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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利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
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跃芳主持,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审计报告》(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
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
准,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营运需要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已覆盖了
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主要环节,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内控管理体系,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
虑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更
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本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结合审计机构的
工作质量和市场行情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度末存在可
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0 年度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共计 780,716,308.84 元。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