、中意人寿等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其提供互联网效果营销服务。在 汽车互联网服务业务方面,速易网络已经与映客、易车网等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1、LED行业主要竞争企业的名称和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基本情况 备注 1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 成立于1981年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6亿元(人民币) (股票代码002449) 主要产品:LED器件、LED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 家电产品、计算机、通信、平板显示及亮化工程领域。 2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7年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5.28亿元(人民币) (股票代码002745) 主要产品: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LED发光系列产品及材料、电子 产品、灯 饰、电子封装材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施工; 铝合金、不锈钢制作;承接夜景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工程施工;节 能技术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2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 成立于2002年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限公司 注册资本:8.28亿元(人民币) (股票代码002654) 主要产品:LED封装产品、LED照明产品;互联网广告传媒业务。 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 成立于2000年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76亿元(人民币) (股票代码300241) 主要产品:LED 光源及模组:Top-LED、Chip-LED、Sideview-LED、 LED 模组、高 中低功率 LED(SMC、EMC、PCT、PPA)等全系列 LED 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照明、 LCD 背光、消费类电子、户内外 显示、汽车电子、医疗健康智控安防等领域。 2、互联网营销行业主要竞争企业的名称和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基本情况 备注 1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 成立于2002年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36亿元(人民币) (股票代码300242) 主营业务:整合营销、移动互联网广告业务。 2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 成立于2002年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司 注册资本:63.63亿元(人民币) (股票代码002131) 主营业务:数字营销业务;机械制造业务 3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 成立于2003年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90亿元(人民币) (股票代码300343) 主营业务:互联网媒体运营、互联网相关技术开发 4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 成立于2001年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4亿元(人民币) (股票代码300392) 主营业务:互联网广告发布类服务和网络公关类服务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告文件、公开资料。 (三)行业现状 1、LED行业现状 2017年7月10日,国家出台了《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十三五”是我国从半导体照明产业大国转向强国 的关键时期。《产业规划》指出,到2020年,我国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不断突破,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产业规模稳步扩大,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市场环境更加规范,为从半导体照明产业大国发展为强国奠 定坚实基础。《产业规划》的出台将有效解决我国LED当前发展中的诸多问题,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尤其是鼓励企业兼并 重组,将促进我国LED产业和企业变大变强。 2、互联网营销行业现状 2015年3月,国务院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 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 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 +”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3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 3,699,261,187.21 2,258,109,363.72 63.82% 1,592,318,301.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3,489,829.89 138,165,875.54 155.84% 152,186,180.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39,812,182.99 85,187,778.33 181.51% 141,864,139.4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840,018.97 234,549,192.70 -51.89% 235,748,208.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21 142.86%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21 142.86% 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35% 10.40% 4.95% 15.52%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 4,971,952,810.29 3,327,904,654.58 49.40% 2,062,691,257.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93,318,723.23 1,826,870,208.39 47.43% 1,051,121,656.07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692,107,926.58 933,515,702.56 954,153,706.10 1,119,483,85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760,738.01 95,460,761.78 84,399,681.85 93,868,648.