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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韵达: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1-09-10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0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
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因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 13.96 元/股。具体
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
份回购。
    回购期间,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在首次实施回购的次日、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
内、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回购进展情况,详
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1 年5月6日、6 月 2 日、7 月 2 日、8 月 3 日、9 月 1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9 日。截至 2021 年 9 月 9 日,
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198,632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9.37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0.6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16,048.58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
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等相关内容均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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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
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张洪宇先生、王军先生因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共计行权 17.06 万股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对照《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
十九条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
计成交量为 39,223,70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
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9,805,92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198,632 股,假设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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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7,851,412.00              21.62%      113,050,044.00           22.6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90,991,041.00              78.38%      385,792,409.00           77.34%

      总股本         498,842,453.00             100.00%      498,842,453.00          100.00%
    注:公司股本结构受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等事项影响,若发生上述事项则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动。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
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该计划,届时将按照规定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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