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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城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6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周建平   倪浩嫣   赵耀   龚兆龙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