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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君正: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1-12-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北京君正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欣灵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方军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谢欣灵、卢含笑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年12月24日
                                                        现场检查意见
一、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和主要规章制度;
(2)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查阅2021
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及记录等;
(3)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勤勉尽责情况及变动情况,了解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4)核查公司就有关事项出具的说明。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
                                                   √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1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
                                                   √
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部门任职人员资料、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部门相关报告;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
会文件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
内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
                                                   √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
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2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
(2)抽取公司内幕信息传递事件,获取得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信息披露材料;
(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材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公司资料;
(4)与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
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取得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
规定;搜索主要媒体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报道;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明细,查阅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情况;
(3)核查公司就有关事项出具的说明。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
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
                                                                 √
担保债务等情形


                                  3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
                                                                √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与募投项目有关的三会及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取得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4)抽查募集资金大额合同及其资金使用审批单、付款凭证等,了解募集资金
使用的具体方向及合规性。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
                                                    √
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    √
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
                                                    √
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
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
                                                    √
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关注业绩变动情况;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
                                                    √
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4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及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核对履行承诺条款对应的相关材料,了
解承诺履行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3)核查公司就有关事项出具的说明。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并核查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3)查阅公司关于重大投资、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等其他重要事项的相关
合同、凭证、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
(4)查阅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网络搜索相关媒体报道。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
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
                                                                √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欣灵                      田方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