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4,058,001.70 69,804,819.90 74,210,376.06 41,738,985.3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16,988.12 -46,993,442.71 155,876,494.43 7,573,955.3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 前一个月末表决 23,658 前一个月末普通 22,265 权恢复的优先 0 0 总数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国平 境内自然人 23.99% 171,016,840 128,262,629 质押 36,066,700 马成章 境内自然人 18.84% 134,339,750 0 李牡丹 境内自然人 5.92% 42,194,159 42,194,159 质押 22,000,000 "天弘基金-民生银行-华鑫国际信托- 华鑫信托055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其他 2.05% 14,596,870 0 计划"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华鑫国际信 其他 1.77% 12,645,270 0 托-华鑫信托052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托计划" "建信基金-民生银行-华鑫国际信托- 华鑫信托089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其他 1.64% 11,708,501 0 计划"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鸿利光电定 其他 1.60% 11,435,734 0 鑫 22 号资产管理计划" "建信基金-民生银行-华鑫国际信托- 华鑫信托05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其他 0.88% 6,244,021 0 计划" 董金陵 境内自然人 0.84% 6,021,355 4,516,015 质押 2,790,5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 其他 0.83% 5,902,677 0 通保险产品-019L-CT001 深" 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国平配偶为第二大股东马成章侄女;李牡丹为公司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资子公司速易网络总经理;董金陵为公司副董事长。除此之外,公司未 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参照披露 互联网营销业;LED 产业链相关业 (一)2017年总体经营情况 2017年度,LED照明市场需求稳定增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LED封装板块业务持续成长; 随着LED车灯成为未来汽车照明的趋势,LED在汽车照明领域渗透率不断提升,公司在车规级LED封装、LED车灯智能模组、LED 汽车智能灯具三个环节,实现全方位迈入LED车灯市场;互联网车主服务板块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业务和汽车互联网服务 业务保持稳定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926.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82%;实现利润总额40,777.63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长153.7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5,348.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5.84%。 1、LED封装板块保持了稳定的增长 伴随着LED照明渗透率进一步提升,LED照明市场需求稳定增长;LED封装产业向国内转移,公司LED封装业务规模持续 扩大;国内LED封装竞争格局发生变化,产能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等因素的影响,公司LED封装产能规模比年初大幅增长。同时, 为了提升管理及生产效率,公司按照2017年初总体规划,将LED封装生产基地进行整合搬迁,将斯迈得的主要生产产能顺利 5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搬迁到江西鸿利。 公司在巩固白光LED照明封装等竞争优势的基础上,成功进入车规级LED封装、UV LED封装、VCSEL等专业应用领域。 2017年,公司LED封装业务营业收入为311,369.35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84.17%,同比增长53.92%,实现营业利润 21,298.33万元,占公司营业利润的67.23%,同比增长20.01%。(为保持对比数据口径的可比性,2016年的数据剔除了资产 减值的影响 )。 2017年度,LED封装板块营业收入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受市场竞争仍然激烈、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汇率持续 升值等因素影响,同时,江西鸿利实现量产时间较短,新员工人数较多,老员工需要时间沉淀积累等因素的影响,江西鸿利 的生产设备2017年度平均稼动率偏低,影响了LED封装板块对公司净利润的贡献。目前,江西鸿利的相关问题已基本得到了 解决。 2、LED汽车照明业务全方位拓展 随着LED车灯成为未来汽车照明的趋势,LED在汽车照明领域渗透率不断提升,公司在车规级LED封装、LED车灯智能模 组、LED汽车智能灯具三个环节,实现全方位迈入LED车灯市场。 作为LED汽车照明行业先驱,公司在2007年通过子公司佛达信号涉足LED商用汽车照明业务,产品主要销往海外市场, LED光源占其车灯产品光源的100%。主要客户有海拉、博世、麦格纳等,产品已应用于沃尔沃、奔驰等知名车企的商用车。 2017年9月,收购了从事汽车前装市场车灯产品供应的谊善车灯56%股权。公司实现了从LED封装到车灯总成的LED汽车 照明全产业化布局,全方位迈入LED车灯市场,主要客户包括吉利集团、长城集团、北汽集团、东风集团、长丰集团等知名 车企。 2017年,公司LED汽车照明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6,296.87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7.11%,实现营业利润4,956.15万元,占 公司营业利润的15.64%,同比下降14.19%。 2017年度,公司LED汽车照明营业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但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谊善车灯的乘用 车智能灯具产品平均毛利率比商用车LED智能灯具产品平均毛利率低等因素的影响,导致LED汽车照明业务毛利率同比有一定 幅度的下降。同时,开发LED智能模组产品等费用较大,对公司LED汽车照明业务净利润有一定影响,目前,随着LED智能模 组产品逐步大量生产、材料采购成本的进一步降低,已有效减小影响。 3、车联网-互联网车主服务健康发展,超额完成业绩承诺 2017年6月,公司顺利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速易网络100%股权的事项,公司持有速易网络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其主营业务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业务和汽车互联网服务业务。 2017年6月-12月,速易网络为公司贡献营业收入28,517.84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7.71%,贡献营业利润5,425.14 万元,占公司营业利润的17.13%。速易网络承诺2017年要完成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600万元,实际完成8,499.43 万元,超额完成业绩承诺。 本报告期,速易网络主营业务收入来源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1 汽车互联网服务业务 48,407,486.22 11.08% 2 互联网营销业务 320,078,977.91 73.25% 3 其他 68,497,393.51 15.68% 合计 436,983,857.64 100.00% 本报告期,速易网络通过第三方流量采购的主要合作方平台及采购模式如下: 序号 主要合作媒体平台 媒体类型 月活跃用户数(万人) 合作模式 1 搜狗浏览器 APP 2,228.40 代理/CPA合作模式 2 WIFI钥匙 APP 32,728.20 代理/CPA合作模式 3 腾讯新闻 APP 23,375.70 代理/CPA合作模式 6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4 网易新闻 APP 6,117.35 代理/CPA合作模式 5 今日头条 APP 23,226.40 直客/CPA合作模式 6 天天快报 APP 5,264.59 代理/CPA合作模式 7 手机百度 APP 28,950.20 代理/CPA合作模式 8 驾考宝典 APP 2,079.60 直客/CPA合作模式 9 挖财 APP 98.73 直客/CPA合作模式 10 卡牛 APP 276.64 直客/CPA合作模式 合计 124,345.81 备注:平台月活跃用户数来自于Analysys易观数据统计。 