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鸿利智汇2021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2022-04-28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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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川华信专(2022)第 0261 号
目录:
1、防伪标识
2、专项审核说明正文
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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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专项说明
川华信专(2022)第 0261 号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鸿利智汇”)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签发了
川华信审(2022)第 0033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8 号)等的要求,就鸿利智汇编制的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出具专项说明。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鸿利智汇的责
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鸿利智汇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
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
一致。除了对鸿利智汇实施于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
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鸿利智汇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
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鸿利智汇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鸿
利智汇2021年度报告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
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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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方模
(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寿福
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海林
二 0 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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