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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钢联: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28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19-046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现有总股

本 159,138,45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9,138,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9 年 6 月 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9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2.本次现金红利无由本公司自行派发的股东。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1 号楼

咨询联系人:谢芳

咨询电话:021-26093997

传真:021-66896911

七、备查文件

1.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