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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明科技:关于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0-12-02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197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意向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
则性约定,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协议的后续
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0年12月1日,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洲
明科技”、“上市公司”)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
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基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的考虑,双方拟利用自身资源,
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和业务优势,在业务合作、产品创研、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
开展强强合作,打造互利互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479,839.8763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炎顺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1
    经营范围:制造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
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经营电信业务;
购销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处理;设计、销售机械
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企业
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京东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双方有意成立显示联合共创办公室,努力实现产品研发、解决方案及市
场推广等全方位的实时对接,集合双方优势资源,联合创新。
    2、双方拟在显示器件相关产品领域进行联合开发创新,融合双方的优势技
术及产品线优势。
    3、京东方拟为公司定制LCD行业应用产品,为公司在城市景观、体育、医
疗、教育、智慧会议等领域提供解决方案。
    4、双方拟相互给予对方产品、服务的支持和优惠。
    5、双方拟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双方意向在展会、网站、
新闻发布会等宣传渠道中,加入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6、双方拟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通过产品或服务组合,为客户提
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增值服务。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限为5年。协议到期
前三个月,如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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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公司与京东方建立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通过发挥各自在LCD、LED应用领域的技术和业务优势,汇聚双方在
传统和新型显示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合作共赢。本次协议的签订,将进一
步助力公司增强技术实力,拓宽业务市场,对深化公司产业布局和落实中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本协议
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
协议双方后续具体项目合作的协议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所涉及事项将由协议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另行
签署具体协议或合同,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在本协议下
的具体项目运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后实施。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有股
数未发生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林洺锋先生2019年自愿追加限售的首发后
限售股37,273,380股(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将于2020年12月21日限
售期满。
    公司尚未知悉或接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未来三个月内减
持公司股份的意向文件。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3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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