本报告期,速易网络根据合作媒体的类别对应的采购金额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门户网站 33,205,564.98 2 垂直媒体 84,145,592.83 3 搜索平台 1,217,462.00 4 移动端应用开发商 85,562,064.28 合计 204,130,684.09 本报告期内,速易网络无单一合作媒体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50%以上的情形。 本报告期,速易网络分计费模式对应的采购金额如下: 序号 采购模式 采购金额(万元) 1 CPA 150,800,646.41 2 CPC 34,602,318.18 3 CPM 37,176.71 4 CPS 17,402,259.33 合计 204,130,684.09 本报告期,速易网络按直接与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如下: 序号 项目 客户数量(个) 金额(万元) 1 直接类客户 148 346,141,879.01 2 代理类客户 40 90,841,978.63 合计 188 436,983,857.64 本报告期,速易网络获取的有效用户数量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有效用户数(个) 1 2017年一季度 3,316,095 2 2017年二季度 3,795,854 3 2017年三季度 4,104,521 4 2017年四季度 3,618,341 合计 14,834,987 (二)2017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情况 1、整合LED封装业务,进入专业应用领域 2017年度,为了提升管理效率,公司将子公司斯迈得的产能搬迁并入江西鸿利,斯迈得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团队也逐 步融入江西鸿利,积极应对老员工占比不高的问题,大力招聘新员工,加强新员工培训,经过一年的时间,相关问题基本得 到了解决。同时,公司顺利实施募投项目“SMD建设项目”,扩大了LED支架、LED封装等产品的生产规模,成功进入车规级 LED封装、UV LED封装、VCSEL等专业应用领域。 7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聚焦LED主业,全方位迈入LED车灯市场 作为中国白光LED器件领军者和最具竞争力的封装企业之一,公司成立之初主营业务为LED器件产品。随着LED市场需求 增加,为了使公司在LED行业更具竞争优势,近年来,在公司LED产业链上中下游均有进行产业布局。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在 LED业务领域的布局成效显著,获得市场及行业的广泛认可。 2017年,公司与晶元光电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保证车规级LED芯片规模供应,2017年9月,收购从事汽车前装市场车灯 产品供应的谊善车灯56%股权。公司在车规级LED封装、LED车灯智能模组、LED汽车智能灯具三个环节,实现全方位迈入LED 车灯市场。 3、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保持行业领先 本报告期,公司投入研发费用17,581.20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4.75%。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技术,如:高光效COB、LED 灯丝、车灯先驱者-Ⅳ、PPL防硫化技术、全无机UV LED气密性封装等等。 公司的产品、技术也得到市场及行业的认可和肯定。公司联合华南理工大学及其他合作单位共同开发的“半导体发光 器件跨尺度光功能结构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项目荣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高工LED给公司颁发了“2017年LED金球奖年 度供应链客户信赖品牌”金球奖、LED灯丝封装类“2017年LED金球奖年度创新产品”金球奖等。 本报告期,公司获得专利授权120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1项;新增专利受理129项,其中发明专利受理31项。截至本 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专利授权825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84项;新增专利受理218项,其中发明专利受理112项。公司将 在技术研发、产品品质上继续努力,保持行业领先。 4、完善激励体系,推动企业发展 为了完善公司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同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3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668,543股。2018年1月,向白光LED器件板块 的54名核心骨干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时,公司充分考量行业及内部实际情况,鼓励员工创新,对具有市场潜力的产品或技术,实施内部事业合伙人制度, 践行公司“共鸣、共创、共赢、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实现公司与相关利益方的共同发展。截至目前,公司实施内部事业合 伙制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公司持股情况 主营业务 鸿利智显 公司持股 51% 中大尺寸背光等产品 波电电子 公司持股 41% LED 光学模组等产品,主要应用于舞台灯光、投影设备等专业领域 益友光学 良友五金持股 51% 照明用 LED 透镜、背光用 LED 透镜、车用 LED 透镜等产品 帮帮科技 速易网络持股 51% 贷款咨询及中介服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LED 封装板块 3,113,693,466.81 580,617,153.80 18.65% 53.92% 31.82% -3.13% 汽车照明产品 259,335,769.35 96,111,948.87 37.06% 48.58% 11.04% -12.53% 8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互联网车主服务 217,366,062.18 70,668,936.12 32.5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926.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82%;实现营业利润35,266.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82.61%;实现利润总额40,777.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73%;实现净利润35,275.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5.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5,348.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5.84%。主要变动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收 购的子公司业务增长较快,主营业务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均出现了较大幅度增长。