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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城医药:回购注销公司股份的债权人通知2020-07-08  

						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87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公司股份的债权人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若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实施了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
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 年 7 月 8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9:00-11:00,
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双山路 1
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齐峰

   邮政编码:255100

   联系电话:0533-5439432

   传真号码:0533-6725431

   电子邮箱:jcpc@300233.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
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8 日