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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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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上海冠致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致自动化”)100%的股
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晓精
密”)100%的股权,同时向北京力鼎兴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力鼎”)、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力鼎”)、
周惠明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对公司提供的本
次交易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和询问相关人员,就本次交易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
公司本次交易事宜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方案以及拟签订的相关协议,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
益。

   2、本次交易实施前,陆颖、刘晓静等9名交易对方、冠致自动化、华晓精密、
北京力鼎、深圳力鼎、周惠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
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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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专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蒋敏                    吕勇军                   张焰




                                                     2015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