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变更会计政策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 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2)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 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 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止经营》、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9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1)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 行追溯调整也并未影响公司本报告期的净利润。 (2)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 会[2017]13号)规定,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 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也并未影响公司本报告期的净利润。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公司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 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 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对于本公司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 下: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利润表影响项目 本期影响金额 上年调整金额 本期影响金额 上年调整金额 资产处置收益 295,339.06 -235,436.37 1,211,018.97 51,342.36 营业外收入 -295,339.06 -84,796.90 -1,211,018.97 -68,479.5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95,339.06 -84,796.90 -1,211,018.97 -68,479.53 营业外支出 -320,233.27 -17,137.1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20,233.27 -17,137.17 对利润表影响 5、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上述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会计政策 1、新增会计政策原因 公司于2017年6月新增加子公司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速易网络主要从事网络营销推广服务及汽车互联网信息 服务,与公司原有业务、商业模式不一致。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制定新增业务收入确认会 计政策。 2、新增会计政策介绍 速易网络提供网络营销推广服务及汽车互联网信息服务确认收入的具体原则为:提交客户所需求用户信息并经双方核 对确认数据量后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模式及单价确认收入。 速易网络与客户结算模式主要包括: CPA(Cost Per Action),即按有效用户来计价付费,特点是按有真实意向的用户来计算单价,结算额 =有效用户量 ×CPA单价; CPS(Cost Per Sales),即按客户与用户间最终达成的销售金额进行比例佣金分成,结算额 = 达成的销售金额 × CPS 比例; CPM(Cost Per Mille),即按照广告千次展示次数计费,结算额=展示次数/1000× CPM单价; CPC(Cost Per Click),即按点击计价付费,根据服务或产品内容被目标用户点击的次数收费,结算额 = 点击量 × CPC 单价。 3、新增会计政策日期 10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次新增加业务收入会计政策自2017年6月1日开始执行。 4、新增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业务收入会计政策,是为适应公司新增业务需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 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5、审议程序 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新增会计政策事宜,本次会计政策新增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2016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收购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自其2017年6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之日起,公司将其及下属7家子公司深圳市车一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乐盈科 技有限公司、上海一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圆点立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登峰新媒体技术(海南)有限公司、北京市九 五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淮安优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17年6月,子公司重盈工元出资设立江西宝鸿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注册成立,重盈工元持有其 60%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2017年7月,子公司莱帝亚出资设立广州市鸿利友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注册成立,莱帝亚 持有其51%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经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速易网络出资设立深圳市帮帮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速易网络持股51%,自其2017年9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5、2017年8月,速易网络出资设立霍尔果斯凡立微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注册成立,速易网络持有其 100%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2017年9月,子公司良友五金出资设立东莞市益友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注册成立,良友五金 持有其51%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经2017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收购丹阳谊善车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56%股权, 自其2017年10月1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8、2017年11月,公司出资设立广州市鸿利智显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注册成立,公司持股51%,拥有 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9、2017年12月,帮帮科技出资设立深圳市帮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注册成立,帮帮科技持有 其100%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